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預制場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zz預制場制梁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灌注混凝土員工的生命安全,特制訂此規程。
一、適用范圍
此規程只適用zz預制場混凝土澆注工班。
二、一般規定
2.1 混凝土班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2 工班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講解,班組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2.3 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本工種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2.3.1 新工人或轉崗工人必須經入場或轉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實習期間必須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進行作業,帶領時間不少于三個月。
2.3.2 龍門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主管單位頒發的資質證后持證上崗。
2.4 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不得打鬧,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2.5 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6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米以上(含2米)]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從高處向下方拋扔或者從低處向高處投擲物料、工具。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2.7 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等。
2.8 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2.9 震動器、空壓機機械應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10 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2.11嚴禁使用龍門吊來拖拉各種物品,嚴禁斜吊大于15o的重物。必須經常檢查龍門吊軌道的平整度,相差較大的(高差不能大于20mm)時必須用鋼板調平。必須及時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保證龍門吊正常運行。
必須保證鋼軌頂面高于地面50mm,以保證減速箱或電機不碰到電面。
必須經常檢查龍門吊主電纜是否有磨損,不能有金屬線裸露、斷絲等缺陷存在。
必須經常起重小車卷揚機剎車裝置是否正常,如有剎不緊或不剎車(電磁不動作)應及時維修,杜絕帶病工作。
必須經常起重鋼絲繩是否有磨損或斷絲,如磨損較大或斷絲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立即更換鋼絲繩。
2.12 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設備、現場環境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2.13 作業時應保持作業道路通暢、作業環境整潔。在雨、雪后,露天作業時必須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2.13 夜間作業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
2.14 作業中出現危險征兆時,作業人員應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并立即向上級報告。未經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批準,嚴禁恢復作業。緊急處理時,必須在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指揮下進行作業。
2.15 作業中發生事故,必須及時搶救人員,迅速報告上級,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搶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擴大或人員傷害時,必須在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搶救。
三、具體規程
3.1 澆注作業必須專人指揮,分工明確。
3.2 澆注混凝土前應檢查振動器運轉是否正常,電源線是否有破損(有破損應由電工修改好后才能作業),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3.3 澆注高度2米以上的梁時應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站在腳手架或平臺上作業。
3.4 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桿。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3.5 澆注人員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3.6 模板倉內作業時必須穿膠靴,戴安全帽。
3.7 向模板內灌注混凝土時,作業人員應協調配合,灌注人員應聽從振搗人員的指揮。
3.8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3.9 澆注混凝土作業時,模板倉內照明用電必須使用12伏低壓。
3.10 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3.11 混凝土養護
3.11.1 使用覆蓋物養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定設牢固蓋板或圍欄,并設安全標志。
3.11.2 加熱用的蒸汽管應架高或使用保溫材料包裹。
3.11.3 用軟管澆水養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接牢固,移動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11.4 蒸汽養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護坑(池)邊沿站立和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
3.11.5 覆蓋物養護材料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交底單位:zz預制場施工處承接單位:
交底人:承接人:
時間:二O**年月日 時間:二O**年月日
篇2:礦山混凝土安全操作規程
礦山混凝土安全操作規程
1、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車道板時,兩頭需擱置平穩,2米以上高空半跳必須裝有防護欄桿,車道板上應經常清掃垃圾、石子等以防車跳滑跌。
3、車道板單行走不小于1.4米,雙車來回不小于1.8米,在運料時請后應保持一頂車距,不準奔走、搶道或超車,到終點卸料時,雙手應扶牢車把倒料,嚴禁雙手脫把,防止翻車傷人。
4、用塔吊、料斗澆搗混凝土時,指揮、扶斗人員與塔吊駕駛員應密切配合。當塔吊放下料時,操作人員應注意避讓。
5、離地面2米以上澆搗過梁、雨蓬、大平臺等,不準站在塔頭上操作,如無可靠的安全措施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
6、用振動機強應檢查電源電壓、輸電是否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它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7、井架吊籃起吊或放下時,必須開好井架安全門,頭、手不準伸入井架內,待吊籃停穩,方能進入吊梁內工作。
篇3:礦山混凝土攪拌機安全操作規程
礦山混凝土攪拌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
二、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應良好,拌筒內不得有異物。
三、操作手柄保險裝置應靈敏、可靠。
四、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工作完畢后應將料斗固定好。
五、運轉時,嚴禁將工具伸進攪拌筒內。
六、嚴禁無證操作,嚴禁操作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七、現場檢修時,應固定好料斗,切斷電源,進入拌筒時,外面應有人監護。
八、工作完畢后應清洗機身內混凝土,做好潤滑保養,切斷電源,鎖好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