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辦公室公物采購和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財物的管理,節約經費,降低成本,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公用物品是利用辦公經費和業務經費所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工作用品。
二、采購物品要本著實際需要、適合使用、節約經費的原則,既要保證質量,又要價廉物美,有使用價值。
三、采購物品應有計劃,實行統一采購,專人負責。使用預算內資金,不能超支。
四、采購物品前應先由相應科提出書面申請,經相應科負責人審核,并呈辦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
五、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達到政府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物品必須按政府集中采購程序實施政府采購。
六、審批權限。采購物品100元以下由綜合科審批;100元至1000元的呈分管財務副主任審批,1000元至3000元呈主任審批;3000元以上的采購由辦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七、報銷程序。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負責人簽字協管財務副主任簽字——辦主任審批。
八、統一保管。采購的物品如攝像機、照相機投影機、手提電腦等由綜合科驗收后集中統一保管,個人一般不保管公用物品。500元以上(含)屬于固定資產,要報會計建立臺賬,登記造冊。使用物品時,應先登記,才能領取。貴重物品的使用,使用者先提出書面申請,經辦領導同意后方可領取使用。各科使用電腦、電話機及文件柜、沙發、辦公臺、飲水器等物品由后勤管理員驗核后,報會計登記造冊,由各科室妥善保管。
九、固定資產和貴重物品的報廢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經綜合科證實并經辦領導同意后,送會計備案注銷。
十、凡屬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火、防盜,注意保養、維護、維修,確保公用物品不丟失,不損壞。
十一、個人使用的公用物品,在工作變動時,應如數移交,經綜合科驗收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建立采購領導小組
組長:辦主任
副組長:副主任
成員:各科科長
(一)辦公用品采購小組
小組長:綜合科科長
組員:出納、文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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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工程科科長
組員:會計、工程科人員
(三)指揮通信采購小組
小組長:業務科科長
組員:負責指揮、通信業務人員各一名。
篇2:某學校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
學校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公共財物的管理,嚴格實行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養良好的愛惜公物習慣,特作如下的規定:
1、校園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種設施配備及器具,均屬學校公共財物,任何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凡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2、學校調配給各班的桌凳及教室、辦公室的所有設備,有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丟失和損壞,視其情節照價賠償。
3、嚴禁學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門板、墻壁上刻劃打洞。不準在教室內外用桌凳打鬧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4、教室里的燈具,吊扇、電源插座、等應由所在的班級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或損壞,限期由該班自行補充修復。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班級責任。
5、教職工辦公室,所配備的桌椅、資料柜等,責任由教導主任負責,誰丟失損壞由誰負責照價賠償。
6、師生在使用教學儀器,辦公設備時,由于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丟失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賠償。屬于玩忽職守造成損失、丟失的,除按價賠償外,另追究當事人責任。
7、加強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員的責任,如管理人員對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爛變質,丟失損壞的,除照賠償外,視其平時的工作態度,根據損失大小,按規定給予其適當的處理或罰款。
篇3:(一中)公物賠償制度
> 一中(學校)公物賠償制度一、各教室的門窗、玻璃、電扇、燈具、黑板、桌凳等設備,實行班主任負責制。如有損壞,由班主任落實責任人,按照學校規定如數賠償。
一、學生寢室設備,實行室長管理負責制。如有損壞,由室長落實到人,按照學校規定賠償,否則由該室集體賠償。
三、凡毀壞學校公共財物、公共設施者,應視其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1、無意損壞公物而又主動承認錯誤和自覺賠償者,可酌情從輕處罰或免予處罰。
2、雖無意損壞,但不主動承認錯誤和賠償者,一經查出,應加價50%賠償。
3、凡故意損壞公物,又不主動承認錯誤得,除加價一倍賠償外,還應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檢討,甚至給予紀律處分。
4、對損壞公物的不良現象,知情不報、有意包庇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5、對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者,即使已畢業離?;騾⒓庸ぷ鳎ㄟ^有關部門予以追究。
6、損壞公物的賠償作價,可根據實物的購價以及實物的新舊程度和損壞程度由總務處決定。
7、故意損壞樹木、花草者,恢復原貌或折價賠償。
四、凡模范維護公物或積極檢舉揭發他人損壞公共財物者,可分別給予表揚、記功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