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餐廳處罰管理規定
一、原材料采購
1.采購腐爛變質、超期、標識不合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原料和食品者。(500-2000)
2.采購未經衛生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者(500-2000)
3.采購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三無”產品者。(500-2000)
4.臺帳記錄不全或未按要求登記者。(100-1000)
二、餐廳倉儲
1.倉庫存放物品無證,出入庫沒有詳細記錄,存放腐爛變質過期等不合格食品者。(200-1000)
2.倉庫儲存食品原料擺放不整齊、不離墻、不離地者。(100-500)
3.倉庫內未經批準存放非食品類物品、倉庫通風不良有異味者。(100-1000)
4.倉庫衛生較差者。(50-200)
5.沒有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蟑螂、防潮工作者;(100-1000)
6.食品添加劑沒有要求管理使用者。(100-1000)
三、食品加工和烹煮
1.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沒分池清洗者。(50-500)
2.水產品不在專用水池清洗者。(50-500)
3.切配好的半成品存放不合要求者。(50-500)
4.加工有腐爛、變質跡象或其他感官性異常的食品者。(500-2000)
5.加工后肉類沒有做到無血、無毛、無污物、無異味,水產品無鱗、無內臟者。(100-500)
6.食品容器生熟不分者。(100-500)
7.蔬菜清洗加工未按規定操作者。(50-200)
8.主要機械設備(和面、饅頭、切肉機等),用后未及時清洗者。(50-200)
9.灶臺、灶具及周邊不潔、有污物者。(50-200)
10.刀、墩生熟不分,沒有明顯標志,菜墩、抹布不及時消毒者。(50-200)
11.后廚防蠅、防鼠設施無效,有鼠跡、或者蒼蠅密度超標者。(100-500)
12.后廚地面有積水,下水道不暢通、有異味者。(50-200)
13.后廚水溝不及時清理、有異味,或者向里面亂倒剩飯剩菜者。(50-200)
14.后廚管理混亂,各種物品擺放雜亂無章者。(50-200)
15.冰箱沒有生熟標志,內有血水、異味,儲量過多,表面和外表邊沿有污漬者。(50-500)
16.冰箱存放食品生熟不分,擺放不整齊,盤底壓在直接入口食品上者。(50-200)
17.在操作間進行操作時,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著裝者。(10-100)
四、食品售賣
1.售飯時工作人員不戴口罩、手套、工作帽,不穿工作服者。(10-100)
2.未售完的食品裸露擺放,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者。 (10-100)
3.銷售食品時未戴手套或者未使用夾子直接用手接觸者(10-100)
4.當天可再食用的剩余食品在二次出售前未進行妥善再加工者。(100-500)
5.冬季飯菜沒有保溫設施或保溫設施不開,造成由于飯菜溫度問題引起投訴者。(50-200)
6.師生在就餐飯菜中發現頭發、煙頭、蟲子等異物。(50-2000)
7.惡意多刷飯卡金額者。(500-2000)
8.因為操作失誤多刷飯卡金額,但又拒不承認,經過核查屬實者。(100-1000)
9.銷售變質食物者。(500-2000)
10.所售飯菜沒有明碼標價者。(50-200)
11.銷售食品的品種、價格、分量有變動,未經申報批準私自售賣者。(50-1000)
12.銷售食品價格與已經張貼公示的價格不符者。(50-1000)
13.銷售食品時,私自收取現金者。(2000-10000)
14.食品盛用器具不潔或直接落地存放者。(50-500)
15.刀、碗、筷、勺、食品夾等物品,用后不及時清洗亂扔亂放者。(50-500)
16.未按規定達到開餐比例者。(200-1000)
五、餐具洗消
1.餐具清洗不按規定,餐具消毒無記錄,或記錄不合格者。(100-2000)
2.洗消間餐具擺放混亂,落地擺放者。(100-500)
3.洗消間地面有積水,下水道不暢通、有異味者。(100-500)
4.未經批準在洗消區域外隨意洗刷餐具者。(100-1000)
5.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要求的清洗劑洗消餐具者。(200-1000)
