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物業服務中心水電管理制度
一、水電資源的申請及受理
1、凡需要開戶用水用電的單位或個人,須向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中心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經審查批準并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繳納用電增容費和用水開戶費后,方可接水接電。各單位可委托我中心負責施工,施工涉及的有關工程費用由申請單位解決。
2、申請接水接電的單位須在提出申請的同時向中心提供施工安裝圖紙等有關資料。
3、中心與用戶簽訂"水電供用合同",按合同規定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與經濟責任。在簽訂合同的同時按實際使用數收取一定的水電費押金,待雙方解除供用關系,用戶交訖最后一期水電費后,中心退還用戶水電費押金。
4、用戶如需變更用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暫?;蛲V褂盟秒?,移動表位或遷址用水用電,均應事先向中心辦理申請手續。
二、水電工程管理
1、任何單位(包括施工企業)未經中心同意,不得在中心管轄的外管(線)接水、接電。
2、用戶如需更換、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裝、改裝電氣線路及設備,必須按水電申請程序提出申請,經中心審核,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完畢后,經中心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驗收,申報手續不完整和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不予供電。
3、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工程竣工,應由房產部門、中心進行驗收并收有水、電竣工圖各一份,以備維護修理,否則我中心有權不予接水接電,接收后,我中心應做好日常維護、保修工作。
4、凡人為造成的倒桿、斷線、挖斷電纜、損壞變壓器。掘斷水管等供水供電設施使用戶造成經濟損失,甚至造成人身傷亡的,除對肇事者處以經濟賠償外,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
三、水電計量及收費管理
(一)表計管理
1、凡是屬于z文理學院管轄的水電用戶均應在不同的供水點和受電點安裝計量表,每個水、電表作為一個計費單位。難以分裝水電表計量的,經雙方協商可用其它方法解決。
2、計量表計及其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存等修建中心水電保障部負責。
3、臨時用水用電(指用水用電時間不超過15天)的用戶,一般應安裝計量表計。對未安裝計量表計者,應按水表流量或用電設備容量、水電使用時間、用水用電類別計收水電費。
4、用戶對水電表計應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應負責賠償;如因用戶責任造成表計損壞,應由用戶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由于用戶原因需要移動表位的,工料費由用戶負擔。
5、對于指標化管理單位的水電表安裝到系、部、處一級,水電表安裝經費由學校支出。各系、部、處為了內部結算水電費需安裝水電表計的,可委托中心水電保障部安裝,安裝經費由各單位承擔。非指標化管理單位的水電表新裝或換裝所產生的工程費用由各單位承擔。
6、經中心測試若計量表計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或記錄不準,中心應按實際誤差及起訖時間,退還或補收水電費,起訖時間不清的,按裝表之日起的二分之一時間計算,但最多按六個月退補。
7、由于計量裝置接線錯誤,倍率不符等原因,造成計量錯誤,需要退補電費的,可按照用電記錄及其它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解決。在確定前,用戶按正常用電月份交付水電費。
(二)水電定價、收據管理
1、水電的價格由校收費管理小組根據物價部門的有關文件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經學校發文在全校統一執行。
2、水電費收據采用z文理學院內結算憑證,對校外單位的水電費結算要用浙江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收據。
3、水電定價的解釋權在校收費管理小組。
(三)指標管理
1、指標管理是學校實行全面計量收費管理改革的一項管理手段,通過指標管理,可對教學科研、生活后勤、行政辦公等各水電使用單位加強水電使用的內部管理,達到節支增效的管理目標。
2、水電指標制定的解釋權在學校計財處。
3、水電指標的測算辦法及適用范圍,指標管理的具體操作程序,指標節約和超支的獎懲辦法另文規定。
(四)水電費收取
1、中心水電保障部建立水電抄表、審核、收費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水電管理工作人員的思想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改善服務態度。
2、中心固定抄表日,按期抄表收費;用戶應按中心相關規定交付水電費,逾期不交者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中心發放繳款通知單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收。
3、中心應及時清理欠款,對連續二個月不交水電費的用戶可作停水停電處理。
四、違章與處置
1、凡具有制冷制熱功能,用于調節空氣溫度、濕度的機組,均視為空調設備。
2、新增空調器或電熱設備必須到中心辦理新增手續,包括申報空調機型號、容量、制冷量、裝置地點,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繳納增容費。空調電力線路應由中心技術人員現場勘察,符合裝機條件的方可安裝,并由其派專業人員放空調進戶線。
3、對已批準使用的空調及電熱設備,由各系、部處的專職人員進行管理。中心對學校現有空調進行核對和清查,各空調管理人員必須配合做好核對和清查工作。
4、空調及電熱設備使用電費劃歸各使用單位的水電經費開支。
五、節能管理
1、各單位應加強節能管理,加強宣傳教育,并采取有效的節水節電措施,開展用電設備的節電性能改造,推廣節能產品。
2、嚴格控制使用電熱設備。確系教學、科研、生產及后勤生活需要的電力空調器、電梯、冷熱風機、電爐、大型加熱設備等。如需增添,必須事先向中心水電保障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備案。
3、校園綠化用水盡量不使用自來水,需要用水澆灌時,應向中心水電保障部申報。
4、各單位應管理好屬于本單位的水電設施,發現跑、冒、滴、漏應及時報修;發現私拉亂接電線甚至竊電等行為應及時舉報。
六、水電日常運行管理及設施維護
1、中心水電保障部應保障學校的水電正常供應,進行校內泵房、配電間的日常巡查;加強校內泵房及附屬設施的管理,做好機組的日常保養;加強高、低壓配電室的日常維護工作。
2、按有關行業規定做好水泵工、值班電工的上崗培訓;組織學習省、市相關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程、運行管理規程。并按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付諸實施。
篇2:(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后勤中心書面申請,由后勤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后勤中心報修,由后勤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后勤中心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校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
篇3:事管局水電管理制度
區機關事管局水電管理制度
一、首先做到聽從領導安排,服從領導指揮,做到令行禁止。
二、工作期間做到不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有嚴重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在維修過程中,注意安全。
四、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五、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項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和第二條沖突,不能完成,應及時向領導請示。
六、平時多觀察,多研究,多學習,做到多面手。
七、工作期間要仔細,如因操作失誤后果自負。
八、工作期間,認真工作,堵絕干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