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1、工地配電必須按TN-S系統設置保護接零系統,實行三相五線制,杜絕疏漏。所有接零接地處必須保證可靠的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嚴禁混用。
2、設置總配電箱,門向外開,配鎖,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應有防雨措施,安裝位置周圍不得有雜物,便于操作。
(2)由總配電箱引至工地各分配電箱電源回路,采用BV銅芯導線架空或套鋼管埋地敷設。
(3)引至施工點(主要指高處作業點)用電線路,需套上PVC塑料管,且不準沿腳手架敷設。
3、用電設備與開關箱間距不大于3M,與配電箱間距不大于30M,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選用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別潮濕場所,漏電動作電流應選用15mA。
4、配電箱、開關箱應統一編號,噴上危險標志和施工單位名稱。
5、作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聯于基礎防雷接地網,所有接地電阻值≤4Ω。
6、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7、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要求。
8、正常情況時,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露導電部分應作保護接零:
(1)電機、局部照明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2)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3)配電箱(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
(4)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物料提升機,均設接地裝置。
10、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再做重復接地。
11、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含插座)。
12、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門處。移動式配電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膠套絕緣電纜。
13、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現場電工專人管理。
14、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天檢查一次,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1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6、潛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YHS型防水橡皮護套電纜,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7、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工作的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伏。
18、使用行燈的電源電壓不超過36伏,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燈頭無開關,燈泡外部有保護網。
19、產生振動的機械設備的PE線的重復接地不少于兩處。
20、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及外排架均應做防雷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4Ω。
篇2:酒店裝飾工程工地安全用電制度
酒店裝飾工程工地安全用電制度
A、樓層的總開關箱在未征得指揮部同意或值班電工的許可,任何班組,任何個人不得自行亂動總開關的刀閘。
B、各施工區的支路開關箱,統一由值班電工管理接駁,并分接到各工作室。箱內的拉線是接到接線端上,嚴禁接在開關箱的任何地方。
C、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須帶有接保護裝置,以免電動工具出現漏電。
D、除了固定使用的照明線路由電工架使用BVV(即雙塑)銅芯線外,臨時用電各班使用的移動電路必須使用護套電纜,不能用其他線代替,如發現一概拆除。
E、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與施工無關的電器(如電爐、電水煲、電炒鍋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向值班電工報告登記,以免造成線路超負荷。
F、所有進場施工的電動工具,必須經過安全檢查,防止使用時因漏電而出現不安全事故。
G、值班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發現有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的,立即領其停工整核:如有不服從的,即登記操作者的工作卡的工號,報告安全監督員或工地指揮部嚴肅處理。
H、整個施工現場的照明電源開關,除值班電工外,任何人不得開合操作。電源拉閘時,需掛上"維修電路不能合閘"的標志牌,確保安全。
I、支路接線箱內的接線端正,每位接線端不得同時解超過二個支線端,值班電工一經發現,有權立即拆除。
K、安全用電,共同遵守。
篇3:工地安全用電制度
1、非專業電工嚴禁亂動電氣設備,項目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電焊工操作證的人員進行電氣作業。2、非專業電工不得進入配電室,不準打開配電箱,變電器周圍的防護欄,不經項目主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動。
3、施工現場變電器五米以內不得堆放材料,堆積雜物。現場臨電器材嚴禁挪用。
4、施工現場不得使用裸露導線。
5、任何人不經項目主管領導允許,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電爐。
6、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必須加鎖,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線應穿敷設并做好防水彎頭,配電箱應保持完好。
7、施工現場應使用的電熱器,必須制定專人負責管理和開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電器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過的電器設備應經過嚴格測試和干燥處理后,方可使用。
9、配電箱應標有明顯的"危險"標志,箱內必須裝設零線、端子線板,箱內各種開關保持完好,如有燒蝕應立即更換。
10、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與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能超過40米。
11、不能用一個開關::同時控制兩臺以上的電器設備。
12、凡是移動電器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13、辦公室、工具房、照明燈每盞應設開關控制,非施工用電、民工生活區宿舍一律使用低壓電,燈頭對地面的垂直距離不能低于2.5米,燈頭與易燃物品的凈距離不得小于60厘米。
14、所有220V照明燈的電源線不得使用軟塑料線。
15、在潮濕場所(如地下室、管溝)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16、現場施工需要安裝電氣設備的,應事先向項目電氣的工程師提出申請,由電氣專業工程師安排專業電工進行安裝,嚴禁自行拉線。
17、在施工現場內,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及違章用電行為。
18、在項目施工的全體職工,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對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