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規范、標準,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工作。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進行檢查監督,保證各項措施和管理方案的落實。
(4)及時組織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規程。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從技術上分析施工中不安全因素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篇2: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1.在廠長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篇3:小區變電所值班負責人安全職責
小區變電所值班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對本值人員正確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
二、隨時掌握設備運行工況,對設備缺陷的核實結果負責。
三、對本值重大及以上設備缺陷所制定的控制措施的正確性負責。
四、結合班前會內容,負責組織做好有針對性的危險點分析,對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的及時性和正確性負責。
五、對本值電氣操作指令及操作票的正確性負責,對電氣操作人員安排的合理性負責。
六、對所接收工作票所列內容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安排工作許可人的合理性負責。
七、對交接班內容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八、對設備運行維護工作安排的及時性、合理性負責。
九、對本值安全活動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正確性負責,對完成整改措施的及時性和質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