6.筷子消毒車不能正常工作者。(50-500)
六、餐廳售賣食品留樣
1.食品未按照要求留樣者。(100-1000)
2.食品留樣品種不全者。(100-500)
3.所留樣品過期未及時更新者。(100-500)
4.食品留樣登記不合要求者。(100-500)
七、其他方面
1.餐廳大廳地板門簾、玻璃不凈,餐桌有污物、油膩,墻壁有死角、蜘蛛網者。(100-500)
2.餐廳大廳防蠅措施不利,大廳內蒼蠅多者。(50-500)
3.餐具回收臺及周圍臟亂,餐具回收不及時,泔水桶不及時清理,外面臟且不蓋者。(50-200)
4.垃圾未按規定處理,不能及時清運,垃圾桶不加蓋者。(50-200)
5.未經批準私拉亂扯電線、水管或者改動餐廳布局結構者。(500-2000)
6.所負責的衛生區不能按時打掃,地面不潔、有雜物、雪天不組織掃除衛生區內積雪,不采用防滑設施者。(50-500)
7.清潔工具臟,亂擺亂放,垃圾容器外觀不潔者。(50-200)
8.餐廳工作人員變動未及時上報者。(50-200)
9.工作人員無健康證上崗,工作服、帽、圍裙不及時換洗致使形象不佳者。(20-500)
10.工作人員未將長發挽入帽內、女工濃裝艷抹、染指甲、指甲長、帶戒指者。(20-200)
11.工作人員在餐廳范圍內抽煙者。(50-200)
12.工作人員在加工售賣區就餐者。(50-200)
13.不按照要求亂倒垃圾者。(100-500)
14.未按照要求路線,從其它餐廳大門或者樓梯上貨者。(50-200)
15.未按照要求在餐廳周圍及各個門口或者通道亂停放車輛者。(20-200)
16.在操作區和售賣區放置衣服、手包及其它與操作和售賣無關的東西者。(50-200)
17.在應有時間內不按照要求開啟排煙設施,致使餐廳煙氣較大者。(50-200)
18.工作人員與師生發生爭執,不及時上報,未進行妥善處理,造成不良影響者。(100-1000)
19.所運貨物超重、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電梯損壞者。(200-1000)
20.餐廳工作人員因為工作或者個人原因在餐廳或者學院范圍內爭吵、打架造成不良影響者。(200-1000)
21.未經批準私自使用餐廳消防水帶、私自移動滅火器者。(100-2000)
22.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監督機構檢查中認定為臟、亂、差方面存在問題較多,給學院造成嚴重影響者。(1000-10000)
23.所銷售食品的重量未達到學院規定的標準重量者。(50-500)
24.未經批準,擅自停止營業的餐廳。()
24.制售食品中使用違禁食品添加劑者。(2000-10000)25.其它違反**工商學院餐廳管理制度者。(50-10000) (罰款金額單位:元)
以上內容一經發現,后勤處將參照此規定進行處罰,罰款交由財務處。
篇2:學校后勤會館(餐廳)處罰條例
學校后勤會館(餐廳)處罰條例
處罰種類:
行政處罰:警告,嚴重警告,限期調離和除名;
經濟處罰:停發工資,扣發績效工資(獎勵工資)和一次性罰款,具體可分為甲、乙、丙三類:
過失種類:
A類(輕微)過失:
1、一個月內遲到達2次、早退或擅離職守,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簽到簽退,不按規則履行請假和排休;
2、在禁止吸煙及客用吸煙區吸煙;
3、非當班時間私自在餐廳內逗留游逛;
4、在餐廳內行為不檢點、嬉皮笑臉、大聲喧嘩、追逐打鬧、勾肩搭背、哼歌吹哨等;
5、不遵守門衛制度,拒絕交驗包裹;
6、當班時不佩帶工牌,不著工裝,不修邊幅,衣冠不整;
7、違反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尚未造成危害;
8、當班時吃零食,嚼口香糖或在非指定地點吃食物、進餐、喝飲料等;
9、當班時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雜志;
10、服務時未使用禮貌用語,使用禁用語;
11、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
12、未經批準乘用客用電梯,使用客用衛生間;
13、隨地吐痰、亂扔廢紙雜物和各種不衛生的行為,亂放個人物品,影響餐廳容貌;
14、當班時不服從領導的安排、指揮,不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帶個人不良情緒工作;
15、未經經理以上人員批準,擅自動用餐廳內物品、設備、儀器;
16、不按規定時間用餐,當班時間洗澡、理發、私下會客;
17、下班著會館制服出店;
