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木工管理職責
1、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2、要樹立為師生服務思想,堅持勤儉辦學,做好教室、學生公寓、辦公室門窗玻璃、桌凳的維修和安裝。做好公寓架子床的修理工作,材料不得隨意浪費。
3、在工作時間凡未經總務處批準,不得接受他人交辦的維修加工任務,不得擅自動用材料為他人修理各項物件。
4、每周五下午檢查校舍一次,及時排除隱患,并檢查校舍財產損壞情況,報總務處安排維修。
5、注意防火,工作期間不得在作坊內吸煙,經常清理木工房和倉庫,保持室內整潔。
6、對于突發事情需求維修時隨叫隨到,及時處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學校維修木工職責(五)
學校維修木工崗位職責(5)
1、對全校的門窗、玻璃等設施要經常巡視,發現問題(在弄清情況后)要及時維修,保證學校有良好的教學環境。
2、實屬教學需要的小件成品。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制作。
3、工作時間不得做私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把公物贈與他人(玻璃、漆等)。
4、注意安全生產,做好防火工作。
5、保管好所用工具和材料。
6、主動協助噴漆工做好其它美化工作,積極完成偶發性、臨時性、突發性的工作。
篇3:某醫院水、電、木工人職責
醫院水、電、木工人職責
(一)在管理員領導下,負責全院水暖、電源、線路、開關、木質家具、門窗以及墻壁、路面等檢查維修工作。
(二)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節約使用器材和原料。
(三)緊密配合醫療、教學,科研,開展技術革新。經常主動到各科室和宿舍巡回檢查,及時維修,保證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