學院保衛處簡介
ZC大學旅游學院保衛成立于2000年,經過改革,現在綜合管理辦公室領導下,下設校衛隊,主要承擔著的治安、消防、門衛的管理、校內的巡邏等工作,并配合公安機關打擊在校及周邊的各種犯罪活動,對學院廣大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維護學院政治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各種違法犯罪嫌疑分子。
在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領導下做好安全工作,暢通信息,嚴密防范措施,確保要害部位安全。會同學生工作處對學生和人員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學院內各單位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對內部治安和在校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流動人口的管理, 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刑事案件和查處各類治安案件及園區周邊的整治,對問題重證據,講事實,依法辦事。 搞好安全制度建設,落實治安、消防責任制。 承擔著義務消防隊責任,對員工、臨時工進行治安、消防等培訓,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開展防火工作監督職能,檢查隱患,督促整改,定期配換消防設備、器材開展校園技防、物防、人防建設,承擔校園技防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使“誰主管、誰負責”的領導責任制和治安、消防目標責任制落到實處。
我們的宗旨是為是師生員工提供一個安全、文明、舒適、和諧的校園環境。
篇2:學院安全保衛處職能簡介
學院安全保衛處職能簡介
安全保衛處是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的專門機構,規格為副縣級,人員編制為處長1名,治安干事2名,消防干事3名,戶籍干事2名;年齡結構為50歲上2人、40歲以上4人、30歲以上2人、20歲以上1人;文化層次為研究生1人、本科3人、大專2人、中專2人、高中1人 。作為學院安全保衛工作的專門機構,擔負著在校園值班、巡邏,處置各種突發性事件等重任,是校園人防體系的主要組成和“校園110”的主要力量。目前,已形成了以“校園110”指揮中心為樞紐,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為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保衛處按照各自的分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不斷提高其工作的自覺性,干事創業的責任感. 把安全保衛工作宣傳落實到每個人,讓人人共知,上下齊抓共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防機制。
其職責范圍如下:
一、宣傳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加強全處人員的自身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為學校的建設和發展保駕護航。
二、負責做好校園內的治安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各單位(部門)保障院內資產的安全和校園內良好的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秩序。
三、貫徹實施《國家安全法》做好政治調研工作,及時掌握院內外各種信息,主動提出建議,當好院領導的參謀,確保院內政治穩定。
四、負責查處院內一般治安、刑事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組織指導各單位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和管理。檢查火情隱患,適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做好義務消防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六、負責對校衛隊的領導,治安執勤和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
七、負責維護院內交通秩序,嚴格管理機動車輛,確保院內交通安全。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各類重大事故。
八、負責要害部位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審核要害部位的人員、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要害、重點部位、重點科研項目和重要引進設備的安全。
九、負責校內集體戶口和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辦理學生入學、畢業的戶口遷移手續,及時對外來人口辦理暫住證,發放居民身份證。
十、負責監督考察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犯罪分子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十一、做好外來建筑施工人員、臨時工及個體商販和暫住戶的治安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首長、外賓來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外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履行院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責,定期召開治保會議,通報院內外治安情況。指導教工、學生治保組織工作,貫徹好上級文件精神,并抓好落實。
十四、負責對各單位(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檢查治安責任書落實情況,年底對全院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總結,評比表彰意見。
十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院重大活動的安全工作。配合有關單位維護好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對全院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十七、配合有關部門了解和掌握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發現不安定因素及時匯報,妥善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事調解工作。
十八、全面完成院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