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1 塔吊
a.1.1.51本工程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擬采用5臺塔吊,位置均在基坑內,原酒店使用的臂長70米的ST70/30需截臂至50m,移至會展西側中部,為1#塔吊;2#、3#塔吊分別位于基坑中部的南北兩側,為臂長70米的TC7052; 4#、5#塔吊位置分別在基坑東面南北兩側,為臂長60米的H3/36B。
1.1 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
1.1.1 本工程的塔吊安裝、拆卸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中建正和建筑機械施工有限公司"負責。
1.1.2 固定式塔吊,必須設置在鋼筋混凝土基礎之上。基礎需按塔吊安裝方案要求施工,能夠承受工作狀態下最大荷載。
1.1.3 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必須認真執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
1.1.4 進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必須符合所選定的型號。
1.1.5 大型機械設備的機械性能必須經檢測確認處于完好狀態。
1.1.6 大型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達到齊全、靈敏、有效。
1.1.7 操作大型機械設備的特殊作業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1.1.8 大型機械設備必須建立管理、維護、保養制度,并得到嚴格執行。
1.1.9 塔吊在無負荷情況下,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2/1000。
1.1.10 所有電氣系統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1.1.11 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1.1.12 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符合原生產廠家規定。
1.1.13 塔身上不得懸掛任何標語牌。
1.1.14 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安裝、頂升和拆卸作業。作業時突遇大風,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1.1.15 塔吊安裝后,須經專業人員組織驗收檢查,符合要求并簽字確認后,方可投用。
1.2 吊裝作業
1.2.1 起重工(包括信號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1.2.2 作業前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交底。作業時必須全面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
1.2.3 起重工應身體健康,視力不低于1.0,且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及其它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2.4 起重吊裝作業前,須認真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確認吊裝區域應無無關人員。確保吊索具無缺陷,吊件捆綁正確,被吊件與其他物件無連接。
1.2.5 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時,要確保安全距離符合要求。當電線電壓為15KV以下時,其最小垂直距離為3m,最小水平距離為1.5m。當電線電壓為1KV下時,相應最小距離分別為1.5m和1m。
1.2.6 吊裝作業時,應設安全警戒區域,并有專人進行監護。
1.2.7 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原則:
a.1.1.52①吊物重量超過吊裝設備能力不吊;②信號不清不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吊;⑤地下埋置物不吊;⑥斜拉斜拽不吊;⑦散物捆綁不牢不吊;⑧大型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吊;⑨零碎物無容器不吊;⑩吊裝物重量不明不吊。
a.1.1.53
1.2.8 根據被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擇合適的吊索具。
1.2.9 確保吊裝時吊索的水平夾角大于45?。
1.2.10 嚴禁使卡環側向受力。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補焊的方法修復卡環。
1.2.11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1.2.11.1 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1.2.11.2 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1.2.11.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1.2.11.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1.2.12 吊裝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
1.2.13 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1.2.14 群塔作業
1.2.14.1 塔與塔之間的高度必須保持2米以上足夠的安全距離,低塔起重臂保持與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離。
1.2.14.2 低塔頂升加節時,高塔停止作業。高塔頂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頂升范圍內作業。
1.2.14.3 塔機停用必須將吊鉤和變幅小車收到規定位置。
1.2.14.4 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燈。
1.2.14.5 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
1.2.14.6 后塔讓先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機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
1.2.14.7 運行塔讓靜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域內作業時,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的塔機。
1.2.14.8 輕車讓重車:在兩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機應主動避讓有載荷塔機,塔吊在轉臂時,嚴禁與相鄰塔吊在同一地點同時進行吊裝作業。
1.2.14.9 必須制訂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傳達到每個司機和信號工。
2 鋼筋機械
2.1 調直機
2.1.1 電機必須設接零保護。
2.1.2 嚴禁戴手套作業。
2.1.3 調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等于10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2.1.4 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2.1.5 進料前,應將端頭不直部分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即鋼筋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
2.1.6 機械上不準放置工具、物件,以防因震動而落入機內。
2.1.7 盤圓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2.2 切斷機
2.2.1 操作前須檢查切斷機刀口,刀片無裂紋,刀架螺絲緊固,防護罩牢靠。
