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監理措施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及建設局有關文件要求,監理單位應當將施工安全納入監理范圍,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組織實施。因此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把施工用電安全監理作為自己的一項監理工作內容,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其它現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承建商。
⑴施工用電安全監理措施:
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承建商及時編制、申報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核。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詳細,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①施工用電設備清單,列明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額定功率、電壓、相數等。
②詳細的施工用電負荷計算書。
③配電箱、開關箱、開關(含漏電開關)、電纜電線的選擇原則。
④完善的配電系統圖、配電設備平面布置圖。
⑤線路敷設方式及安全防護措施。
⑥防雷及接地保護設計。
⑦安全用電及技術管理措施。
⑵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對承建商的施工臨時用電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形式要求存在問題的承建商進行整改。若存在嚴重的用電安全隱患則提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發停工令要求承建商停工整頓,防止發生用電事故。
⑶施工用電安全要求: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系統。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接地PE線連接。專用保護接地PE線(簡稱保護PE線)應由變壓器工作接地線引出。
作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
正常情況時,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應與保護PE線連接:
①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
②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③配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
④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⑤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軌道等。
施工現場所有的用電設備,除與保護PE線連接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每個接地點應以單獨的接地線與接地干線相連接。嚴禁在一個接地線中串接幾個接地點。
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字架等機械設備,應安裝防雷裝置。
配電屏(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保護套管。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橡皮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與保護PE線連接。保護PE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漏電保護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口線和出口線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膠絕緣電纜。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①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②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嚴禁帶電作業或采用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檢修電氣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掛、取應有專人負責。
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施工現場中一切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電動工具和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專業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并且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②建立和執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
③保護PE線的電氣連接必須符合要求,對產生振動的設備其保護PE線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
④在做好與保護PE線連接的同時,還應按要求裝設漏電保護器。
移動式機械的電源線m.dewk.cn(或臨時電源)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橡皮護套軟電纜(俗稱橡皮電纜)其中必須有一根專用的接地線。電源線不得直接綁扎在金屬架上。
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塔身高于30m時,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裝設防撞紅色信號燈。外用電梯轎箱內、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外用電梯轎箱所經過的樓層應設置有機械或電氣連鎖裝置的防護門或柵欄。每日工作前必須對外用電梯和升降機的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的措施。
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
應經常檢查和維護。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②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③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篇2: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篇3: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5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5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1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6.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四、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