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費站先進班組、個人評比方案
為完善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營造濃厚的比、學、趕、超的良性競爭氛圍,建立充分體現有獎有罰的先進評比機制,從而達到全面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全面提高的目的。經站部研究,決定對本站先進班組、個人評比方案制定如下:
一、參評對象
1、班組:收費一、二、三、四班。
2、個人:全站員工。
二、評比時間與先進名額
全站每月評出一個先進班組和一名先進個人。每月5日前評出上月的先進。
三、評比內容
評比從思想品德、工作質量、勞動紀律、文明衛生四個方面進行考評。結合站星級考評結果,以行管值班記錄和日常工作檢查記錄為依據。
四、評比形式與方法
1、先進個人的評比以百分制考核形式,即:思想品德、工作質量、勞動紀律、文明衛生四個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中出現的一般問題一次在先進評比中扣5分,多次問題累計扣分。
2、先進班組的評比以收費任務完成情況、誤判率、實征率、投稿、學習、衛生、假證收繳本數、假證處罰金額及班組成員扣分總和作為班組考核方法。
五、加分項目
考核評比當月有以下情況的可在評比中給予加分。
1、管理處、站組織的各種競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三名的個人,分別加15分、10分、5分。
3、積極宣傳本班本站好人好事、先進事跡,且處刊物及其他媒體宣傳報導的加10分。
4、為規范收費秩序,當班發現沖關車輛且抓到沖關車輛的一次加10分,未抓到則扣除所在班組5分。
5、每天的交接班,班長必須認真清點現場設施,在當班期間凡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未能對造事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損失由當班班長和值班領導自行負責。
六、否決項目
當月有下列情形的在先進評比中一票否決。
1、在收費過程中,因服務意識不強,態度粗暴引起的糾紛,取消當事人所在班組的評先資格。
2、受到通報批評的個人所在班組。
3、受到舉報并查實應負主要責任的個人所在班組。
4、因服務質量、勞動紀律方面的問題受到上級領導批評的個人和所在班組。
5、不服從站部工作安排的個人和所在班組。
6、未交稿件的班組,稿件每月交兩篇。
七、獎懲方式
1、全站每月產生一名先進個人,一個先進班組,一名優秀監控員。
2、先進個人、先進班組獎勵在浮動工資中體現;發生違紀違規現象的個人和班組被扣分的,同樣在浮動工資中體現。
3、連續三次排名最后的班組免除班長職務。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每月考核積分作為年度先進個人、先進班組考核的依據并建檔備查。
篇2:先進班集體評比細則范本
先進班集體評比細則
為了加強班集體建設,增強班集體榮譽感,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進一步促進我校優良校風的形成,特制定本細則,以此構建科學、合理、規范的班集體建設評價制度。
一、評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班級建設方面。班級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確的班集體建設目標;團結協作、積極進取,班級凝聚力強,集體榮譽感強、競爭意識強、自理、自律能力強;班級干部培養有計劃,班委會組織健全,班干部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能力,能獨立地組織各種有益的活動。
2.學風方面。班級學生學習風氣濃,認真學習、專心聽講、能及時獨立完成作業。
3.組織紀律方面。遵守校規校紀、愛護公物、無學生攜帶禁帶物品;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安全教育措施落實,有成效;積極開展“文明修身小事工程”,成效顯著;按時參加*、認真聽講,會風好。
4.文體學科活動。早操、課間操集隊快靜齊,做操動作整齊,精神面貌好;班級學生興趣廣泛,參加文體活動及課外活動人數多;體育達標率高;文藝、體育、學科比賽等成績較好;積極參加學校勞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二必備條件
1.固生率不低于85%。
2.班級常規考核量分中,月量分不在本專業部后30%,學期量分不在本專業部后50%。
3.班級無重大管理事故。
三量分條件
1.班級常規考核量分方法:班級月量分=(專業部班級數+1-在專業部中的名次)×2;班級學期量分=(專業部班級數+1-在專業部中的名次)×4。
2.固生率量分方法:固生率不低于92%的量3分,固生率低于92%但不低于85%的量2分,固生率低于85%但不低于75%的量1分,低于75%的量0分。
四加分條件
1.思想政治加分
⑴進取精神強,積極寫入黨申請書的班級:①寫入黨申請書人數達到30%:1分;②寫入黨申請書人數達到50%:2分;③寫入黨申請書人數達到70%:3分。
⑵集體學雷鋒做好事(須有相關佐證材料)加分標準:①本班50%以上學生參加的:1分;②本班70%以上學生參加的:2分;③本班90%以上學生參加的:3分。
⑶班級社會活動獲獎、受表彰加分:①省級加10分;②市級加8分;③縣級加4分。
⑷發展一名新黨員加4分。
2.各種團體比賽加分(每次)
⑴省級:①個人代表班級參賽: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破記錄各項另加10分。②團體獲文體比賽獎,其班級加分參照個人獲文體比賽獎加分標準進行。同次文體比賽取最高限分,不累加。
⑵市級:①個人代表班級參賽: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破記錄各項另加5分。②團體獲文體比賽獎,其班級加分參照個人獲文體比賽獎加分標準進行。同次文體比賽取最高限分,不累加。
⑶縣級:①團體: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破記錄各項另加4分。②個人代表班級參賽: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1分,破記錄每項另加3分。
⑷校級(團體):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
⑸部級(團體):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0.5分。
3.體育達標率達100%加4分。
二、評比方法
1.評優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以專業部為單位、比例為本專業部在校班級數的15%(如遇小數則四舍五入)推選先進班集體。
2.在符合基本條件和必備條件的基礎上,評優按考評分高低排列。
計算方法:總分=量分條件各項分數之和+加分條件各項分數之和
3.參考科任教師評議結果。
