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土方開挖前應制定邊坡支護方案和土方開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須經監理公司業主批準后方可實施。
(2)土方開挖速度不能太快,開挖過程中應對周圍建筑物及支護進行觀測,并將所觀測成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3)開挖過程中,現場應有人指揮,夜間必須有足夠的照明,避免翻車。
(4)挖土作業嚴禁采取掏挖方法,基坑內作業應嚴格戴好安全帽。
(5)坑邊應設防護欄h=1.2米,并刷黑黃警戒色,并掛"禁止翻越"的標志牌,欄桿根部周圍加砌300mm高120厚設防水圍堰,基坑周圍應有專職安全員巡視。
(6)基坑回填土時,應先檢查邊壁是否安全可靠,用小車向槽內回填土時,不得撒把,拆除支撐應與回填進行協調一致。
(7)使用電動打夯機時,應有專人護線,并保證隨時都能實行電源隔離。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靴。配電箱、開關箱應放置在安全、防雨適宜的地點,打夯時嚴防砸著電線、非電工、機械工、禁止檢修機電設備。
(8)進入較深的基礎工程施工,應搭設有護身欄桿的的安全通道,斜道板上的防滑條間距不得大于30公分,坡度不得大于1:3。
(9)在深基礎及地下室或潮濕處所使用的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
篇2: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范例9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范例9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業;
2、人工挖土時應由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偷巖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間應有充足的照明;
3、在深基坑操作時,應墮時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如發現有大面積形象裂縫現象,必須暫停施工,報告項目經理進行處理;
4、在基坑或深井下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嚴防上面土塊及其他物體下砸傷頭部,遇有地下水滲出時,應把水引到集水井架以排除;
5、挖土方時,如發現有不能辯認的物品或事先沒有預見到的地下電纜等,應及時停止操作,報告上級處理,嚴禁敲擊或玩弄;
6、人工吊運泥土,應檢查工具,繩索,鉤子是否牢靠,起吊時垂線下不得有人,用車子運土,應平整走道,清除障礙;
7、在水下作業,必須嚴格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電纜應完好,并穿戴防護用品;
8、修坡時,要照要求進行,人員不能過于集中,如土質比較差時,應指定專人看管;
9、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作業,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作下一道工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