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企業廢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執行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提高對工業污染源的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效率,加快污水管網建設,規范工業企業納管排放行為,增強企業納管動力,現結合深圳實際對我市工業企業廢水污染物排放要求進行優化調整。有關優化調整方案如下:
一、對工業企業按污染物排放種類,實行分類控制。
對總鉻、六價鉻、總鎳、總鎘等16種一類污染物(即有毒污染物,具體名單見《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實施從嚴控制。排放第一類污染物的,須在生產車間或廢水處理設施的相應位置設立獨立的排放口(見附件1),在與其他污染物混合前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排放第二類污染物的,須在總排放口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執行《電鍍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排放總氰化物時,須在總排放口達到《電鍍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對第二類污染物按排放去向,實行分區控制。
對排放第二類污染物的,根據其排放去向,實行分區分類控制。
將飲用水源地、作為飲用水源的流域和重要的生態保護區劃為嚴格控制區,該區主要包括飲用水源保護區、龍崗河、坪山河、觀瀾河流域和大鵬新區。嚴格控制區域繼續沿用現有污染物排放標準,從嚴實施管理,其第二類污染物不論排放去向,一律按排向自然水體的要求執行排放標準。其中,有行業標準的,執行行業標準;無行業標準的,優先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限值。
將污水處理系統及管網配套較為完善的區域劃為一般控制區,該區主要包括羅湖區、南山區、福田區和鹽田區等區域。一般控制區的第二類污染物有效納入城市二級污水處理廠管網的企業,有行業標準的,優先執行行業標準和污水處理廠進廠設計水質要求(見附件2)的較嚴值;無行業標準的,其執行標準為廣東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三級標準和污水處理廠進廠設計水質要求的較嚴值。
嚴格控制區和一般控制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劃為優化調整區。優化調整區域的第二類污染物有效納入城市二級污水處理廠管網的企業,有行業標準的,優先執行行業標準和污水處理廠進廠設計水質要求(見附件2)的較嚴值;無行業標準的,其執行標準為廣東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三級標準和污水處理廠進廠設計水質要求的較嚴值;未有效排入污水管網的,執行排入自然水體的相應標準。
各工業企業具體執行的排放標準以環保部門重新核發的排污許可證上規定的排放標準為準。
三、按照控制區域類別,實行分時控制
1、嚴格控制區和一般控制區工業企業的執行標準自20**年10月31日起實施;
2、優化調整區工業企業的執行標準原則上自20**年10月31日起實施,同時根據企業有效納管的核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為實時評估優化調整方案實施的影響,市人居環境委將建立跟蹤監測和評估制度,并將根據監測評估結果動態調整有關流域、區域工業企業的執行標準。
附件1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為毫克每升(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除外)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燒堿、聚氯乙烯工業 0.005
其他排污單位 0.05
烷基汞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總鎘 一切排污單位 0.1
總鉻 一切排污單位 1.5
5 六價格 一切排污單位 0.5
6 總砷 一切排污單位 0.5
7 總鉛 一切排污單位 1.0
8 總鎳 一切排污單位 1.0
9 苯苯[a]芘 一切排污單位 0.00003
10 總鈹 一切排污單位 0.005
11 總銀 一切排污單位 0.5
12 總α放射性 一切排污單位 1.0 Bq/L
13 總β放射性 一切排污單位 10 Bq/L
14 活性氯 燒堿行業水銀電解法 5.0 燒堿行業隔膜電解法 20 燒堿行業離子交換膜電解法 2.0
15 石棉 燒堿行業隔膜電解法 50
16 氯乙烯 聚氯乙烯工業 2.0
注:此表來源于廣東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
篇2:綠色飯店水污染預防廢水污水排放控制工作程序
綠色飯店水污染預防及廢水、污水排放控制程序
1、目的
對酒店日常運行中水污染預防和廢水、污水排放及廢水再利用進行控制,以確保符合環境目標與指標的要求,實現環境管理的持續改進。
2、適用范圍
對酒店日常運作中水污染預防及廢水、污水排放和廢水再利用。
3、職責
(1)工程部負責對酒店防止水污染及廢水、污水排放和廢水再利用提供有效的技術保證。
(2)創綠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在落實防止水污染,廢水、污水排放及廢水再利用方面的措施實施效果。
(3)各部門在各自的工作領域加強對防止水污染,廢水及污水排放和廢水再利用的控制。
4、程序
(1)水質處理和水污染預防
工程部負責對水質處理和水污染預防的技術控制。
A、水質處理
(1)本酒店對生活用水建立了再處理系統,工程部應編制各類水處理系統操作規程,并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2)酒店對于下列水系統進行深度水處理:鍋爐系統、冷卻水系統(開放或封閉式)、供熱系統、制冷系統、防火系統、用于灌溉的非飲用水系統及排污系統(總排放、洗衣房排放、廚房排放)等。
