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二)
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費用,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建立此制度。
一、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依據《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提取。
(一)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
1.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費用。
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3.安全設施投入費。如安全監測、防靜電、防灼傷沖淋、應急救援設施的投入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的資金投入。
4.保證重大隱患治理所需費用。
5.安全檢查工作所需費用。
6.安全風險抵押金。
7.保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及其它有關經費投入。
8.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所需費用。
9.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體檢費用等。
二、安全費用使用要求
1.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安全資金挪作它用將處以挪用金額的3倍處罰。
2.總經理應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足額投入,不管企業資金如何緊張,應始終將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產生嚴重后果。
3.財務對安全生產投入建立安全費用臺帳,如當年度安全費用未使用完,則滾入下年度安全費用,如當年度安全費用超支,則列入當年度正常成本費用。
三、附件
《安全費用臺帳》
篇2:某集團分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更多精品來自 保安 分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公司、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財政部財企[20**]478號《關于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公司所屬項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礦山建設。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項目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一)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二)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三)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為1.0%;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