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安全操作規程范本
1、穿戴好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具,并檢查所需要的搬運工具是否良好、完整;
2、貨物必須放平、放穩;
3、多人操作時必須有人統一指揮,密切配合;
4、機動車輛通行道上不得放置貨物或雜物,以保持信道暢通;
5、貨物碼放要穩固、整齊、碼放高度:毛坯不準超過2米,木箱不準超過2.5米,以防倒塌;
6、搬運物品時,不要因抄近路而穿過危險區;
7、行車時不可站或坐在容易轉動和脫落的部件上,更不準將腿、腳和身軀伸出車箱外部;
8、不可將貨物卸在信道上,距離道路一米以外,才可放置;
9、不準用人背易燃物品或腐蝕性物品(硫酸、火堿等),并檢查容器與箱子是不是穩固,防止液體外溢傷人;
10、搬運的貨物,如標明“小心輕放”、“不可倒置”、“防濕”等字樣,應特別小心,不可大意,按標志要求裝卸;
11、使用撬棍時,要防止棍下墊塊滑動。不要用力過猛,以防突然失手事故;
12、搬運零散貨物時,其高度不得超過直徑的兩倍;
13、不要在包裝好的貨物上行走;
14、在有毒、有害場所工作時,應認真執行該處的安全操作規程;
15、工作完畢應將所有搬運工具放入工具房內,將現場清理干凈,并檢查現場是否有火種,經檢查確無問題后,才能離開現場。
篇2: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規程
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檢查裝卸地點及道路情況,清除周圍障礙物,保證在安全環境下工作,裝卸物件必須用跳板搭橋時,應選用強度高、質量好的跳板,并安置牢固。
2、作業前應檢查所使用的機械和工具,若有損壞,應修好后才能使用。
3、裝卸人員在進行隨車裝卸、起重作業時,應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4、人力裝卸搬運時注意:
(1)物件應輕拿輕放,禁止亂摔亂砸。
(2)多人同時搬運貨物時,要協同指揮,專人指揮,防止砸傷手腳。
(3)在采用滾卷法卸車時,重物可能滾下的地方不得有人。
(4)用滾杠搬運重物時,應有專人指揮,擺放滾機要防止滾杠壓手。
(5)在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時,隨身嚴禁帶打火機及作業時吸煙。裝卸有毒物品及有粉塵材料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6)在裝卸成堆物品時,要防止貨物倒塌傷人。
(7)裝車后應牢固封車,途中應經常檢查是否松動。卸車后物件應堆放整齊。
5、裝卸物件時應注意:
(1)超長物件應捆綁兩點,且要牢固可靠。并調整好繩扣捆綁位置,使物件水平起來。應防止繩扣交叉捆吊。
(2)使用管子拖車或裝車架裝運超長物件時,要擺放平穩均勻,防止偏重。封車要牢固可靠。
(3)起吊保溫管、絕緣管時,繩扣應套膠皮管,防止鋼繩勒壞保溫,絕緣層。拉運、堆放時應用軟性墊具墊好,禁止用硬物墊隔,禁止用撬棍撬保溫、絕緣層。
(4)卸車后,應按規格型號分別堆放。堆放要穩當,防止下滑或傾倒。
篇3:起重搬運工操作規程
起重及搬運工操作規程
1. 所有井上、井下起重都要遵守本工種技術規程。
2. 起重工應熟悉設備的規格、重量、重心、起吊位置。
3. 起重工應熟悉掌握鋼絲繩吊運計算公式與安全系數的驗算。鋼絲繩載荷重量=25?DKg,式中D為鋼絲繩直徑。(mm)
4. 起重前必須對所用起重工具,設備,保險裝置及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和試驗,嚴禁使用已損壞、腐朽的起重工具和保險設備。
5.搬運操作一般規定:
5.1 凡從事搬運的工作人員,都要熟悉和執行本規程。
5.2 搬運體積較大和比較沉重的機件時,應先制定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施行。
5.3 手動作業時,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其它人員一律聽從指揮,步調一致,嚴禁各行其事,嚴禁帶電搬運電氣設備。
5.4 使用設備搬運機件時,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規程,并持有經考試合格的操作證進行操作。
5.5 開工前要認真檢查運輸線路和現場情況,發現巷道支護不良,或有危及設備、人身安全和問題,應及時報請領導和有關單位處理,嚴禁冒險作業。
5.6 使用平板車裝運設備時,要用方木墊好,方木比車稍寬,并捆綁牢固。
5.7 使用礦車裝運設備時,要輕裝輕放,其最高點和巷道間的距離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禁止用翻斗車裝卸。
5.8 電機車運輸大巷,禁止人力推運設備,確需人力推車時,應和運輸調度站聯系,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能推運。推運時,嚴禁放飛車。
5.9 裝卸機件時,應先將工作地點的雜物清理干凈,裝卸中不準亂扔亂放,以免損壞機件。
5.10搬運機件時,應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壓壞電纜,風水管路和撞倒柵欄及通風設施。
6.手拉葫蘆和滑輪組的使用:
6.1 手拉葫蘆嚴禁超負荷使用,開工前要對葫蘆進行全面檢查,禁止使用滑鏈的葫蘆。
6.2 手拉葫蘆不準改為單鏈使用。
6.3 在拴吊手拉葫蘆時,要選好角度,同時檢查吊梁(或三角架)是否穩固可靠,能否承受吊拉物件的重量。在高空拴掛葫蘆時,必須佩戴保險帶。
6.4 起吊重物,嚴禁用手摸、腳蹬。起吊重物離開地面時,要暫停吊拉,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再行起吊。
6.5 下放起吊重物時,要慢慢穩住倒鏈,以防打滑突然下落。
6.6 使用滑輪組時,要檢查下列項目:
6.6.1鋼絲繩是否嚴重磨損和銹蝕。
6.6.2各條繩子受力是否均勻。
6.6.3吊掛滑輪組與鋼絲繩強度是否滿足要求。
6.6.4開口滑輪組和手拉葫蘆時,應注意吊梁繩套等受力后的變化情況,吊起的重物下嚴禁站人。
7.抬運、裝卸工作:
7.1 抬運機件時,要互相呼應,齊起齊落,防止碰傷人員。
7.2 超過100kg重的物件,嚴禁人員直接用肩扛或肩抬,要采取措施吊抬。抬運機件時,要注意繩扣變化,抬棍和繩子的承載力要與機件重量相適應。
7.3 抬運大件時,要指定專人負責指揮。嚴禁物件落地硬拉。
8.絞車搬運:在使用絞車前,要檢查下列各項,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1 絞車壓柱、戧柱或錨桿及尾繩是否齊全可靠。
8.2各部防護罩是否齊全可靠。
8.3聯接螺栓是否齊全緊固。
8.4手閘、信號是否靈活可靠。
8.5絞車繩頭上固定,U型止銷軸、保險繩是否牢固可靠。
8.6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是否整齊,斷絲磨損是否超過規程規定。
9. 各聯結裝置要與吊、拉的機件重量相適應。
10. 所使用的U型卡、繩套、滑輪等物件的安全系數必須在6.5倍以上。如滑輪系臨時裝置應設專人看管,看管人員應站在繩套外側,以免抽打致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