18、當班時打私人電話,飯口時未經批準接打電話;
19、輕度違反有關員工宿舍、員工伙食餐、員工更衣間的規章制度;
20、不遵守會館的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1、崗位上談戀愛,約會者,因交異性朋友而影響工作;
22、發現私自外出(住宿)未歸而不予制止、揭發舉報,甚至容忍;
23、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條款處理;
乙類(較重)過失:
1、對客人及同事無禮、不莊重、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欺負同事;
2、發現會館財物受損、丟失,不管不問不報或謊報消息;
3、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沒有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務;
4、相互調換寢室,相互調換更衣柜;
5、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帶辦私事;
6、有意違反規章制度,不按工作規范作業,隨意改動班次表;
7、私藏會館的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
8、使用會館客用品。私拿會館公物使用,偷食會館食品、飲品、原料;
9、私藏客人遺忘、贈送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
10、拾到遺失財物不報;
11、當班時睡覺、打牌、下棋、看電視、聽收音機、織毛活。當班時帶有醉意等;
12、擅自移動、動用消防器材、設施或改作它用;
13、未經允許私自進入客房、餐廳包房會客;
14、無故曠工1天的,年累計曠工3天的;
15、因事因病缺勤而未提前向主管部門或經理請假,事后也不及早補假、消假;
16、對領導不重視及謊報消息,或編造、傳播有損于會館及員工利益的謠言;
17、在店內墻壁、電梯、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亂貼;
18、多次(3次以上)有意違反宿舍管理規定;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丙類(嚴重)過失:
1、謾罵、毆打賓客、同事及管理人員;
2、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公安機關拘留、勞教、判刑;
3、用非法手段偷竊、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賬單、單據或利用已付賬單向客人收錢,中飽私囊;
4、盜竊或騙取客人、同事、會館的財物;
5、與客人私下交易,并進行不道德行為及額外服務以收取費用;
6、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招妓或參與此類活動,在會館內賭博;
7、騷擾客人私生活,偷看窺視者;
8、當班時飲酒,服用毒品、麻醉品;
9、偷看、傳播黃色淫穢的書刊和音像制品;
10、違反國家法律、財經紀律、給會館造成損失;
11、在會館內攜帶、藏匿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其他兇器;
12、故意泄露會館內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會館利益遭到損害;
13、當班時聚眾鬧事,煽動參與毆斗事件或煽動員工集體怠工、罷工等活動;
14、未經允許私自用萬能鑰匙私撬更衣柜;
15、未經會館批m.dewk.cn準,同時受雇于他人;
16、違反財經制度,私自挪用、貪污、侵占公款、公物;
17、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重大損失及人身傷亡;
18、拒絕執行會館的決定,當班不服從上級命令,拒絕工作或緊急情況不服從上級指派;
19、嚴重的客人投
訴;
20、嚴重違反有關規定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21、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3天及以上的;
22、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裁定權限:
過失類別行政處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權
A類過失
第一次違犯者口頭警告分別扣除當月工資
的5%--10%部門經理批評
第二次違犯者嚴重警告扣除當月工資25%部門經理批評
B類過失
第一次違犯者口頭警告扣除當月工資30%部門經理批評
第二次違犯者嚴重警告扣除當月工資50%部門經理批評
C類過失扣除當月工資和績效工資100%總經理批準
第一次違犯者限期調離
第二次違犯者即時解雇
管理人員中犯有各類過失者,將按規定降一級處罰:下屬員工屢犯輕微過失或較重過失,管理者都要主動承擔連帶責任。
員工上訴:
員工對所受處罰不服,可于處分標準之日7天內向部門經理、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訴,經調查核實認為原處分不當,由總經理作出更正。
員工投訴
員工有投訴的權利。投訴本部門經理以下人員,應先向本部門經理投訴;如投訴本部門可直接報到總經理投訴。投訴必須實事求是,不得望風捕影或憑傳說、議論。
篇3:餐廳酒店員工獎勵處罰管理制度
餐廳酒店員工獎勵處罰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建立一支充滿朝氣和活力、守紀律、講文明、敬崗愛業、團結面進的公司員工隊伍,必須對員工實施獎勵細則。
二、獎勵細則
1、每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獎勵100元;
2、敢于向不良傾向行為進行勸阻或檢舉揭發者,經查屬實,每次獎勵10-50元;
3、經營服務中經常獲得客人表揚者(每月評選一次,由部門經理提出推薦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獎勵30元/人);
4、拾金不昧表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20---100元(以實物市場價格的1%為獎勵標準);
5、培訓考核、崗位練兵、技能比武被評為“服務標兵”者,每人獎勵100元;
6、勤奮工作、周到服務、為人楷模者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每人獎勵100元;
7、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并有一定效果者,按實際效益獎勵50---500元;
8、遇突發事件時挺身而出,為企業挽回損失者,視情況獎勵50----500元。
三、處罰細則
1、打架立即開除、無任何工資及押金(雙方);罵人、說臟話、有打架的動機(雙方)100元/次:
2、偷吃酒樓中未上臺面的食品酒水類處罰50元/次;偷吃客人留下來的食品、酒水類20元/次:
4、惡意中傷同事及領導20元/次;不服從上級安排、對客人、上級不禮貌,情節嚴重者200元/次或開除無任何工資。
5、點名前衣冠整齊、清潔、將頭發放入頭花中,指甲不能過長,要化淡妝、要戴工號牌及領結,一次3分;
6、不能亂涂亂畫一次5分;不可穿工作服出酒店大門以外的場所20元一次;
7、中午休息,私自在包房看電視或在包房中休息,包括值班人員處以50元一次;休息期間,躺在凳子上休息20元一次;
8、在店中洗頭一次罰10元;
9、下班后無故逗留本酒樓,或帶陌生人進入本酒樓30元一次;
10、上班期間私自出去辦個人私事50元一次;穿工作服上下班10元一次;
11、私帶酒店物品回家立即開除,無任何工資押金,;
12、私自進入吧臺50元一次;
13、用臺布口布擦鞋子,10元一次;
14、私自拿走客人遺留物品,及私偷本店物品或員工物品,立即開除,無任何工資及押金,嚴重者并接受法律制裁;
15、對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適當照價賠償,蓄意損壞公司公共財產罰款50元,損壞物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
16、上班時,不允許吃零食一類的食品5元一次;
17、點名前五分鐘做好準備,超過點名時間一律按遲到處理,一分鐘1元;
18、上班期間玩手機,打游戲,未經允許接打電話者50元一次;
19、上班期間不遵守次序,使用公筷,大聲喧嘩,浪費糧食者10元一次;
20、上班時間隨地吐痰,亂扔垃圾者10元一次;
21、上班期間串崗,私聊,喧嘩者10元一次;
22、私自不參加培訓和會議者10元一次;
23、被客人投訴10元一次;情節嚴重者50元一次,或者開除;
24、上班時間睡覺50元一次;
25、蓄意損壞通告或者文件50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