2.2.2 多根鋼筋切斷時,鋼筋的總截面面積應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2.2
.3 作業時,手與刀口的距離必須大于150mm。 斷短料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端頭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2.2.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
2.2.5 發現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時,應立即停機檢修。
2.3 彎曲機
2.3.1 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檔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是否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作業。
2.3.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所控制的工作盤的旋轉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檔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2.3.3 欲改變工作盤的旋轉方向,須在停機后進行。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2.3.4 彎曲機在旋轉過程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3 木工機械
3.1 圓盤鋸
3.1.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
3.1.2 作業前檢查鋸片,其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1.3 作業時操作者應扎緊袖口,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3.1.4 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0mm以上時,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3.1.5 嚴禁鋸小于0.5m的短料。
3.1.6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整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3.1.7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時,應用水冷卻。
3.1.8 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清除時,不得直接用手。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再進行。
3.1.9 平刨
3.1.10 刨料時應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0mm。
3.1.11 進料速度要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3.1.12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長度小于400mm時,應利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mm,長度小于250m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3.1.13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0m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3.1.14 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4 中小型機械及手持電動工具
4.1 卷揚機
4.1.1 卷揚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應專機專人。
4.1.2 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其與卷揚機的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在卷揚機底座前面也要打樁固定。
4.1.3 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拉板(開口葫蘆)。
4.1.4 卷揚機安裝完畢后,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和超載試驗。
4.1.5 每日正式運行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作業。
4.1.6 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作業。
4.1.7 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的鋼絲繩,凡經過通道必須遮護。
4.1.8 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
4.1.9 作業中突遇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慢地放至地面。
4.2 混凝土攪拌機
4.2.1 操作人員(司機)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4.2.2 混凝土攪拌機應安裝在搭有防雨、防砸的工作棚內,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4.2.3 每日開機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軌道滑輪,確認無誤后,方可合閘試車。經2~3分鐘運轉,滾筒轉動平穩、無異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4.2.4 攪拌機在工作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當發現工作異常時,應將攪拌筒內存料放出,停機斷電,然后檢查修理。
4.2.5 停止當日作業,應將設備內外洗刷干凈,并將料斗提起,掛牢雙保險鉤,拉閘斷電。
4.2.6 攪拌機不得超負荷運行。
4.2.7 攪拌機運轉中嚴禁進行維修保養作業。設備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
4.2.8 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作或穿行。
4.2.9 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作業。
4.3 混凝土輸送泵車
4.3.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
4.3.2 泵車臂架轉動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
4.3.3 作業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3.4 風力大于六級時嚴禁作業。
4.3.5 臂架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4.3.6 作業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現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作業。
4.4 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4.4.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置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放下支腿,確保機身平穩。