三、獎勵
1.各專業部按名額評審產生的班級,經學生處審核無誤、報校長室批準后即為校級先進班集體,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
2.縣級以上的先進班集體從校級先進班集體中推選。
3.被評為先進班集體班級的班主任可作為參加相關培訓、參觀的條件之一。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先進班集體的評選:
1.學生違紀現象嚴重,在校內外影響極壞。
2.教師民主評議中,意見較大者。
未盡事宜由學生處解釋。
篇3: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先進評比方法
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各類先進評比方法
為了表彰先進,激勵全體員工努力學習,刻苦工作,推動公司工作上一個臺階,更好地為學校教學科研、師生生活服務,為飲食工作的社會化作出貢獻,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和勇于奉獻的精神,公司每年將統一組織、安排進行各類先進評比活動。
一、優秀員工
1、評選條件:
①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和*理論;
②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關心集體,團結同志,樂于助人;
③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各方面起帶頭作用;
④注重職業道德,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⑤積極承擔工作任務,協助領導做好突擊工作;
⑥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⑦廉潔奉公,愛護公物,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2、評選對象:
本公司全體員工。
3、評選方法:
①由各餐廳在學年考核的基礎上,根據德、才、能、績具體表現,推薦出優秀員工初選名單,提供簡要的先進事跡;
②公司根據名額分配和各餐廳上報的初選名單,召開餐廳主任以上干部會議,參照評選條件和先進事跡進行審核、初定;
③由公司評定小組根據各餐廳上報的名單,進行總體評議、確定;
④經公司批準后正式發文公布優秀員工名單。
4、獎勵辦法
凡評為優秀員工者,授予榮譽證書并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二、“三服務、兩育人”先進個人
1、評比條件:
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
②積極參加集體活動,關心集體,樂于助人;
③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處處起帶頭作用;
④刻苦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⑤出勤良好,無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發生;
⑥在自己的崗位上,作出突出成績。
2、評選對象:
本公司全體在編人員。
3、評選方法:
①由各餐廳根據標準提出初選名單,上報先進事跡;
②由公司評定小組根據名額和各餐廳上報的初評名單進行選取。
4、獎勵辦法:
被評為“三服務、兩育人”先進個人的,由公司授予榮譽證書和一定物質獎勵。
三、優秀管理干部
1、評選對象:本公司各餐廳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員。
2、評選條件:
①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和*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決定,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②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勤奮工作;
③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公道正派,密切聯系群眾,自覺接受上級和群眾的批評與監督;
④努力學習管理知識和業務技能,能解決實際問題,勇于創新,具有較強的開拓精神,不斷開創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⑤有較強的組織和管理能力、良好的工作狀態和工作態度;
⑥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各項檢查評比中,成績良好;
⑦敢于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⑧自覺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團結群眾,尊重領導;
⑨學年內無影響公司聲譽的事故發生。
3、評選方法:
①以本人素質和工作成績考核為依據,確定評比對象;
②分別由公司召開各餐廳主任以上干部會議討論并決定最終名單;
③優秀管理干部的名額,由公司根據實際管理干部人數的比例確定;
④優秀管理干部每年評選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月初進行,中旬完成;
⑤評定的優秀管理干部填寫“優秀管理干部登記表”并存入檔案,作為晉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⑥優秀管理干部評選應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寧缺勿濫。
4、獎勵辦法:
凡被評為“優秀管理干部”的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并授予榮譽證書。
四、特殊貢獻獎
1、評選條件:
①特殊貢獻獎是為員工在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而設立的;
②凡本公司員工做出以下特殊貢獻之一的均可獲得本獎;
Ⅰ在餐廳服務方面有所發明,得到就餐者廣泛贊譽的;
Ⅱ在伙食供應、食品加工方面有所創造,并獲得一致好評,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Ⅲ在財務管理、窗口機運行方面提出節約方案,為公司節約資金(5萬元以上)的;
Ⅳ在管理中提出合理方案,并得到廣泛贊同,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
Ⅴ在學校以及區、市、省各項技術比武、文體競賽中取得了優異成績(前三名),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Ⅵ在物資采購、設備維護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并在實踐中證明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
