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某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負責該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并組織實施。
2、嚴格按廣州市有關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將文明施工工作落實到各大項目。
3、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管理人員及各施工班組文明施工的意識和自覺性,并定期對現場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檢查評比,找出不足,重點改進。
4、施工現場總平面合理布置,施工中,嚴格按總平面圖布置,不得隨意改變。同時根據工程進度,適時地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和整改,或進行必要的調整。
5、建立各項責任制度,按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設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記錄資料檔案,記錄各階段檢查整改的情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定期學習。
6、值班巡邏制度
⑴、實行宿舍值班制度,上班熄燈,離開宿舍前要檢查防火;
⑵、夜間和下班后要有專人巡邏,發現火情及時報告打119;
⑶、值班時要堅守崗位,精神集中,監視好各種防火信號和裝置,隨時處理發生的任何異常現象;
⑷、按時巡視各種消防設備,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作出正確處理,并立即報告;
⑸、在值班過程中,填寫好各種記錄并做好值班交接;
⑹、值班人員要按時到班,未履行交接手續前,交班人員不準離崗;在處理防火隱患過程中,不得辦理交接班。
7、場地衛生管理制度
⑴、要使全體人員對衛生的重視(特別是空氣、噪音和水質污染公害),預防職業病。
⑵、項目部由一名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并分區管理責任到人。
⑶、成立由一人組成的衛生管理組織,開展衛生活動,例如定期滅鼠、滅蚊,與衛生防疫部門協商、定合約,每一月在施工現場做一次消毒。
⑷、定期給職工檢查身體,保障職工身以健康,現場配備部分常用藥品。
⑸、每月要有專業人士講衛生常識課,使全員養成衛生的習慣。對施工現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并運走。
⑹、施工場地要備有合格飲用水(夏季加少量鹽)。對于粉塵、高壓、噪音、振動、缺氧、放射均加強防護并給予有效勞動保護用品。
8、環境保護制度
⑴、加強環境保護領導工作,明確責任制,加強技術計劃、獎懲制度的管理。
⑵、人人注意保護環境,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
⑶、建筑垃圾要及時運走,糞便按規定處理,場貌、道路、材料堆放要符合要求。
⑷、凡是粉、塵、垃圾排放時,噪單振動都要按規定辦理手續后才能處理,并不能超過國家標準,做好記錄監控資料,實現環境管理目標。
⑸、消除一切有害人類健康環境,為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把工作搞得更好,為企業降低成本,增加生產。特別要注意防止食品的污染。
⑹、搞好現場環境綠化工作,促進生產的發展和保護人民健康。加強污水排放,保護環境技術設備。
9、文明施工的宣傳教育制度
⑴、施工場地要有文明施工宣傳欄和閱讀欄,每月出一期板報在工地加大對文明施工教育力度,使之人人皆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⑵、根據市的文明施工的要求配合形勢,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加強對文明施工的貫徹執行,狠抓落實并且常抓不懈,不斷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覺性。配合好每月舉行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安全事故的活動,做好宣傳鼓動工作
⑶、加強對文明施工工作的指導和實踐,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把文明施工和實際融合一起。
⑷、加強文明施工與建筑施工質量,節約和經濟效益關系的教育,使文明施工持續地堅持下去,要把文明施工與生產效益、質量緊密的結合起來。
⑸、對新進場的工人要進行文明施工的教育,使他們進入施工現場就受教育,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文明施工反映了施工各個角落,是一項艱苦、瑣碎的日常工作,文明施工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形式可以多種多樣。
⑹、文明施工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在建筑企業的具體體現,也是社會進步人類文明的戰略措施,是提高管理水平的綜合反映,樹立文明生產應該人人重視,人人有責,人人動手才能達到目標。
⑺、對文明施工中,出現的缺陷要及時分析采取糾正措施。
10、文明施工的檢查制度
⑴、加強文明施工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⑵、要檢查文明施工思想責任制、措施。是否把文明施工列入議事日程,在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方案中是否有文明施工的措施。
⑶、檢查文明施工要注意加強指導,勤檢查、督促,總結成功的管理經驗,交流經驗,推進工作全面提高。
⑷、定期進行文明施工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實行季度抽檢,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根據實際情況還可增加檢查頻率。各級的檢查標準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打分。
⑸、檢查全員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識,為教育提供更多的依據結合實際提高教育的真實性。
⑹、檢查文明施工軟件與實物是否與文明施工細則相符,有缺陷及時指出整改,并及時總結經驗推動文明施工工作深入進行。
⑺、文明施工檢查要落實,特別是節假日更要抓緊,檢查中不要走過場,做到邊檢查邊整改,檢查出的問題要條條有落實,件件有整改。
篇2:貴陽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貴陽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等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貴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貴陽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部門。
各級建筑安全監督檢查機構(以下簡稱安監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所屬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條建設工地文明施工實行施工總包單位負責、建設單位協助配合、安監機構監督管理的體制。
第五條建設工地應貫徹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工程開工前,應將文明施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工地環境衛生制度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二章場容場貌
第六條建設工地必須用硬質材料圍場施工,圍欄高度不低于2米。圍欄進出口通道應設置大門,大門醒目處應懸掛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負責人、開工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臨主干道的大型建筑物還應
懸掛建筑物透視圖。
