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制管理制度
(1 特殊過程和關鍵部位由項目經理部組織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并向工區下發。
(2 工區對所管轄作業隊發放作業指導書并組織實施。
(3 作業指導書的基本內容:
執行建建{20**}107號文件《鐵路建設項目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制暫行辦法》
(4 作業指導書的管理實施
一、工區《作業指導書》的編制應按照建建{20**}107號文件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技術工藝準則,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審批后施行。
二、施工過程中使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應用新型施工機械采用新的檢測、試驗手段,必須經過試驗和技術鑒定,并制定可行的技術措施,形成新的技術工藝標準補充條文,報公司審批后施行。
三、樁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護、大體積砼、大跨度、預應力工程、大型鋼結構安制、冬期施工、腳手架工程、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工程(如高性能混凝土的環境條件)、簡支箱梁預制、無碴軌枕板鋪設等特殊部位、結構、工序的施工,必須制訂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報公司審批后方可施工。
四、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將具體的施工準備、工藝標準、質量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關鍵工藝的施工,應有針對性地進行技術交底,并制訂、實施相應的跟蹤檢查措施,確保施工質量符合標準。
五、操作人員必須領會設計圖紙要求和技術交底要求,施工過程中應自覺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作業指導書發放和接收必須做好編號和登記。
篇2:精裝修施工深化設計作業指導書
精裝修施工深化設計作業指導書
(A、投標階段)
一、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
1.1、圖紙分析工作內容
1.1.1、平、立、剖及節點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比例、尺寸標注是否準確。
1.1.2、工藝做法描述是否清楚;是否具備可操作性。
1.1.3、材料描述是否清楚;材料(材質、品牌、規格)采購難易程度,有無替代品。
1.2、現場勘查工作內容
1.2.1、主體結構與圖紙,柱體、管道井、消防箱與圖紙有無差別。
1.2.2、現場尺寸與圖紙是否相符。
1.2.3、是否具備施工條件,有無施工障礙。
1.2.4、垂直運輸方式,垃圾清運方式及距離。
1.2.5、電源、水源是否到位。
1.3、分析與勘察應達到的效果[附《施工圖深化設計增減項變更分析表》]
1.3.1、確定實際工程量;確定施工順序;制定變更方案。
1.3.2、確定工藝做法及材質;確定深化設計內容。
1.3.3、確定臨建方案;確定大料堆放場地及辦公、生活和庫房場地。
1.4、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工作程序
1.4.1、項目設計師負責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和執行,并對實施和執行結果負責(總責任的60%)。
1.4.2、項目經理對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工作的實施效果負管理、審核責任(總責任的30%)。
1.4.3、設計主管對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工作的實施效果負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1.5、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工作時效
1.5.1、從收到投標圖紙的第二天開始。
1.5.2、設計師進行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按實際情況臨時確定(5000萬以上工程正常用時4個工作日計32小時);項目經理審核2個工作日(16小時);設計主管審核2個工作日(16小時)。
1.5.3、項目經理與設計主管采取同時交叉審核,總用時不超過2.5個工作日(20小時)。
(B、中標施工階段)
二、確定臨建場地
2.1、工作內容
2.1.1、確定臨建方案;繪制臨建圖紙。
2.2、工作程序
2.2.1、項目設計師負責根據現場勘查結果繪制臨建方案及施工圖紙,并對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責(總責任的60%)。
2.2.2、項目經理對臨建方案及施工圖紙的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管理、審核責任(總責任的30%)。
