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校長職責
一、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知識分子政策,執行上級黨委、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以及有關指示,并向其報告工作,聽取意見。
二、負責制定與實施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認真總結學期、學年工作,對學校工作盡職盡力,全盤負責。
三、主持校務會議,討論決定教學、行政及接待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安排學校工作,充分發揮各個機構職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校長在制定實施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同時,還應進行感情投資,做同志們的知心人,根據老、中、青教師的不同特點和需要,關心、幫助他們,為他們排憂解難,在學校建立一種坦誠、友愛及團結、寬松的人際關系。
五、指導和幫助學校共青團、教育工會、教代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個組織機構的作用,努力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六、負責聘任和安排學校人事,盡力做到“知人善任”,提名各部門的主任人選,經校黨支部討論,報上級審核任命。
七、認真聽取各個方面辦學意見。發現教職工的先進思想,發揚成績,交流經驗,重視考核,做好教職工的提職、晉級工作及師生員工的獎懲工作。
八、加強自身的素質修養,努力學習政治和教育理論,遵紀守法,以身作則,做群眾的貼心人,秉公辦事,不謀私利,發揚民主,增強透明度,積極改革,勇于創新,團結進取,為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具體安排。
九、布置檢查各位副校長的工作。審批、檢查各處、科、室的工作計劃,定期總結工作,向教代會和上級報告工作。
十、領導學校的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向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
十一、全面管理學校財務、校舍的修建、教學設備的增添等,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合理使用學校的財物。
十二、關心群眾生活,在政策和經濟允許的條件下,既對教師的住房、健康等大事有所安排,又對教職工的生活小事經常關心。不斷提高教師福利待遇。
十三、對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應定出制度,及時督促檢查,建立相應組織,保證學校教職工、學生及公私財物安全。
十四、完成上級各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工作職責
1、執行上級 領導部門的指令,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和實施學校的各種計劃、規章制度。
2、遵循教育規律,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主要精力組織和領導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3、領導教導處、總務處等學校職能部門,支持教育工會、教代會、團隊開展工作。
4、聘任和管理教職工,負責學校人事安排和教職工的考核據職晉級和獎懲工作,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5、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管理校舍設備和經費,改善辦學條件,辦好集體福利.
6、主持學校行政會議和教師會議,研究部署學校工作,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
篇3:學校的校長職責
校長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
二、校長要團結全體教職員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面向全體學生,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完成學校教育的基本任務,為國家培養德才兼備、身體健康的人才。
三、領導學校的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教學規律辦事,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計劃的全面貫徹執行。
四、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常與主管教學的學部主任和教務主任研究教育改革的新動態,積極帶領廣大教師參加新課程改革。積極指導與幫助政教處、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開展工作。要發動全體教職員工人人做學生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到全員育人。
五、領導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全體教職員工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文娛、體育活動,注意勞逸結合,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努力改善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衛生習慣,增強學生體質,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六、管理學校的人事工作,領導和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文化、業務學習,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合理安排教師、職工的工作和生活。
七、領導學校的后勤工作,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審查并批準學校預算和決算,督促有關部門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關心師生生活。
八、主持學校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研究解決學校重大問題,并經常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