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職責
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在社區黨總支領導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其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全面推進社區建設。
2、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發動社區居民制訂文明公約、倡導社會公德、維護社區居民合法權益,教育社區居民履行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3、組織發動社區居民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搞好轄區居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把社區建設成為治安良好、環境優美、生活便利、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
4、密切聯系群眾,熟悉社區居民住戶情況,聽取社區居民意見和建議,并積極向上級政府部門反映,及時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
5、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和居民的民事糾紛調解工作,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加以落實解決,積極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
6、協助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做好與群眾息息相關的公共衛生、優撫救濟、計劃生育、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7、配合公安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外來人員和出租屋的管理與服務,搞好平安社區建設。
8、強化服務意識,興辦便民服務項目,組織志愿者、義工開展活動,創造條件為社區居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
9、建立和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社區政務、居務公開。
10、加強社區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干部素質,促進隊伍建設。
11、完成區黨委、辦事處及上級職能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和任務。
篇2:某社區居委會職責
Z社區居委會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的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動社區單位和社區居民積極對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維護社區成員的合法權益、教育社區成員依法履行應盡義務。
二、主持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想居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匯報工作,執行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決議,負責執行《社區自治章程》。
三、提出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和社區的各項管理制度,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四、辦理本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受理社區成員需要承辦的事務,熱心為社區群眾服務。
五、調解民間糾紛,促進社區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開展青少年教育和失足青年的幫教活動,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社區安定穩定。
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式的社區活動,搞好社區服務、社區衛生、社區環境、社區治安、促進社區安定穩定。
七、協助政府完成擁軍優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扶貧助殘、低保、計劃生育各項工作任務。
八、加強與社區單位、社區中介服務機構的溝通和聯系,做好共筑共建,資源共享工作。
九、廣泛聽取和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十、建立健全社區財務管理和印章保管使用制度,搞好社區事務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社區單位和社區居民的監督。
篇3:居委會工作職責
> 居委會工作職責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居民應盡的義務,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2、召集和主持居民會議,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能,根據社區實際,制定社區三年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向居民會議報告工作并向居民會議負責。教育、督促居民遵守居民會議的決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約》。
3、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開展社區公共服務活動,協調處理涉及社區成員利益的生大事項,開展共駐共建、整合社區資源,管理和維護集體資產,籌措本社區公益事業資金。
4、組織開展社區教育,文化和體育等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教育居民爭做文明市民,提高道德素質。
5、組織內設委員會協助政府管理社區服務、社會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事調解、公共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環境保護、老年服務、社區民間組織等工作,監督業主委員會。
6、及時了解居民情況和社情民意,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反應居民意見、要求。
7、組織社區居民、政府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在社區的有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