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
1、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使用剝皮杉木、落葉松等作為桿件,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桿和易導電材料不得使用。
2、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
3、立桿應先挖桿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質松軟,應設掃地桿。立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
4、縱向水平桿應搭設在立桿里側,搭設第一步縱向水平桿時,必須檢查立桿是否立正,搭設至四步時,必須搭設臨時拋撐和臨時剪刀撐。搭設縱向水平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由中間1人接桿、放平,由大頭至小頭順序綁扎。
5、剪刀撐桿子不得蹩綁,應貼在立桿上,剪刀撐下樁桿應選用粗壯較大杉槁,由下方人員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員依次綁扎。剪刀撐上樁(封頂)椽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桿綁在縱向水平桿上。
6、兩桿連接,其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兩桿搭接處綁扎不少于三道。杉槁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桿的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桿,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邊。
7、遞桿(拔桿)上下、左右操作人員應協調配合,拔桿人員應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員和已綁好的桿子,下方遞桿人員應在上方人員中接住桿子呼應后,方可松手。
8、遇到兩根交叉必須綁扣,綁扎材料,可用扎綁繩。如使用鉛絲嚴禁碰觸外電架空線。鉛絲扣不得過松、過緊,應使4根鉛絲敷實均勻受力,擰扣以一扣半為宜,并將鉛絲末端彎貼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翹。
篇2:廠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管理規定
廠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管理規定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規定對高壓電力線路和高壓電纜溝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了明確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全公司有關廠和單位。
2、引用標準
《鋼鐵企業動力管理條例》。
3、職責
本規定由公司設備部組織監督有關單位貫徹實施。
4、電力線路管轄范圍劃分
所有來自電業局110kV配電站的10kV高壓電纜由動力廠負責管理與維護,并負責公司與電業局的電費結算工作。其他電力線路由各所屬單位負責管理與維護。
5、管理內容與方法
為了保證鋼鐵生產正常的進行和供電、輸電線路有較高的可靠性和不間斷性,特制訂本規定。
5.1未經線路運行單位同意嚴禁在線路上私自接火用電。
5.2在高壓電力線路防護區內不準種植高種樹木,凡屬危及供電安全的樹木必須伐除,一般樹木與線路邊線距離應持5米以外,如樹木的自然生長高度不超過2米時除外。
5.3嚴禁各種車輛(特別是拖拉機和吊車)碰撞桿塔、拉線、導線和其它供電設備。
5.4禁止利用高壓線路桿塔、拉線栓牲畜及綁掛各種物件(如起重吊鏈等)。
5.5吊車一類機械在架空線路下方圍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抬桿、轉車時必須有人監護。
5.6不準攀登桿塔,不準在高壓電力線路附近放風箏,不準往高壓電力線路上投任何物品。
5.7嚴禁在高壓電力線m.dewk.cn路防護區內修建房屋和堆積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 嚴禁在高壓電力線路附近放炮、挖溝和取土等作業,如確實需要在高壓線附近進行以上作業,必須事先取得供電部門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
5.9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以任何借口拆卸、動用高壓電力線路的螺絲、塔材和拉線等器材。
5.10 未經線路運行單位允許,禁止在桿塔上架各種線路,否則運行單位檢查發現時,可以隨時斷線拆除,并追查責任。
5.11 電纜溝上禁止堆放各種笨重物件,并不得種樹,如廠容需要在溝上實行綠化時,遇有電纜檢修,電纜維護部門通知綠化部門給予清除,否則因施工需要損壞綠化不負賠償責任。
5.12 禁止電纜溝當排水溝使用,特別是工業廢水帶有酸性液體嚴禁排入,電纜溝最低處應設有泄水井。
5.13 嚴禁笨重機械如載重車、推土機、大吊車、電鏟等從電纜溝上方通過,如確需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事先通知供電運行單位,如壓壞溝蓋、溝幫,應立即負責修理和賠償。
5.14 新敷設電纜若需利用現電纜溝時,必須經電纜溝運行單位同意后方準敷設。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負責清理溝內雜物,蓋好溝蓋,抹好溝縫。
5.15 施工單位遇有線路及電纜溝影響施工時,應與線路運行單位聯系協商解決,如發生主要線路、電纜拆遷,應將方案報設備部審批后執行。
5.16 新架線路時,高一級電壓不允許走低一級電壓的電桿,必要時應提出方案報設備部審批。
5.17以上規定各廠、單位應嚴格執行,如有違反者,將根據情節輕重及造成損失的大小,按章賠償全部修理費用及罰款,罰款由線路運行單位開出清單向違章單位轉帳,不準拒付。
5.18外單位在本廠作業時,發生損壞情況,線路運行單位開單向委托外工作業單位轉帳罰款,由委托外工單位負責結算。
文章篇3:工業公司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公司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m.dewk.cn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附錄:電氣臨時線路敷設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