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4月2日)
深府〔20**〕56號
《關于調入我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的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調入我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的規定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就20**年2月1日后調入我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調入我市的干部,不需要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不符合以下條件的,由調入單位按超齡年限補交超齡養老保險費:
(一)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其專業適于本市企事業單位并能發揮其特長的,年齡在55周歲以下。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四)具有大專學歷,且是本市緊缺急需的技能型專業或崗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有本市緊缺急需的特殊才能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六)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調入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調入我市的工人,不需要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不符合以下條件的,由調入單位按超齡年限補交超齡養老保險費:
(一)單獨調入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二)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調入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三、今后市政府對調干調工年齡界限另有規定時,按新規定辦理。
四、本規定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負責解釋。
篇2:發展新團員和團員超齡離團制度
中學發展新團員和團員超齡離團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發展新團員及團員超齡離團的工作,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以下簡稱《團章》)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特定本制度。
第二章 發展新團員
第二條 發展先進青年入團是我校團組織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壯大團組織,提高團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的重要環節。校內各基層團組織要按照《團章》規定,積極吸收先進青年入團。
第三條 團支部要鼓勵本支部團外適齡同學向團組織靠攏,組織他們學習團的知識,并適當吸收他們參加團的活動。對要求入團的同學,團組織應及時進行培養和考察。
第四條 入團手續統一辦理時間為每學年的10月中旬。程序如下:
(一)有入團意愿的同學向所在團支部提出書面申請。
(二)團支部指派兩名團員作為其入團培養人。培養人對申請入團的同學進行培養考察,在培養考察期結束后提出考核意見。
(三)團支部將培養人的考核意見報團總支審查合格后,指導申請人填寫《入團志愿書》,并由兩名培養人作為介紹人,同時將入團申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四)入團申報經團支部大會的決議通過后,團支委須將大會對申請人所提的意見進行歸納,用黑色鋼筆或毛筆填寫在《入團志愿書》“團支部決議”一欄中,寫明參加支部大會應到和實到的團員數、表決結果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并依次報團總支審核、校團委審批。被批準入團的同學,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五)團總支組織入團宣誓儀式,要求新入團同學參加。
第五條 對申請入團同學的培養
(一)培養內容:入團培養人向申請入團的同學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他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幫助他們學習團章和團的基本知識,明確團的性質、團員義務和權利,遵守國家法律和團的紀律;引導他們學習科學文化知識。
(二)培養方式:談心、引導啟發、邀請參加團組織活動。
(三)培養考核期限:三個月以上。
(四)入團培養人的任務: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等。
第三章 團員超齡離團
第六條 團員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辦理離團手續。
第七條 團員辦理超齡離團手續流程如下:
(一)團員以書面形式向團支部提出超齡離團申請,團支部書記與超齡團員個別談話,肯定其在團內的進步和成績,指出努力方向。
(二)團總支在該團員《入團志愿書》上注明超齡離團的時間和地點,并報校團委組織宣傳部備案。團員證留本人作留念。
第四章 附 則
第八條 本制度最終修訂權和解釋權歸校團委所有。
第九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篇3:關于調入深圳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的規定(2003)
(20**年4月2日)
深府〔20**〕56號
《關于調入我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的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調入我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的規定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就20**年2月1日后調入我市的員工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調入我市的干部,不需要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不符合以下條件的,由調入單位按超齡年限補交超齡養老保險費:
(一)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其專業適于本市企事業單位并能發揮其特長的,年齡在55周歲以下。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四)具有大專學歷,且是本市緊缺急需的技能型專業或崗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有本市緊缺急需的特殊才能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六)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調入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調入我市的工人,不需要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不符合以下條件的,由調入單位按超齡年限補交超齡養老保險費:
(一)單獨調入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二)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調入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三、今后市政府對調干調工年齡界限另有規定時,按新規定辦理。
四、本規定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