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安管員交接班制度(五)
1目的
規范安管員交接班管理,展現安管隊伍良好的精神風貌,使各崗位銜接緊密,確保各崗位的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嘉園物業區域安管交接班管理工作。
3職責
3.1安管員根據要求進行交接班;
3.2安管班長負責組織本班的交接班儀式;
3.3安管隊長負責安管員日常交接班的管理、督導與實施;
3.4管理處主任負責監督本規程的正常執行。
4實施程序
4.1交接班方法
4.1.1每班接班前15分鐘為交接班時間。
4.1.2接班班長(若班長休息,由隊長指定帶班班長)在固定地點集合整隊,檢查著裝和佩帶后,按崗位設置由當值班長帶領接班隊員以縱隊形式排列行軍步(整齊、嚴肅)依次到不同崗位,逐一進行交接。
4.1.1.1接班班長應召開班前會議,布置當日工作,準時上崗;
4.1.1.2班長先交接,交待所要移交的有關問題。
4.1.1.3崗位交接順序:前廣場崗-西門崗-登記崗-住宅區崗;
4.1.1.4崗位交接時,交接雙方面對面行敬禮,以示敬意,然后交接。未到交接崗按上述規程繼續,直至最后一崗。
4.1.3交/接班隊員按物品、記錄等逐項交接,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如交班內容不全,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
4.1.4交/接雙方班長應切實履行交接班規范,認真監督交接班的全過程,否則由該班長承擔全部責任。
4.1.5交/接過程中,如出現問題由交/接雙方班長負責協調處理,處理不了報隊長或管理處主任。
4.2各崗位交接注意事項
4.2.1門崗
4.2.1.1主要是交接門戶守衛情況;_
4.2.1.2對出入院區的人員、物資、車輛等情況進行交接;
4.2.1.3接班人員應仔細查看上班工作記錄表,對進入小區但未離開的人員進行跟蹤,記錄。
4.2.2巡邏崗
4.2.2.1主要是交接巡視小區和樓層的安全及公共秩序;
4.2.2.2交接相關記錄表,并簽名以示確認。
4.2.3 車場崗
4.2.3.1主要是交接車場內車輛數量、狀態及其他需交接事項。交接相關記錄表,并簽名以示確認。
4.3交接班要求
4.3.1接班隊員必須按制度時間在固定地點整裝集合,準時交接班。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4.3.2交接班時,交接雙方必須姿勢端正,嚴肅認真,不得在隊列中或交接中嬉笑、打鬧、做小動作。
4.3.3交班人員對于本班發生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對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應繼續在崗處理完畢后再下班,接班人員有協助完成的義務。
4.3.4接班人員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對不清楚的問題及時詢問清楚。
4.3.5交班人員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物品、安全防范器材等,接班人員在值班記錄上簽名確認。
4.3.6接班人員根據值班記錄和交班人員交待,檢查崗位范圍內的值班記錄、物品、設施和器械裝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說明。如二人處理不了,應立即報告班長,協商處理,并簽名記錄。
4.3.7任何人不得在崗位上逗留、說笑或聊天。
篇2: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按規定著裝,佩戴好名牌,準時接班。
(2).接班人員要詳細閱讀交接班記錄和有關通知單,詳細了解上一班值班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待值班情況,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
(3).如在交班時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正在處理故障,應由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經理或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事故報告分析后,再作決定。
(4).在規定的交接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經理或主管要追查原因,視具體情節作出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布表揚外,并發給超時工資。
(5).接班人員酒后上崗者,交班人不得交班,并及時將情況反應給本班領班,由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協調處理或報主管處理。
(6)下班隊員由領班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后帶回。
篇3:C物業保安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0目的
統一管理公司保安管理員的交接班動作,使管理員的日常工作達到規范、標準的要求。
2.0要求
每位員工在上、下班期間嚴格按照此交接班制度執行,認真在崗位進行交接班。
3.0實施
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實施。
交接班內容及相關事項:
一、上班時集合要求:
1.上班、下班集合地點:由各區管理處制定;
2.集合時間:上班時間提前十五分鐘;
3.集合目的:傳達公司和上級領導的指示,交代上班移交本班應跟進的事項,強調工作紀律,檢查人員的作裝、儀容儀表,安排人員的崗位及交代崗位的注意事項;
4.集合時注意事項:每位員工進入小區時應首先在管理處(門崗處)打卡,但不得在管理處(門崗內)逗留,打完卡后立即到集合地點等候班組負責人組織集合列隊,安排當班的工作。
二、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時,全體接班人員由班組負責人帶隊行進到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
2.在崗位交接前,交接雙方都必須互相敬禮,而后才進行崗位事項的交接,如接班人員還未到崗前,原當值人員不能離開崗位;
3.崗位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將本班的當值情況詳細記載于交接本,在交接班時應將重要事項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各個細節,及注意跟進的事項;
4.接班人員須在交接本上簽名后由交班人員帶回門崗交給接班的班組負責人審閱;
5.接班人員應將上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本上登記注明;
6.沒有特殊情況,不準遲到或早退,交班前應打掃清理好值班場地的衛生,并監督周圍環境衛生;
7.隊列人員在等候交接班時,必須保持姿態端正、隊列齊整,等侯崗位人員交接,等交班人員回到隊列并由班組負責人下達行進的口令后方可行進;
8.崗位的交接班完成后,所有下班人員到集合地點由班組負責人對當日的工作實施講評,傳達公司及上級領導的指示,布置下一步待跟進的工作,通知臨時的會議、活動及其他安排等;
9.講評完畢后,統一到管理處(門崗)打下班卡,然后列隊返回員工宿舍,在外住宿人員必須在更衣室或宿舍更換工服后方可下班返回住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