B、水污染預防
a、系統產生的水污染預防
冷水貯水箱污染預防:建立〈水箱清潔、維護規定〉,規定對水箱的清潔、消毒方法,時間間隔,包括檢查水箱的密閉情況、水箱底部和周圍的清潔等;
對酒店水系統進行評估,應確保酒店的水系統是完整的系統,沒有外界系統的交叉和干擾。對公共區域非飲用水供給點,應有明顯的標志,以防止員工或客人誤用;
與餐飲服務有關的排水系統必須安裝隔油池,以免下水道堵塞及水系統受到污染;
檢查其他有關系統是否有匯露導致污染供水系統。
b、引起的水污染
酒店各相關部門應該將任何對洪水有危害的操作降低到最低限度。創綠領導小組每個月應檢查相關的操作過程,包括對廚房隔油池的操作、維護和定期清潔,化學藥劑的處理、貯存和使用等。
C、預防軍團菌
在酒店中軍團菌經常寄生于熱水循環系統和其他一些比較復雜的水系統中。它可以通過風冷的冷卻水塔進入開放的水池,也可能在酒店建設期間由被污染的不管進入水網。軍團菌在水溫達50℃仍能生存數小時,而在20℃以下則處于蟄伏狀態。
為預防軍團菌的滋生,酒店應根據實際實施下列措施:
水系統管理設計是否較短,并且沒有死角;
冷水應在低于20℃溫度下循環,冷水的供給不應設置在熱源附近;
所有新安裝的熱水、冷水管道,應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每年檢查儲水箱和熱交換器及其他加熱裝置,清除所有的淤泥、剝落物和沉渣,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定期對淋浴裝置進行消毒。
應重視對冷卻塔的控制
冷卻塔應盡可能遠離空調系統和新風口、打開的窗戶或入住區域;
冷卻塔應容易清潔和維護,使用的材料不能促進細菌的生長
編制冷卻水系統的水處理方案,以檢測、記錄和控制腐蝕剝落;
應每半年對軍團菌的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每年至少一次對制冷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維護、清潔和消毒;
如果發現水網中水受到污染,水處理工作應由專業人員進行。
(2)廢水、污水的排放控制及廢水再利用
A、地下管網管理
地下管網的建筑資料應該完整,由工程部登記、歸檔保管;
雨水、污水實行分流管理,雨水可以直接外排;
管網的外排口周圍嚴禁放置化學物品、油類、固化廢棄物等污染源及停放車輛;
嚴禁傾倒各種污染物及污水進入雨水管道;
嚴禁外來人員打開井蓋淘取地溝油。
B、廢水產生源的管理
酒店廢水主要的產生源為生活廢水、廚房廢水和生活污水;
本酒店實行廢水與生活污水分流管網,生活廢水單獨排放到中央水處理系統供循環使用;
酒店全部使用節水器具、無磷洗滌劑,減少總量排放;
嚴禁將老鼠藥、蟑螂藥、油漆、涂料、溶劑及其他化學物品及油脂類等傾倒下水管道;
新建、改建上下水基礎設施這前,創綠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部門對由此產生的環境因素進行評估,制定防治措施,方可開始施工;
每月對各部門污水排放管理進行檢查。
(3)創綠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月對各部門的水污染預防及廢水、污水排放和廢水再利用控制狀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環境檢查表》內。對存在或潛在的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執行《改進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
篇3:化工企業廢水排放應急處理預案
化工企業廢水排放及應急處理預案
1 目的
確保從生產源頭到水處理末端緊急情況時的應對措施,使得財產及環境的損失減到最低。
2 適應范圍
適應于全體員工。
3 職責
3.1 發現意外的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反映情況,本部門立即采取緊急應對措施,并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3.2 總經理為行動協調總負責人
3.3管理者代表、辦公室主任、技檢部長、車間主管為行動協調的負責人。
3.4辦公室在授權下負責將意外造成的污染上報環保局。
4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4.1組織指揮機構:
4.1.1消防安全負責人:***
4.1.2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4.1.3從業人員構成(53人):***
A、滅火救援組(21)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火場滅火、人員及物資的救援工作。
B、設備維護組(4)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水、電、監控系統、消防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火場現場設備操作等。
C、疏散演練組(12)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火場被困人員疏散、警戒、救護工作。
D、檢查巡查組(8)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工作以及協助疏散組檢查火場被困人員有無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傳培訓組(7)
組長:***
組員:***
職責:主要負責防火安全教育培訓、火場組織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防止殘火復燃,為調查火災原因提供情況等工作。
4.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崗人員擔任。
4.2.1任務:根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4.2.2啟動滅火設施進行撲救;
4.2.3通知有關領導前往火場進行組織指揮;
4.2.4通知其他人員帶來滅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災現場請領任務;
