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消防三級責任管理制度
01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業主、物業使用人及物業管理服務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公司管理的所有物業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業、辦公等類型物業。
第三條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三級責任管理制度。
02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消防安全委員會),由物業經理擔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物業消防安全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考核。
2.制定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
4.定期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5.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6.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包括:
a.貫徹執行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消防安全委員會)的決定。
b.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c.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和隱患整改。
d.定期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消防安全委員會)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第六條 設立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2.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3.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和隱患整改。
4.負責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5.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03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第七條 實行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即一級檢查、二級檢查和三級檢查。
1.一級檢查:每個職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排除能夠自行解決的火情隱患,并上報無法解決的問題。
2.二級檢查:各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檢查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處理及整改火情隱患,并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公司高層(如總經理或授權他人)每月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各管理處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在重要節假日前(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
04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條 加強消防宣傳與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意識。
第九條 消防設施、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條 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第十一條 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獎懲機制,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05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物業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四條 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篇2:物業租戶消防安全責任狀
物業租戶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安全維護投資廣場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促進投資廣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條例》等規定,特簽訂20**年消防與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各租戶單位負責人。
二、投資廣場消防安全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各租戶在物業管理公司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投資廣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體租戶應自覺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及接受消防安全部門、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共同維護投資廣場的消防與安全。
四、實行業主防火、安全責任制,業主或租戶為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自己工作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及出口必須保證暢通無阻,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樓梯出口等部位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能損壞廣場的公共消防設備,為各樓層配置滅火器材,使之保持完整有效。
六、租戶室內嚴禁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雷管、炸藥、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投資廣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七、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及亂拉、接電線。
八、不能在廣場內公共場所燃燒紙張、雜物等廢棄物品。
九、租戶需要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十、租戶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物業管理公司〈電話zzz,內線zzz〉或撥打火警電話“119”。
十一、投資廣場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指導下進行。
十二、廣場內各單位、租戶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條例、規定,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物業管理公司搞好治安工作,維護投資廣場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定團結。
十三、投資廣場進出口設有門崗(大堂崗、西門崗、南門崗等)執勤點,進出廣場的人員應主動出示證件,接受保安員的詢問和檢查。
十四、各租戶雇請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保安崗登記,租戶應教育雇請人員遵守治安管理規定,并承擔因其違法的連帶責任,不得窩藏違法犯罪人員和贓物,對違法犯罪人員和違法犯罪行為要積極主動舉報。
十五、租戶要妥善收藏貴重物品并鎖好門窗,如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有責任上前詢問,并向物業公司報告。
十六、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及淫穢的書刊、畫片、音像制品進入投資廣場。
十七、未經許可,不得在廣場內散發張貼各種廣告、傳單等。
十八、嚴禁在投資廣場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及賣淫嫖娼,吸、販毒等。
十九、租戶應提高警惕,及時報告治安隱患或可疑情況,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現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物業管理公司報告,并保護現場,協助處理。
二十、違反上述條款,一切后果或損失由租戶、責任人承擔,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租戶單位(簽章):________物業公司(簽章):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范本
為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杜絕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與各部門管理責任人訂立以下責任:
一.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防范火災和應急響應的能力。
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好消防器材和設施。
三.嚴格執行禁明火區域的管理,認真履行巡查和督促工作。對違反禁明火區域的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制止沒收所用器具,并及時上報。
四.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不擅自亂拉、亂接電線,不違規使用大功力電器。
五.日常工作中密切關注電線、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修。
六.嚴禁在樓梯口、疏散出口處擺放雜物,確保安全出口處的暢通。
七.下班前,必須認真做好本部門的清場檢查工作,及時清理煙蒂、切斷電源,消除火災隱患。
八.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力,造成火災事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作量津貼,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的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 門
責 任 人
定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