2.2.3、設計主管對臨建方案及施工圖紙的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2.3、工作時效
2.3.1、設計師具體實施、執行2個工作日(16小時);項目經理審核1個工作日(8小時);設計主管審核1個工作日8小時)。
三、繪制深化設計圖紙
3.1、工作內容
3.1.1、必須保持整體方案的完整性。
3.1.2、保證工藝做法具備施工可操作性。
3.1.3、保證光源搭配的合理性和功能性。
3.1.4、節點構造描述清楚;文字標示、尺寸標注清楚準確。
3.1.5、材質、工藝做法描述清楚。
3.1.6、燈具、潔具、小電器文字標示清楚。
3.1.7、電氣配管配線及給排水管道敷設繪制規范、標示清楚。
3.1.8、基層及隱蔽工程剖面及節點圖繪制規范、標示清楚。
3.2、工作程序
3.2.1、設計師繪制-施工員初審--項目經理審核-設計主管復審-業主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公司、管理公司)確認
3.2.2、項目設計師負責根據投標方案圖(施工圖)繪制深化設計圖紙,并對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責(總責任的60)。
3.2.3、項目施工員對深化設計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初審責任,并對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責(總責任的20%)。
3.2.3、項目經理對深化設計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管理、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3.2.4、設計主管對深化設計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3.3、深化設計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3.3.1、施工工藝必須按照或參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
3.3.2、制作材料必須保證與整體方案一致。
3.3.3、制作費用必須保持在預算范圍之內。
3.3.4、設計圖紙完成后,須按程序通過審核。
3.4、工作時效
3.4.1、項目設計師在圖紙使用10天前完成圖紙繪制;施工員初審1個工作日(8小時);項目經理審核1個工作日(8小時);設計主管審核1個工作日8小時);業主單位確認不超過2個工作日(16小時)。
四、工程變更及增.減項設計
4.1、工作內容
4.1.1、必須保持整體方案的完整性。
4.1.2、保證工藝做m.dewk.cn法具備施工可操作性。
4.1.3、保證光源搭配的合理性和功能性。
4.1.4、節點構造描述清楚;文字標示、尺寸標注清楚準確。
4.1.5、材質、工藝做法描述清楚。
4.1.6、燈具、潔具、小電器文字標示清楚。
4.1.7、電氣配管配線及給排水管道敷設繪制規范、標示清楚。
4.1.8、基層及隱蔽工程剖面及節點圖繪制規范、標示清楚。
4.2、工作程序
4.2.1、設計師繪制-施工員初審--項
目經理審核-設計主管復審-業主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公司、管理公司)確認
4.2.2、項目設計師負責根據投標方案圖(施工圖)繪制深化設計圖紙,并對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責(總責任的60)。
4.2.3、項目施工員對深化設計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初審責任,并對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責(總責任的20%)。
4.2.4、項目經理對深化設計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管理、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4.2.5、設計主管對深化設計圖紙的準確、實用和可操作性負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4.3、、變更及增.減項設計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4.3.1、施工工藝必須按照或參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
4.3.2、制作材料必須保證與整體方案一致。
4.3.3、制作費用必須保持在預算范圍之內。
4.3.4、設計圖紙完成后,須按程序通過審核。
4.3.5、設計圖紙必須在甲方或甲方委派的專業部門或人員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
4.3.6、圖紙制作必須在項目部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4、工作時效
4.4.1、項目設計師制作1個工作日(8小時);施工員初審0.5個工作日(4小時);項目經理審批0.5個工作日(4小時);設計主管審核0.5個工作日(4小時);業主單位確認不超過2個工作日(16小時)。
(C、工程竣工階段)
五、竣工圖制作
5.1、工作內容
5.1.1、資料整理
