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圖書證辦理的有關規定
1.新入校的教職工憑調入通知單辦理借閱證。
2.新入學的全日制學生憑教務處提供的學生名單由班級集體組織辦理。
3.學校在編的集體職工、計劃外合同工等非在編工作人員,經主管單位與圖書館協商后,由主管單位集體辦理。
4.借閱證只限持證者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5.讀者丟失借閱證,應及時向本館掛失,憑工作證或學生證按相關規定辦理補證手續。補證后若發現原證繼續使用者,除收回圖書證外,停止其借書3個月。如不掛失被另用者,由持證人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6.讀者離校時,須交回借閱證,若丟失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篇2:學院學生辦理住宿退宿手續的辦法
學院學生辦理住宿、退宿手續的辦法
1、學生公寓管理科按招辦提供的新生名單,本著各院系、年級相對集中的住宿原則,統一安排新生住宿。
2、新生入學時,憑財務交費單辦理住宿手續,休學生、轉學生、延讀生須持相關證明,到公寓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3、住宿手續辦理后,到指定的宿舍對號住宿,不得私自調換。
4、為統籌安排,便于管理,公寓管理科有權對個別或全部宿舍進行統一調整,學生必須服從調配,在規定時間搬遷;對不服從調整的學生和拒絕調整學生進入宿舍的當事人,將按學生違紀相關規定報有關部門處理。
6、學生因畢業、休學、退學、開除、升學等原因離校,須遵守以下規定:
(1)、學生接到離校通知書后,先到有關單位辦理離校手續,最后到公寓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接到離校通知三日內必須辦理退宿手續,拖延不辦者公寓中心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3)、留校工作的畢業生必須在五天內辦理完退宿手續,過期不得住在學生宿舍內;
(4)、辦完退宿手續,仍需在宿舍暫住而宿舍又有條件解決的,應向公寓管理科申請續住,續住時間不得超過一天。
(5)、在本院升學或考上研究生后,必須辦理離宿手續,自行解決住宿,隨新生辦理住宿手續后方可入住公寓。
篇3:客戶入伙辦理程序
客戶入伙辦理程序
1.0目的:讓客戶便捷辦理入伙手續。
2.0范圍:管理處客服部。
3.0職責:
3.1客服部負責物業入伙的辦理及檔案的建立。
3.2其它部門負責協助。
4.0程序:
4.1物業入伙程序:
4.1.1驗證并存檔客戶的相關資料:
4.1.1.1《入伙通知書》;
4.1.1.2《購房合同書》原件,留存復印件;
4.1.1.3客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留存復印件;
4.1.1.4若客戶委托他人辦理入伙,需提供《客戶委托書》、客戶身份證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1.2領取入伙資料袋:
4.1.2.1《業主登記表》;;
4.1.2.2《業主公約》一式兩份;
4.1.2.3《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一式三份;
4.1.2.4《房屋裝修申請書》;
4.1.2.5《房屋使用說明書》及《房屋質量保證書》;
4.1.2.6《室內管線分布圖》(含電、給排水平面圖);
4.1.2.7入伙收費一覽表;
4.1.3業主辦理相關手續
4.1.3.1填寫《業主登記表》,簽訂《業主公約》;
4.1.3.2客戶部相關人員收表;
4.1.3.3客戶繳納相關入伙費用;
4.1.3.4貼心管家和維修部技工陪同客戶驗收房屋,驗房時若客戶提出質量問題,記錄在《房屋交接驗收表》上,無問題由客戶在表單中簽字確認。
4.1.3.5貼心管家負責匯總、整理房屋問題,聯系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工作。
4.1.3.6整改完畢由貼心管家把結果反饋給客戶,由客戶在《房屋交接驗收單》上確認簽名。
4.1.3.6合格及整改合格后,向客戶發放該單位鑰匙,并請客戶在《業主登記表》中的鑰匙欄中簽字,如客戶需管理處托管鑰匙,填寫《托管門匙責任聲明書》。
4.1.3.7辦理住戶智能卡。
4.1.3.8簽訂相關協議。
4.1.4整理客戶資料并存檔,并將客戶資料錄入電腦。
4.1.5在客戶服務中心墻上裝修入伙進度表上貼上標簽。
5.0質量記錄:
5.1《業主登記表》
5.2《業主公約》
5.3《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4KH-03-R01《房屋驗收交接表》
5.5KH-03-R02《機動車停車位申請表》
5.6KH-03-R03《入伙客戶情況登記表》
5.7KH-03-R04《住戶智能卡辦理申請表》
5.8KH-03-R05《托管門匙責任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