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副經理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對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結合項目生產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為實現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文明施工目標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并組織專業工程師、分包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貫徹實施。
組織落實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計劃以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落實項目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領導、監督項目分包單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的組織領導工作。
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堅持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服從安全的原則,及時糾正各種違章現象,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并復查整改效果。
聽取、采納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的合理化建議,支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業務工作,保證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
接到上級單位的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時組織實施并且及時報告實施情況。
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時,組織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及時報告。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分析的具體組織工作。
篇2:交運集團分管貨運副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分管貨運副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貨運生產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
1.2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負責貨運生產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1.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活動。
1.4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應急預案職責。
1.6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1.8落實“四位一體”出入庫合格證制度。
1.9落實各級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揮貨運安全生產。
1.10制定年度貨運安全工作計劃。
1.11及時、如實報告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2、安全標準
2.1年初制定年度貨運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2適時修訂完善貨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并參與實施和演練工作。
2.3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4每月參加安委會,匯報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議。
2.5執行安全會議決議,組織落實安全措施。
2.6組織從業人員參與安全生產專項活動。
2.7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貨運安全檢查。
2.8每月對貨運產業從業人員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2.9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10按規定對貨運產業各崗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11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抓好問題、隱患整改。
2.12及時、如實報告貨運行車事故,落實“四不放過”處理意見。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填寫不規范,扣10分。
3.2未按規定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扣10分。
3.3貨運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100%,扣10分。
3.4未按照上級和公司部署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5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扣10分。
3.6貨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不健全、落實不到位,扣20分。
3.7未制定年度貨運安全工作計劃,扣20分。
3.8不按時參加安委會,每少一次扣20分。
3.9未及時組織貨運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整改不到位,扣20分。
3.10未及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活動,扣20分。
3.11未組織實施應急處置預案,扣50分。
3.12不執行安全會議決議,扣50分。
3.13未落實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4因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產生重大事故隱患的,扣100分。
3.15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四
篇3:交運集團分管汽車工業副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分管汽車工業副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汽車工業生產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
1.2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負責對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完善,并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1.3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4履行應急預案職責。
1.5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6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1.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活動。
1.8負責用電、用氣、設備、設施的檢驗、檢查等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1.9落實各級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杜絕“三違”現象。
1.10落實“四位一體”出入庫合格證制度。
1.11負責按時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測,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1.12及時、如實報告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負責技術和機械事故的調查。
1.13制定汽車工業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安全標準
2.1年初制定年度汽車工業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2適時修訂完善汽車工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并參與實施和演練工作。
2.3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5每月參加安委會,匯報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議。
2.6執行安全會議決議,組織落實安全措施。
2.7組織從業人員參與安全生產專項活動。
2.8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汽車工業安全檢查。
2.9每月對汽車工業從業人員組織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2.10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2.11按規定對汽車工業各崗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12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抓好問題、隱患整改。
2.13及時、如實報告廠務事故,落實“四不放過”處理意見。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填寫不規范,扣10分。
3.2未按規定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扣10分。
3.3汽車工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100%,扣10分。
3.4未按照上級和公司部署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5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扣10分。
3.6汽車工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不健全、落實不到位,扣20分。
3.7未制定年度汽車工業安全工作計劃,扣20分。
3.8不按時參加安委會,每少一次扣20分。
3.9未及時組織汽車工業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整改不到位,扣20分。
3.10未及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活動,扣20分。
3.11未組織實施應急處置預案,扣50分。
3.12不執行安全會議決議,扣50分。
3.13未檢車或檢車不到位出具合格證,扣100分。
3.14未落實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5因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產生重大事故隱患的,扣100分。
3.16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