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定期檢查制度
1、項目部安全檢查驗收依據為:《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計劃》、國家有關法規標準。
2、安全檢查每月三次,班組長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天巡回檢查。
3、項目部安全檢查人員:項目部經理、生產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技術人員。4、定期安全檢查方法:檢查人員有分工、檢查有標準、隱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復查驗證定人員時間、檢查范圍覆蓋全面、檢查后總結評比通報。平時巡回檢查按規定進行。
5、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重點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及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項目:土方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模板支護、拆除、堆放;架設機具、機械設備、消防器材、垂直運輸、施工用電、洞口臨邊防護、塵毒作業和易燃易爆作業環境等安全設施狀況。
6、經常性安全檢查:項目部的安全員每天要對工地進行巡加檢查,應多跑、多講、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整改。使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發動班組開展自檢和互檢活動,發現違章,及時糾正。
7、根據特殊情況采取的突擊安全檢查,在事故多發季節或重復事故多發的時候,要開展突擊專項檢查,穩定情況,減少隱患;對存在普遍相同隱患,要進行專項檢查,舉一反三,消除隱患;開展專項治理活動,進行專項檢查,認真加以落實。
8、安全檢查要抓住四個關鍵:即抓關鍵作業、抓關鍵工種、抓關鍵工程、抓關鍵人物。
9、檢查出的事故隱患,項目部應立即按"三定"原則,安排整改。整改完畢,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將整改情況及整改通知單回單反饋給原檢查單位,以便復查。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時應簽發停工通知書,項目部應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報原檢查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10、施工現場要建立由生產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隱患),立即消除。
篇2:某小學校園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小學校園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校園校舍及設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分管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簽字。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 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7.對師生每學期進行安全教育。
8.檢查學校實驗室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9.檢查學校用電情況,是否有電線裸露,開關破損等。
10.檢查學校消防器材是否過期,壓力是否正常,是否有滅火粉等。
11.檢查學校體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銹蝕。
12.檢查學校衛生室藥品是否過期,醫療器械是否合格。
13.檢查學校微機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篇3:學生公寓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大學學生公寓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以下各項設施檢查,報修工作由各樓長負責:
1. 供電方面
對各公寓樓配電室,要求每半月檢查一次,冬、夏季用電高峰期,每周檢查一次。學生房間觸電保護器、斷路器要求每月檢查一次。公共區域照明燈、樓梯燈、走廊燈、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三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給排水方面
對公共區域用水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學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 室內家具方面
對四人間(高檔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間家具每兩周巡查一次,對學生報修的室內設施及時維修并作記錄。
4. 安全設施方面
對消火栓、應急燈、安全出口燈、樓梯護欄每周檢查一次,公共衛生間、公共樓梯、公共走廊等塑鋼門窗每天檢查一次。
5. 對公寓中心所屬樓外的設施,如防盜門、臺階、扶手、落水管道等設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對樓內屋面及墻皮情況每月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本著對學校、學生負責的態度,維修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維修,做到“小修不過夜,中修不過24小時,大修制定維修計劃,”對暫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向學生說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給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