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教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教工集體宿舍管理,創造文明、健康、舒適、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訂教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請教職工自覺遵守。
1、成立由校工會、總務處、辦公室、教導處組成的監督管理小組,平時組織抽查教工集體宿舍的安全、衛生工作。
2、為了保證教職工有良好的休息環境,午休時間,晚上22時后集舍區內保持安靜、禁止在宿舍內播放高音音樂等高聲活動,不得在宿舍過道上高聲談笑,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活動。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潔工作。每間寢室門前過道由居住的教職工每天自覺打掃;宿舍樓前花臺、草坪內紙屑、雜物等值日每天打掃,做到地面、花臺干凈、整潔。垃圾要求袋裝化,每天自覺送到校園垃圾箱,不準向窗外投擲雜物或倒水,不準把垃圾堆放在門口走廊上。
4、愛護公物,保護寢室內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嚴重損壞的(水、電設施)如人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費。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裝,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內外的各種設施。不準占用樓梯過道、走廊等公共場所堆放雜物和燒炊。
6、新來教職工分配到寢室后,到寢室清點校產用具,辦好財物登記手續。
7、未經總務處同意教職工不得私自調換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體宿舍的教職工,每月按學校規定交納水電費,每季度由工資中代扣。
9、搞好個人衛生和寢室衛生、防治疾病發生,經常擦洗衛生潔具和洗滌槽,墻面瓷磚。
篇2:醫院集體宿舍管理制度(2)
醫院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二)
1、院職工集體宿舍由總務科統一安排管理,進修生宿舍由科教科統一安排管理。職工宿舍憑人事科通知安排。定編定位后,不得擅自調動房間,無人居住的空床鋪不得拆除、移動或占用。
2、集體宿舍每人配備鋪位一個,二斗桌一張,方凳一張。配套后不得將院內辦公家具搬入室內使用。
3、居住集體宿舍的職工,已向醫院借過購房款或已結婚,必須搬出集體宿舍,并及時到總務科辦理移交手續。如遇特殊情況暫時不能搬出,須有關部門領導同意,補辦續住手續。
4、每間寢室內的水電費用,由居住人員分攤。
5、集體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等用電量較大且易產生危險的電器。嚴禁亂拉電線或改動電源線路,不準在表外接線,更不得使用燃氣用具。
6、集體宿舍配備的家具、門窗及玻璃,由各寢室人員保管,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7、每間集體宿舍居住人員必須輪流值日搞好室內衛生,保持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清潔干燥,墻面無積灰、無污跡、無蛛網。嚴禁往窗外丟果殼紙屑或倒水。
8、加強安全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錢物,外出隨手關門,嚴禁外來人員留宿。
9、醫院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檢查,發現違反集體宿舍管理制度,按醫院獎罰條例處理。
篇3: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飲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1、住宿人員由校區食堂統一安排登記,個人不得私自安排人員住宿。
2、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和飲食中心的規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內搞違法亂紀活動(如賭博、嫖娼等),違者予以重罰。
3、宿舍內不得男女混居,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得私自換鎖。
4、不得私留外來人員住宿。直系親屬來探望,食堂予以關照,但必須報經餐廳經理同意,限期為一周。
5、注意安全,防火防盜,隨手帶門。室內無人時要檢查火源(煙頭),閉燈斷電。
6、除了學校安裝的正式電源外,不得私拉電線,不得使用電熱器,如電爐、電熱毯、電暖氣等。
7、不在電線和燈具架上掛曬衣物,以防電氣火災和觸電傷人事故。
8、不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酒精爐等明火,不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9、不在走廊、宿舍、廁所燒垃圾、廢紙,不躺在床上吸煙。
10、保持安靜,不準在走廊、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按規定熄燈就寢。
11、保持宿舍內整潔,搞好個人床鋪衛生及整個室內衛生。
12、愛護公物,不得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