5.1.1.1、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過程中經甲方確認的深化設計圖紙;施工過程中已簽署的“工程簽證單”;施工過程中經甲方確認的變更及增減項施工圖紙;施工過程中與工程量和造價有關的其他文件。
5.1.2、資料分析
5.1.2.1、施工圖紙變化位置;施工圖紙原設計材質、工藝及工程量;施工圖變化后的材質、工藝及工程量;“工程簽證單”是否完整有效;簽證工程量與現場是否相符;其他相關資料分析[附《工程量變化情況分析表》]。
5.1.3、現場測量核實
5.1.3.1、面層材料與圖紙是否相符;現場尺寸與圖紙是否相符;燈位、燈具品牌規格、燈待與圖紙是否相m.dewk.cn符;小電器數量、品牌規格與圖紙是否相符;潔具五金位置、數量、品牌與圖紙是否相符;基層及隱蔽工程與圖紙是否相符。
5.1.4、資料分析與現場測量的比對結果
5.1.4.1、施工圖紙與現場必須一致;圖紙材質、工藝、效果與現場必須一致;圖紙工程量與現場是否一致;工程簽證單結果與現場是否一致;經甲方確認的變更及增減項圖紙是否齊全;安裝工程量現場與圖紙是否一致。
5.1.5、圖紙繪制
5.1.5.1、封面、目錄、設計說明、防火專篇、圖例說明齊全、規范;平、立、剖及節點繪制齊全、規范;文字標示及尺寸標注清楚、準確;材質及工藝做法描述清楚;燈具、潔具、小電器文字說明標示清楚;電氣配管配線及給排水管道敷設繪制規范、標示清楚;基層及隱蔽工程剖面及節點繪制規范、標示清楚。
5.1.6、竣工圖“四必須”原則
5.1.6.1、①、必須能夠支持結算;②、必須能夠反映真實成本;③、必須能夠支持后期維修;④、必須能夠體現企業嚴謹、認真、求實的態度和設計實力。
5.2、工作程序
5.2.1、、設計師繪制-施工員初審--項目經理審核-設計主管復審-總工程師審批
5.2.2、設計師負責竣工圖繪制工作的具體實施和執行,,并對圖紙的準確性、規范性和 “四必須”原則的實現負實施、執行責任(總責任的50)。
5.2.3、施工員對竣工圖紙的準確性、規范性和 “四必須”原則的實現負初審責任(總責任的20%)。
5.2.4、項目經理對竣工圖紙的準確性、規范性和 “四必須”原則的實現負管理、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5%)。
5.2.5、設計主管對竣工圖紙的準確性、規范性和 “四必須”原則的實現負審核責任(總責任的10%)。
5.2.6、總工程師對竣工圖紙的準確性、規范性和 “四必須”原則的實現負審批責任(總責任的5%)。
5.3、工作時效
1.1.1.1、從工程總驗收第二天開始。
1.5.2、設計師進行圖紙分析及現場勘查按實際情況臨時確定(5000萬以上工程正常用時15個工作日,計120小時);施工員初審5個工作日(40小時);項目經理審核5個工作日(40小時);設計主管審核5個工作日(40小時);總工程師審批2個工作日(16小時)。
篇3:施工技術方案優化作業指導書
施工技術方案優化作業指導書
1.作業目的
通過優化,使施工技術方案更為合理和經濟,這是甲方技術管理中的重頭戲,也是施工階段安全保證,質量保證和成本控制的主要環節。
2.作業依據
強制性規范
3.主管崗位總工程師:批準《甲方審核意見》。
主辦崗位項目經理:負責審核施工技術方案,編制《甲方審核意見》。
4.緊前工作條件
總包單位對重要施工作業已向甲方提交經上級技術部門審核的技術措施方案。
5.作業描述
5.1與總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應明確:重要施工作業的技術措施方案應提交甲方批準后實施。
5.2重要施工作業是指:
5.2.1施工單位采用尚沒有成熟經驗的新技術;
5.2.2為完成預算內的工作量而必須增加臨時性的或輔助性的作業,這些作業需要甲方承擔工程費用的,如:基坑圍護、周邊建筑和管線的保護、土方平衡、地基處理、重型設備吊裝、特殊模板和支撐系統、混凝土的特殊養護、特殊材料或制品的性能測試、趕工措施等。
5.3本主辦崗位應在合同規定的答復時限內通過調查研究,走訪參觀,請教專家等方法,與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單位一起評審總包單位提交的施工技術方案,視其是否符合以下原則:
5.3.1安全性:是否有冒險操作或人身安全事故的隱患存在;
5.3.2風險性:工程質量是否有保障,有沒有產生不可逆轉的永久性質量事故的風險;
5.3.3可靠性:其中任何環節一旦出現意外,是否有后續的措施補救和彌補;
5.3.4經濟性:通過技術方案的比較,是否有能達到同樣效果而更簡便或更節省的辦法。
5.4通常的情況是,總包單位在責任和利益的驅動下,比較注重方案的安全性和風險性,而補救措施常常不到位,又因是甲方承擔費用而忽略經濟性,甚至故意擴大化和復雜化。所以本主辦崗位應格外關注方案的可靠性和經濟性。
5.5本主辦崗位編寫審核意見提綱,向總工程師匯報,在總工程師的指導幫助下完善審核意見,使其更具備可操作性。審核意見應書面成文發還總包單位簽收。
5.6對于特別重大的或預料總包單位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技術方案,本主辦崗位應向總包單位建議召開專題會議討論。本方有總工程師帶隊出席并主持會議,監理單位由總監帶隊,總包單位由上級技術主管帶隊,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業的專家,學者和專業單位的技術主管參加。事先與邀請對象和總監作好溝通,向他們詳細介紹方案內容,認真聽取他們的建議,修正好本方的審核意見。專題會議應由甲方主動要求負責編制會議紀要,把雙方討論一致的方案優化建議或決定記錄在案。
5.7本主辦崗位布置現場工程師督促檢查監理單位對技術方案優化建議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