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學院關于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火災事故的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加強我院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在院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和師生員工財產安全,保障我院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火災的預防
1、健全領導機構,各單位都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機構,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責任人(治保會、組領導)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居民生活區消防工作由后勤處負全面責任,各居(家)委會主任對消防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單位,都要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2、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的組建,并制訂本單位(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自查,對一般火災隱患及時整改,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組織進行控制,在上報的同時采取臨時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本單位及學校的安全與穩定。
3、建立健全消防學習制度,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隊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培訓,提高消防業務素質,成為本單位消防骨干。要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的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主管消防工作的負責人要經常檢查室內外消防設備,防止丟失或挪用,并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滅火演練和培訓。
三、救火滅火預案組織機構
學院滅火現場總指揮: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副院長
副 總 指 揮:保衛處負責人、總務處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
火 災 調 查 組:保衛處治安辦公室 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現場的起火原因、位置等調查工作。
學校兼職消防隊隊員:全體保衛處人員
四、火場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1、火場總指揮:及時與消防支隊領導組成臨時火場指揮部,簡明介紹火災的基本情況,統一調動、部署、協調滅火現場的管理與滅火措施的制定。
2、火場副總指揮:負責帶領各組成員迅速趕赴火災現場,協助火災現場指揮部總指揮展開滅火工作,并落實滅火措施的實施; 應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并報火警,帶領消防支隊官兵及時到達火災現場,保持通訊暢通,及時與火災單位領導取得聯系,組織師生員工的撤離,維持撤離秩序;組織兼職、義務消防隊隊員配合消防進行滅火,并搜尋可能被困的人員,維持滅火現場的秩序。
五、消防安全責任區的劃分
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群防群治的措施,廣泛調動師生員工參與配合的積極性,將我院劃分為8個消防安全責任區。
1、第1責任區圖書館:責任區的范圍,圖書館全部使用的房間及各樓層內外建筑部分;責任人,圖書館負責人。
2、第2責任區計算機中心:責任區的范圍,計算機中心、電教系全部使用的房間及各樓層內外建筑部分;責任人,計算機系、電教中心負責人
3、第3責任區物理實驗中心:責任區的范圍為,物理實驗中心全部使用的房間及各樓層內外建筑部分;責任人,物理系、地理系、公體部負責人。
4、第4責任區化學實驗中心:責任區的范圍,化學實驗中心全部使用的房間及各樓層內外建筑部分;責任人,化學系、體育系、成教處。
5、第5責任區藝術中心:責任區的范圍,藝術中心全部使用的房間及各樓層內外建筑部;責任人,音樂系、美術系負責人。
6、第6責任區行政樓:責任區的范圍,行政樓各處、室、系使用的房間及各樓層內外建筑部分;責任人,行政樓各處、室負責人。
7、第7責任區文理綜合教學樓:責任區的范圍,文理綜合教學樓各樓層內外建筑部分;責任人,教務處、有關教學系負責人。
篇2: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3)
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三)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觀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打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篇3:初中校園火災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
初級中學校園火災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區教育局以及有關應急管理部門關于加強學校應急安全工作的精神,維護校園消防安全,預防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在校師生有安全、和諧、穩定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學校防范火災事故制度及應急預案。
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校園內以及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校園火災事故。
2、組織機構
2.1成立學校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工作小組。
組 長:z(校長)
常務副組長:z
成 員:z(消防負責人)
2.2根據校園火災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4個基本應急小組。
安全保衛小組
負責人:z
職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置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醫療救護小組
負責人:z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院前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綜合信息小組
負責人:z
職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向上報告并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后勤保障小組
負責人:z
職責: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2.3現場根據實際需要,啟動相關應急小組。
3、預測預警與事故防范制度
3.1校園火災防范及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實行常務副組長負責制,常務副組長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2學校保衛干部(陳了)為消防工作負責人,每個組室都設有一名安全員,負責本組室消防安全宣傳與監督。各實驗室實驗員和專用室保管員依據崗位職責,負責本室的消防工作。
3.3學校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暢通和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平時維護好消防設備。“十·一”“五·一”等重大節日,重點檢查消防設備,在消防設備使用期限到臨之前,及時更換消防器械。
3.4由學校消防負責人負責,德育處協助,定期在師生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每年舉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習。
3.5學校應做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與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街道教育辦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基層應急單位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系渠道的全天候暢通。
4、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4.1出現或接報火警(含火災苗子),決定是否撥打119、上報教育局及疏散學生,權限依次屬于組長、常務副組長及校方負責人。
4.2對于初起火災,由各組室消防安全員和實驗室、專用室保管員用學校消防設施進行滅火。如果不行,則設法隔離火源,防止火勢蔓延,并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拔打119,緊急脫身避險,等待專業消防人員來滅火。
4.3消防車到來后,由消防負責人(陳了)負責引導消防人員到起火點,并積極協助。
4.4若需要疏散師生,則由常務副組長(廖波)、安保小組等德育處成員引導師生離開室內,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協助做好疏散工作,并把住各進出口,不讓任何人進入。疏散點為操場和校外。班主任要盡力做好學生人數統計工作,各組室負責人要做好教職工人數統計工作。
4.5出現傷員后,醫療救護組(衛生老師)進行急救或聯系120并護送傷員去醫院。
4.6常務副組長負責與家長或家屬的聯系及各方面的善后工作處理事宜,如果為群體事故,校務辦公室等協助善后處理工作。
5、信息報告
5.1學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備專兼職信息監測員(應急專干),綜合信息組(應急辦)及時接收報送學校有關警務信息。
5.2發生事故后,常務副組長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5.3對構成突發事件的,應按《學校校園突發事件綜合預案》,向區、街道教育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5.4信息報送要求屬一般事件,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向街道應急指揮中心(總值班室)報告;屬于較大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重大、特別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
6、附件
6.1《有關應急單位聯系表》
主要單位、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街道教育辦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
6.2《本學校應急機構職責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