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安全協議書(2)
甲方:
乙方:**高空修建防腐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必須指定一名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文明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篇2:酒店工程部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班組領班需填寫《高空作業審批表》,內容包括高空作業內容、安全措施和現場負責人等項目,交工程總監/經理審批。
2.工程高空作業管理一般由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工程總監/經理接到《高空作業審批表》后,認真審查,必要時可到現場查看,如因審批把關不嚴造成事故,工程總監/經理負有責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業可由項目主管代工程總監/經理行使高空作業管理權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業,必須由值班經理或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1)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綜合癥、嚴重貧血、關節炎、恐高癥、視力障礙等不宜登高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2)沒有《高空作業審批表》或《高空作業審批表》沒有通過,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惡劣天氣情況下,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安全措施不到位,無安全器械,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6)高空作業環境惡劣、無防護措施和設施,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帶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過兩米,必須有人輔助;
(4)作業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時作業;
(5)高空作業所需工具、物品必須有專用工具傳遞,不得拋擲;
(6)高空作業下方為禁戒區域,人員進入必須佩戴安全帽。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3:公司高空作業用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高空作業及用梯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
1.1距地面2米(含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都視為高空作業;
1.2高空作業時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應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件上或金屬結構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件上;
1.3檢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1.4高空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不得在高空投擲材料或工具等物;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將易墜物件清理干凈,以防落下傷人;夜間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1.5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
1.6嚴禁坐在高空無遮欄處休息,防止墜落。
2、用梯:
2.1使用前,必須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
2.3梯底寬度不低于50厘米,并應有防滑裝置;
2.4立梯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固時,須有人扶梯;
2.5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2.6距地面2米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時,必須系安全帶;并應牢固系在堅固的物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上;
2.7上、下梯子時不要單手扶著桿,手中不要攜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