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裝飾裝修施工方安全責任書文本5
為使大家有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業主權益和正常生活秩序,凡業主申請進行裝飾裝修,并經物業公司審批、備案,施工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簽訂此責任書,并履行以下責任:
一、責任范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提供備案資料,并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交納相關費用,工程結束后,必須退還相關證件,否則將扣除相關費用;
2、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及小區內留宿,因特殊情況確須少數人員留守時,必須提前一天到物業公司申請,經準許、備案后方可留守,留宿人員僅限在施工現場活動,否則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人員必須保證業主和小區原電器及衛生設備完好,不得在墻面上亂寫亂畫,不得撬開各種門、窗等鎖扣,保持樓層的干凈、美觀等,如違反相關規定,物業公司將采取停水、停電、罰款等形式處理,由此所耽誤的工程進度及造成各類損失,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4、施工人員不準擅自上天臺、樓頂,嚴禁在天臺、樓道或其他公共區域內進行施工;
5、施工人員不允許在小區爭吵、打架、斗毆及從事賭博、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
6、建筑垃圾應做到日產日清,并袋裝化后及時運到物業公司指定位置,嚴禁將垃圾直接堆放在單元門口或傾倒在生活垃圾桶中,嚴禁高空拋撒、隨處潑倒臟水,違者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裝修用沙石、水泥等建筑用料,必須采用袋裝搬運,一次性清運上樓、入戶,嚴禁在小區或單元樓下堆放;
8、未經物業公司允許,不得擅自移動水表位置,需更換水表時,必須出示質檢部門認可的相關產品合格證及檢測證書等證明;
9、若要移動室內樓宇對講機,須到物業公司咨詢有關操作規程,若因違規操作出現系統故障,由施工方自負全責;
10、不得在衛生間、廚房等有防水層的室內切割瓷磚;不得在室內無防水的地面留存大量積水,如因違反所造成一切損失(如漏水等)由施工方負全責,并從裝飾裝修押金中扣除相應違約賠償金;
11、衛生間鋪設地磚時,應采取濕鋪,不能干鋪,由于干鋪造成一切損失(如漏水等)由施工方自負全責,并從裝飾裝修押金扣中除相應違約賠償金;
12、施工方應堅持職業操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施工,如因業主要求違章施工時,應予解釋說明,不予裝修。否則,對因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施工方負連帶責任;
13、物業公司有權責令違規施工方限期改正、停止施工等,如經整改仍不達標者,將被清除出場自負全責,并從裝飾裝修押金中扣除相應違約賠償金;
14、裝修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遵守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本責任書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的各項規定,如有違規情節自愿接受扣除相應違約賠償金。
二、裝修時間: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
雙休日、節假日9:00—12:00,14:00—19:00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因相關責任人工作失職或未切實履行上述責任,所導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安全責任單位/人:監督單位:
(簽字/蓋章)(蓋章)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
篇2:商城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樣本8
商城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樣本8
為維護**的經營管理秩序,加強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的“治安、防火”等措施的落實,認真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成都市消防條例》等法規。特制定本安全(治安、施工保全、消防)責任承諾書。施工方須遵照執行。
第一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成都市消防條例》等法規的規定。
第二條施工單位須指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對施工現場的秩序、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漏洞,須及時整改及通報。
第三條施工單位須對施工人員進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在安排施工的同時進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落實防范。
第四條施工單位須對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器具,且需按要求定期檢查及更換。
第五條施工現場不得亂堆亂放及侵占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范圍內放置相應的消防器具,教育作業人員在火災發生時的滅火措施及報警意識。有火花、明火施工時須用阻燃材料做好隔離措施,同時,須指定防火監護人員,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進行監護,對監護人員須簽發安全交底書。須交由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第六條在施工過程中應規范、安全用電,嚴禁私自任意拉線接電,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臨時用電線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處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裝飾材料;如需動用電焊、氧焊、切割等產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機器時,須先報商場管理部批準且落實了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裝修現場嚴禁貯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第八條對施工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等污染環境的事項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對產生的建渣、垃圾須及時清理(不得過夜),施工完畢后須對施工產生的建渣、垃圾清運干凈。
第九條施工單位不得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應急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不得擅自挪用滅火器具或消防備用水源。
第十條施工單位需夜間加班作業的,須提前向商場管理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場實施。
第十一條施工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工程發包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賭博、偷盜材料和施工工具設備等,不得打架斗毆和聚眾鬧事,嚴禁流氓活動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
第十二條在施工過程中損壞非己物品時,須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等事故事件,概由施工方負責并承擔一切損失。
施工單位承諾(簽署、蓋章):
日期:
篇3:小區裝修施工安全消防責任書(9)
小區裝修施工安全消防責任書(九)
為確保良好的公共秩序,本著對小區業主負責的原則,依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業主公約》等規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裝修所需的易燃易爆以及化學物品在施工前須向有關門提供材料名稱及數量,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并妥善存放,如造成不良后果將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裝修人員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裝修中若動用明火作業(噴燈、電氣焊、無齒踞切割金屬等)應提前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待施工現場檢查核實后方可使用,如有違者一經檢查出安全部門有權制止。
3、裝修人員進場裝修必須持有有效證件(身份證、暫住證)。對無有效證件的當事人經公安機關查出其責任由裝修承造商自行承擔。
4、裝修現場嚴禁使用電爐,現場人員不得在具有易燃物的環境下吸煙、使用電爐。如發現將對其做出相應處理并要求其對造成的損失予以金額賠償。
5、裝修現場動工前須配置足夠的和靈敏有效的消防器具后方可進場施工。未配置滅火器具和配置失效的滅火器而動工裝修,物業管理處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配置滅火器具后方可動工,由此給業主帶來的損失由裝修承造商承擔。
6、裝修人員必須佩帶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出入小區以資識別,施工證件不得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予以扣除其補辦后方可入場裝修。
7、裝修過程中不得在公共區域內操作、堆放物料及廢棄物,不得由戶內向戶外扔雜物。
8、裝修人員必須文明施工不得在裝修以外的其他場所赤背、赤腳、身著內褲或著裝不整等來回走動。
9、裝修單位人員應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小區有關各項制度,服從安全部門的指揮監督、檢查和設備管理。
10、施工現要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業主和裝修承造負責人要履行職責,監督檢查每個施工人員并落實防火安全制度的責任人。
11、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裝修承造商在裝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造成損失將按工程造價及管理條例進行賠償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