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企業現場生產管理制度
1、廠區整潔、布局合理,應設有總成修理間、工具庫房、配件庫房和廢舊件存放庫房,制度要齊全,并統一格式上墻張貼。廠房各工位明顯處張貼該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在特殊區域(如發電房、油料房等)、特殊工位、特殊設備要于醒目處張貼禁止事項。
2、設備、工具配備合理、齊全,性能良好,實行定置管理。
3、維修人員著裝整齊、清潔,佩戴工作牌,持證上崗。
4、修理過程中實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
5、維修過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檢驗,并在過程檢驗單上記錄,合格才可放行。
6、必須追加維修項目時, 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 方能增加費用開始施工, 并同時要追加工作單或在原工作單上補項。
7、在維修過程中,需要更換配件而維修合同又未約定時,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方可更換。
8、更換配件時,應以舊件換取庫房的新件,同時舊件應交庫房保存,維修工不得私自保存。維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車輛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9、維修過程中拆下待裝的配件和領用待裝的配件要妥善保管,防止配件串換或丟失,做到原件裝回原車。
10、客戶自己帶來的配件存放于配件庫房,由維修工領用。
11、需要用比較法判斷配件性能時,應使用合格的標準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車輛的配件用作實驗,用于比較試驗的標準配件要集中保管。
12、所有維修工序結束后,必須進行維修質量竣工檢驗,檢驗員檢驗合格,簽名后方可通知客戶接車。
13、需要延期交車時,業務接待員應提前通知客戶并做好解釋, 小修車至少提前一小時, 大修車至少提前一天。
篇2:工廠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工廠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生產區內“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帶進小孩。
(3)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4)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6)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廠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8)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10)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1)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12)不戴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2、操作工“六嚴格”
(1)嚴格進行交接班。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票。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3、動火“六大禁令”
(1)沒有有效的動火證,任何情況嚴格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3)不進行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4)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4、進入容器、設備“八必須”
(1)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配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器外有人監護。
(7)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8)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5、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1)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2)嚴禁酒后開車。
(3)嚴禁超速開車。
(4)嚴禁空檔溜車。
(5)嚴禁設備帶病行車。
(6)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7)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量)裝載行車。
6、起重作業“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不吊。
(10)鋼(鐵)水包過滿不吊。
7、預防事故“十問”
(1)身體狀況是否正常。
(2)心理狀況是否正常。
(3)班前是否進行安全檢查。
(4)勞動保護用品是否穿戴。
(5)操作技術是否熟練掌握。
(6)是否會處理工作中的異常情況。
(7)自己周圍是否存在危險因素。
(8)工作中是否有不良習慣。
(9)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是否注重消除危險隱患。
8、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
(1)要正確使用與清潔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2)作業臺面要整潔。
(3)正確使用、定位擺放模具、量具、工夾具。
(4)機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擺放要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6)手推車、小推車要定位放置。
(7)塑料箱、鐵箱、紙箱等搬運箱要定位擺放。
(8)潤滑油、清潔劑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標識。
(9)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掃把等)要定位擺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齊。
(11)通道、走道要保持暢通。通道內不能擺放物品(如電線、手推車)。
(12)不良品、報廢品、返修品要定位擺放并隔離。
(13)易燃物品要定位擺放并隔離。
(14)下班后,要清掃物品并擺放整齊。
(15)垃圾、紙屑、煙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16)廢料、余料、吊料等要隨時清理。
(17)地上、作業區的油污要清掃。
(18)垃圾箱、桶內外要清掃干凈。
(19)工作環境要隨時保持整潔干凈。
(20)地上、門窗、隔壁要保持清潔。
9、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1)三懂
1)一懂本崗位產生火災的危險性。
2)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
3)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
(2)三會
1)一會報警。
2)二會使用本崗位滅火器材。
3)三會撲救初起火。
篇3:汽車維修企業機動車維修現場生產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機動車維修現場生產管理制度
1、廠區整潔、布局合理,應設有總成修理間、工具庫房、配件庫房和廢舊件存放庫房,制度要齊全,并統一格式上墻張貼。廠房各工位明顯處張貼該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在特殊區域(如發電房、油料房等)、特殊工位、特殊設備要于醒目處張貼禁止事項。
2、設備、工具配備合理、齊全,性能良好,實行定置管理。
3、維修人員著裝整齊、清潔,佩戴工作牌,持證上崗。
4、修理過程中實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
5、維修過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檢驗,并在過程檢驗單上記錄,合格才可放行。
6、必須追加維修項目時,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方能增加費用開始施工,并同時要追加工作單或在原工作單上補項。
7、在維修過程中,需要更換配件而維修合同又未約定時,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方可更換。
8、更換配件時,應以舊件換取庫房的新件,同時舊件應交庫房保存,維修工不得私自保存。維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車輛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9、維修過程中拆下待裝的配件和領用待裝的配件要妥善保管,防止配件串換或丟失,做到原件裝回原車。
10、客戶自己帶來的配件存放于配件庫房,由維修工領用。
11、需要用比較法判斷配件性能時,應使用合格的標準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車輛的配件用作實驗,用于比較試驗的標準配件要集中保管。
12、所有維修工序結束后,必須進行維修質量竣工檢驗,檢驗員檢驗合格,簽名后方可通知客戶接車。
13、需要延期交車時,業務接待員應提前通知客戶并做好解釋,小修車至少提前一小時,大修車至少提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