4.4.2 輸送泵管接頭應嚴緊密封,管卡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4.3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時,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4.4.4 作業時不得取下料斗隔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深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4.4.5 清洗管道時,作業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范圍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4.5 機動翻斗車
4.5.1 機動翻斗車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5.2 未經交通安全部門考試發證的人員,不得駕車上公路行駛。
4.5.3 機械發動后應空轉5~10分鐘,待水溫升至40℃以上時,方可一檔起步。嚴禁二檔起步和將油門踩到底的
操作。4.5.4 駕駛時應精力集中,不準吸煙。行駛時不準載人。
4.5.5 運輸混凝土時,裝得不應過滿,應低于斗口平面100mm。
4.5.6 運輸構件時,其寬度不應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
4.5.7 在坑槽邊卸料時,應在距坑槽邊0.8~1.0m處設置安全擋掩(可用200×200mm左右的木方)。車行駛距坑槽邊10m處即應減速,緩慢至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卸料。
4.5.8 翻斗車運行所使用的坡道應平整,其坡度不應大于25°,寬度不應小于2~3m,坡道兩側并應設置防護欄桿。
4.6 電焊機
4.6.1 電焊機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遠離高溫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小于200mm。
4.6.2 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4.6.3 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線長度不應長于5m,二次線長度不應長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4.6.4 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
4.6.5 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塵。清掃必須切斷電源。
4.6.6 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并設漏電保護裝置。
4.6.7 電焊機應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點,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積水。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
4.6.8 焊機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中間不得超過一處接頭,接頭及破皮處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嚴密;
4.6.9 電焊機把線和回路零線必須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等作回路地線。二次線不得泡在水中,不得壓在物料下方;
4.6.10 焊工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4.7 手持電動工具作業
4.7.1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檢查其是否完好無損(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
4.7.2 對有問題的,必須在有效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作空載檢查。
4.7.3 對金屬外殼的電動工具,必須確保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即外殼必須有專用線與電源的保護零線連接。
4.7.4 每臺用電器具必須保證有各自的開關,不能同一開關設備控制兩臺或兩臺以上的電動器具。
4.7.5 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裝有防濺的漏電保護器。嚴禁在此類場所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4.7.6 施工現場上使用的Ⅱ類手持電動工具,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動作時間小于0.1S(秒)的漏電保護器。
4.7.7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篇2:公司各類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公司各類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1 砂輪機:
①使用前應檢查砂輪機有無破裂和損傷。
②加工工件前,要待砂輪空轉平穩后,再正式磨削。
③磨削時,在用力均勻,禁止用杠桿等工具增加工件對砂輪的壓力。
④操作時,要戴好防護鏡,禁止戴手套,并且操作者要站在砂輪機的側面進行操作。
⑤砂輪機要定人定期進行檢查、維護、調整。
2 人力叉車
①嚴禁站在人力叉車上快速滑行。
②各廠物料應擺放整齊,保持通道通暢,以利叉車通行。
③人力叉車上堆放物料,不得超過1﹒8M。
④人力叉車搬移物料時,拉料人員應保持正確姿式,面朝前方,嚴禁快速拉車。
3 搬運作業安全規范
①要求文明搬運,杜絕野蠻裝卸,由于野蠻裝卸引起安全和質量事故,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
②人力搬運時,不得超過人力搬運限度,十分粗重物體要使用吊車或其它搬運設備。
③利用滾柱進行人力搬運時,勿使手指或腳趾壓入滾柱與地面之間。改變滾柱方向時,應使用撬棍等工具。切不可用手腳移動。
④使用手推車搬運物料時,物料應置于車的前端,且堆放高度不可高于推車者的視線。
⑤裝載物應捆穩,以防滑落或翻倒。
⑥鏟、叉、棍、手推車等搬運工具應時常保持良好可用狀況。
⑦人力搬運時,手勿沾油膩的東西,要配戴手套等防護具。
4 高空作業安全規范
①凡離基準面高度在2米以上作業者,均稱“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
②高空作業須戴好安全帶或架設安全網,安全帶切忌低掛高用。
③登高作業的常用工具應纟帶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須用牢固結實的繩索傳遞。
④從事高空作業人員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⑤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時,禁止進行露天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
⑥不準在墻上行走或站在墻上進行瓦工作業,不許用拋擲方法運磚。
⑦瓦工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搭設符合安全要求的腳用架。
⑧在高空作業時,要防止接觸電線而發生觸電事故。
⑨外線電工的高空作業,應嚴格按行業安全標準規范進行。
篇3:機械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機械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運轉正常。對軸承運轉磨擦生電的部位要勤檢查、勤清掃,電機設備上不許有藥塵、紙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積存;
二、外來工匠來廠修理,有關車間主任應先介紹有關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再進行修理;
三、危險工房內的機械設備需要修理,首先必須切斷電源,搬至安全地區進行修理,確實不便拆卸的設備,要在消除危險因素后進行修理;
四、維修上藥臺、筑藥臺、壓藥臺等生產工具,必須遠離危險區。修理前必須清掃工作臺上的余藥,清掃后用水沖洗干凈再進行修理;
五、機械設備的維修應由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