Ⅶ在其他方面為公司爭得各種榮譽的。
2、評選對象:公司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
3、評選方法:
①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由所在餐廳提出授獎初步名單;
②公司派專人或專業部門對由餐廳提出的授獎內容、人員進行核實、論證、鑒定;
③經查實、論證、鑒定,確定初步名單;
④召開各餐廳主任以上干部會議進行審核,并確定;
⑤經公司領導批準,發文公布特殊貢獻獎的正式名單。
4、獎勵辦法:
凡被評定為特殊貢獻獎的:
①授予榮譽證書;
②給予特殊津貼、浮動工資或給予一次性獎勵等,其中一次性獎勵數額為集體人均100-500元,個人200-2000元。
五、見義勇為獎
為維護國家、學校以及公司的人民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樹立正氣,揚善懲惡,
特設立本獎。
1、評選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報本獎:
①及時報告各種災情,并采取有力措施,爭取使損失降到最低;
②發生各種災情時,奮力搶救集體財產和他人生命的;
③在公共場所,采取果斷措施,制止流血事件發生的;
④積極協助公安部門破獲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有功的;
⑤在追捕竊賊、賭徒中表現突出的;
⑥其他保護集體財產或他人生命表現突出的。
2、評選方法:
①具有上述情況的人員,可以自報或由所在餐廳提出獲獎人員名單;
②經公司核實情況后,確定獲獎人員名單;
③由公司領導討論批準后,公布正式獲獎人員名單。
3、獎勵辦法:
①凡被評為見義勇為獎的,均授予榮譽證書并視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100-2000元;
②對在見義勇為行動中,光榮負傷的,由公司負擔全部醫療費、營養費,并給予500-5000元慰問費;
③對因在見義勇義行動中受傷致殘或犧牲者,根據有關部門鑒定的傷殘等級,視情況給予5000-50000元慰問費,并視情況采取靈活的方式,幫助解決生活困難。
六、合理化建議獎
1、評獎條件: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本獎:
①在伙食供應、安全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后產生明顯效果的;
②在物資采購、對外創收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納后產生明顯效果的;
③在財務、行政、監控等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用產生明顯效果的;
④在設備改造、環境裝修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用后取得明顯效果的;
⑤在公司發展方向、目標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用后產生明顯效果的;
⑥在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用后產生明顯效果的。
2、評獎方法:
①凡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個人或集體書面申報本獎,由所在餐廳主任簽署意見后送公司辦公室;
②由公司委托專門人員對報獎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初定獲獎人員名單;
③經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正式發文公布獲獎人員名單。
3、獎勵辦法:
①凡獲本獎雖沒有產生經濟效益,但有較好社會效益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②凡獲本獎,產生經濟效益的,可按所獲純利的10--50%予以獎勵。
七、委屈安慰獎
1、評獎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可獲得本獎:
①在伙食供應、窗口服務過程中,本身沒有過錯,卻受到顧客無理批評、謾罵,但仍能以禮相待,不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
②在餐廳服務過程中,本身無過錯,卻受到顧客的批評、謾罵,但仍能堅持以禮相待,不與顧客爭吵的;
③在收銀服務中,本身無過錯,卻受到顧客無理批評、謾罵,但仍能做到以禮相待,不與付款者發生爭吵的;
④在其他服務中,本身無過錯,卻受到顧客的無理批評,謾罵,但仍能做到以禮相待,不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
2、評選辦法:
①凡符合本獎所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書面申請本獎;
②書面申請必須提供當時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見證人、表現)并有見證人,一般兩人或兩人以上),并經餐廳主任簽署意見后報公司辦公室;
③公司根據所報材料,委派專人予以核實;
④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正式公布獲獎人員名單。
3、獎勵辦法:
凡獲本獎的人員,視具體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50-500元。
八、技能比賽獎
1、目的:為調動員工鉆研業務技術的積極性,每年進行一次操作技能比賽,以提高服務水平;
2、比賽對象:各崗位操作人員;
3、評選、獎勵方法:
①各餐廳按公司統一部署,組織技能比賽(一般安排在每年四、五月份進行):
Ⅰ按所確定的獲獎名額比例,由評委評出一、二、三等獎;
Ⅱ對一直堅持在本崗位上的獲獎者,分別按一、二、三等獎給予50元、35元、15元/月的浮動獎勵工資;
Ⅲ第二年參賽未獲名次或未參賽者,將取消獎勵工資;
Ⅳ如第二年參賽再獲名次,將在上年獎勵基礎上,參照本年的獲獎等級相應遞加(例上年獲一等,加工資50元;本年只獲三等,上年50元基礎上減至15元,再加今年的15元,計30元/月獎勵工資,其他等級類推)。
②各餐廳在獲獎對象中選派參賽代表,參加公司組織的技能比賽(每年的十月份或十一月份進行);
Ⅰ按所確定的名額比例,由評委評出單位參賽風格獎一個,技能獎若干人和個人一、二、三等獎;
Ⅱ對獲獎個人,按獲獎等級給予一次性經濟獎勵并發給榮譽證書以資鼓勵;
Ⅲ對獲參賽“風格獎”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經濟獎勵并授予榮譽稱號;
Ⅳ對獲技能比賽獎的單位(與本餐廳參賽個人獲獎等級對應),按獲獎等級給予一次性經濟獎勵并授予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