4.2.5向著起火點和其他范圍發布疏散命令;
4.2.6通知場內值班電工及時切斷相關電源;
4.2.7向社會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協助和支援。
4.3廠內值班人員應確保24小時開通手機,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5應急工作程序
5.1緊急情況
5.1.1危險化學品泄漏
5.1.2排污量激增
5.1.3生活水被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
5.1.4三級沉淀處理排水嚴重超標
5.1.5 污染事故
5.2應急措施
5.2.1化學品泄漏
5.2.1.1這些意外由于代表潛在的安全、污染事項,任何原料或廢棄物泄漏超過30公升排入表面水水道時,須報知辦公室及技檢部。
5.2.1.2對泄露相關人員要做到
A.盡量減小漏出面積的擴散;
B.液體要用抹布、拖布等拭去,在專門的容器中處理;
C.固體要收集到指定固廢容器中;
D.隔斷火源或熱源;
E.大量泄漏時,要迅速報告;
F.作業人員要根據需要使用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用具。
5.2.1.3溶劑油的泄漏,為安全起見要按要求及時處理,并立即將意外報知管理者代表。若泄漏液體未收集而直接進入表面水,意外處理的相關人員須通知技檢部下列事項:
A.泄漏地點;
B.泄漏牽涉的物質;
C.泄漏至表面水拓放管道的粗估量;
D.采取的行動及造成的損害。
5.2.1.4泄漏造成環境污染的,管理者代表或辦公室主任須立刻聯絡環保局,并提供有關泄漏物質的形態及數量的資訊。
5.2.1.5技檢部、辦公室須監督泄漏物質的清理,并確保所有廢棄物均已移入有害廢棄物貯存桶及清楚標示其內容物。
5.2.1.6大量泄漏時應及時上報管理者代表及總經理,應有應急隊參與處理,必要時由管理者代表通知生產部門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
5.2.1.7若環保局人員要參與救災事項,管理者代表或辦公室須協調之。
5.2.1.8當泄漏造成廠外污染時,管理者代表須提供報告給環保局。報告的準備應意外后48小時內完成意外細節描述,及包含采取的行動,工廠采取何項的預防措施以避免意外再發生。
5.2.2.排污量激增
5.2.2.1技檢部監測,辦公室監督各車間查明排污源頭,采取針對性措施立即控制排污,必要時(局部或全部)停產;
5.2.2.2技檢部采取相應措施減少伴隨的環境影響,如對尚未排放的污水進行處理,以確保達標排放;對于擴散到外界的污染物,管理者代表應立即通知環保部門;辦公室安排告知周圍居民。
5.2.2.3 辦公室配合生產車間應加強對重點崗位員工的培訓。
5.2.2.4 物資部及技檢部原料質量要保證,防止偽劣產品對相關設施系統的影響。
5.2.2.5 生產部對配置備用電源(發電機)等備用設備做好日常檢查維護。
5.2.2.6 管理者代表對事故原因采
取糾正預防措施。
5.2.3生活水被化學品嚴重污染
5.2.3.1 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報告本部門領導,技檢部根據實際情況分析污染因子,及時采取處理措施,去除污染因子。
5.2.3.2 由生產部查明原因,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5.2.4處理排水嚴重超標
5.2.4.1對于擴散到外界的污染物,管理者代表或辦公室應立即通知環保部門,安排告知周圍居民。
5.2.5污染事故
5.2.5.1辦公室對舉報反映的情況進行筆錄,包括舉報人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反映的情況,并上報管理者代表。對正在發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關部門切斷污染源,再查明原因進行整改。
5.2.5.2 嚴重的事故要在知情24小時內上報環保局。
5.2.5.3 在管理者代表指導下對事故原因進行整改,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5.2.5.4對事故因素能消除的應該消除,由技檢部、辦公室處理。
6法律、法規摘要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排污單位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過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通報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的和損害的單位,并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19條:企事業單位造成水污染事故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者減少排污,并在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遞交關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經濟損失、人員受害及應急措施等情況的初步報告。
7相關記錄
事故調查與處理報告(見附件)
糾正預防措施通知單(與三體系表格通用)
事故調查與處理報告
編號: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
事故性質:
□ 環境事故 □未遂事故 □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
□ 傷亡事故 □職業病□其他事故:
污染、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發生經過
事故原因:
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
建議采取的防范措施
調查人員:
調查人
部門
職位
調查人
部門
職位
公司領導批示:
簽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