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租賃協議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車衣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帶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合理分配車管員,按照各防火區域劃定負責人,并同時負責車衣租賃及回收工作。
4、對于臨時泊車、長時間停車采用不同區域分隔,便于識別管理。并同時設計租賃車卡,在車卡背面注明相關事項,如:收費標準、車輛基本信息,盡量避免事后糾紛。并且停車場應配置顯著的車衣收費標準。
5、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并當面套好車衣,做好現場記錄后由車主簽字確認,進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6、車衣租賃實施刷卡消磁制度。領取車衣時,進行刷卡。離開停車場時,再進行刷卡,確保車衣不丟失,與此同時,也可以統計停車時間,計算消費金額。
7、對于長期停車并不交車衣使用費的車輛,停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車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車場車衣管理規定及租賃協議
對于車衣租賃過程中,停車場管理中心應與車主同時簽定《停車場車衣管理規定承諾書》和[二]停車場車衣租賃協議書,以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停車場車衣管理規定承諾書
1、凡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之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車輛入場時,駕駛員須按規定自覺出示車衣租賃卡,并由閘機辨認,時租車輛須由閘機彈取出時租車票,待欄桿抬起后,方可入場停放。
3、入場之機動車應確保清潔衛生。凡臟污、泥濘之機動車,本停車場有權禁止其入內及停放使用車衣的權力。
4、入場停放并使用車衣的任何機動車輛,應按停車卡或車管員指定之區域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并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
5、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6、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帶入車場。否則,將被處以罰款,并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7、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若發現所租賃車衣遺失和損壞,管理人員有權利進行詢問和調查。
8、停車場之車衣只供機動車輛泊車后罩車之用,其他超過罩車以外的任何行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變都將視為非法。
9、車衣租賃卡為一車一卡制,只限指定車輛使用,不得轉借、涂改、偽造。否則,將收回租賃卡。如事件、行為帶有刑事性質,將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0、所有車輛使用車衣均應按照本停車場現時有效之收費標準繳費。
11、如遇車衣租賃卡遺失,依下列方式處理:車衣租賃卡遺失立即向門崗車管員申報由車管員按規定程序處理;車主先向門崗車管員申報登記,再到航站樓管理中心辦理補辦手續。****
篇2:物業租賃協議書
物業租賃協議書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相互平等的條件下,甲方將現有______約______m2,租給乙方做為______之用,特制訂如下條約供雙方執行。
一、甲、乙雙方同意租賃期限為______。自二O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二O___年___月___日止。每月乙方應付甲方租金___元(______)。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乙方應預付給甲方。
三、甲方如在租賃期限內違反協議規定者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做為違約罰金。乙方如違反協議規定者原預付甲方______元(即押金)應歸甲方所有。
四、甲方在鋪內、室內所裝修的一切設施及鐵門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拆除,違反者情節輕重加倍處罰。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修理鋪面。室內、鐵門等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水、電設施。一切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在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者,在租金同等時,可優先續租。
七、在租期限內,如乙方損壞甲方室內一切建筑物,包括水電設施、水泵、窗門等,應由乙方負責修復賠償。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希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理。
備注:乙方在房屋的固定裝飾期滿后不得拆除無條件歸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地址:
篇3: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租賃協議
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租賃協議
甲方:東莞市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步行街)
乙方:____美甲沙龍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就**步行街租賃廣告位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按指定**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自編號:10號天橋-東-102)租賃乙方使用。
二.甲方廣告位租賃給乙方為二年(時間:從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乙方必須在30天內將霓虹燈廣告制作完畢,逾期未能遵守規定時間制作完畢,則按廣告位總額10%作為違約金交甲方),其中第一年免租費,第二年按附件執行。
三.第二年廣告位繳費時間(見附近)分別在第13個月中旬及第19個月中旬交齊給甲方。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原因或氣候因素)導致不能如期執行時,經雙方協商后再決定。
五.乙方指定的霓虹燈廣告位每月電費(當月25日按電費度數及我司的規定交甲方,逾期按總額10%作為違約金交甲方)。
六.如甲方通知乙方霓虹燈需要維修,乙方應在兩天內派員到現場進行搶修,逾期作違約處理。
七.如乙方設計霓虹燈廣告內容,必須符合甲方規定,并送甲方策劃部審核后才能辦理安裝廣告,霓虹燈廣告內容乙方如中途更改,必須再經甲方審核才能辦理安裝廣告。
八.乙方安裝好廣告后,必須每晚在營業時間亮燈,如乙方沒有執行,則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作自動違約處理,并取消廣告位資格。“自動違約”處理請參考本協議第八條。
九.乙方在租賃甲方步行街廣告位期間,不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
十.如乙方未能執行協議書租賃時間和內容,中途違約,則乙方必須交納兩年租賃費給甲方,以作賠償。同時,按金不退還乙方。
十一.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正式簽字后生效。
甲方:東莞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美甲沙龍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