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一)主要負責人責任制
1、設立職業危害管理機構,并提供人力資源;
2、定期召開職業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
5、保證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二)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責任制
1、明確對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和任務;
2、組織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要求;
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4、明確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三)專職職業危害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規、制度和標準;
2、負責日常職業危害防治的監督、檢查、技術管理、教育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組織、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
(四)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責任制
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
3、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五)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的職業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規、規定、標準及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企業負責人領導下組織制訂、修訂和健全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參與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技術規程;
3、對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和工程項目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
篇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對作業場所的監督和管理,減少有毒有害物質對從業人員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職業危害因素檢測主要包括生產車間甲、乙類(油漆)倉庫。
三、職責
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委托昌平區職業病防治所進行檢測,本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對外協調和安排檢測事宜。
四、程序
1.本企業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每年8月份委托昌平區職業病防治所進行一次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公布在公告欄中,以便員工了解職業危害程度及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
2.檢測要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以便檢測機構能提取到真實的樣品和做出符合真實環境的檢測結果。
3.檢測點要全面,所有檢測點均要取樣。
4.對檢測有異常(即超標)的項目企業安全委員會要發放“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對企業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項目亦須做好計劃,限期完成,并在整改完成前做好相關的防護措施。
5.對所有檢測記錄由企業安全委員會建檔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為永久性保存。
五、相關記錄
《隱患整改通知書》AQ-BZH15
《檢測報告》
篇3:水泥公司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一、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由質檢室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保證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監測的結果應當及時向員工公布。
二、公司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員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相關部門、裝置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