第七條市政建設工程不能進行全路段圍場封閉時,必須設置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須用圍欄與工作區域分開,并設有醒目的指示標志,通道遇有坑、井、溝渠等處,必須搭設安全牢固的橋板,并設置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夜間須設紅燈示警。
第八條臨街建設工程必須封閉施工,封閉的高度必須超出作業層1.2米,以防物體外墜。封閉材料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網,嚴禁使用竹籬笆和劣質安全網。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平面圖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設置施工機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齊、道路暢通。
第十條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必須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給排水設施,不得使污水橫流、外溢。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應做好廢棄鋼筋、鉛絲、水管理、電線、碎磚、灰砂、木材料頭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鋼、木)拆除后,應堆放整齊。
第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工程驗收后7日內,應按有關規定搞好周圍環境。
第十三條在施工現場,工地管理人員應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三章生活衛生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臨時生活、辦公設施,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設置,并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場所應當符合規范性磚木結構的要求,環境應保持整潔,無垃圾和污水。
第十六條食堂的設置應當遠離廁所、垃圾場(箱)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場所。
食堂應當采用磚木結構,禁止用油氈作屋面,墻面抹灰刷白,地面用水泥砂漿硬化,灶臺貼釉面磚,并按標準設置防鼠設施。
飲食衛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第十七條宿舍應當盡量與施工區域分開,并采用磚木結構,墻面抹灰刷白,地面硬化處理,保證通風采光,保持整潔衛生。
宿舍須設置2×0.8平方米規格的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禁止搭設通鋪,每間宿舍居住不得超過30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
第十八條建設工地應當設置廁所,蹲位與人數比為1:25--30。有條件的應設置水沖式廁所。
廁所衛生專人負責,定時清掃、清掏,保持清潔衛生。高層建筑物的作業區應有便溺設施,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設專人供水和專用保溫飲水桶,水桶加蓋加鎖,防止污染。
第二十條建設工地應當設醫務室或巡回醫療點,醫護人員針對季節性流行病、傳染病,及時向職工宣傳有關知識。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提倡設立文化娛樂室及必要的沐浴室、更衣室。
第四章環境保護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國家環保技術標準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三條除設有符合環保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二十四條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施工必須按《貴陽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工污水及泥漿應當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響市容衛生。未經處理的泥漿水不得直接排入市內排水設施和河流。
第二十六條禁止從高層或多層建筑向下拋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應當設專人對進出工地車輛輪胎進行清洗,保證車輛清潔,車輛料土裝運必須符合規定。
第五章安全防護
第二十八條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術措施,否則不得開工。
第二十九條建設施工工地必須建立健全部工人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經安全
培訓、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第三十一條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第三十二條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安全網,搭設完必須經工長驗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修保養。
第三十三條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都要設置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第三十四條施工現場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備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狀態。
第三十五條加強季節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雨季來臨之前要作好防洪搶險準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有安全隱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頓。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進行罰款處罰,無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1萬元;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不得超過3萬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環保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環衛、園林、市政等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有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根據本規定的行政處罰,應當出具處罰決定書。作出罰款決定時,應開具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罰沒收據。罰沒收入全額上繳同級財政。
篇3:宿舍樓裝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宿舍樓裝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目標
按上海市"標準化文明工地"執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現場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組,結合工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文明施工。
2、現場總平面布置及水、電線線路整改合理,各種材料分類堆放整齊。
3、施工現場設立醒目的施工標志牌、安全警戒牌等"十牌二圖"。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5、派專人清運建筑垃圾,打掃樓層及工地周圍道路,以保證環境衛生。
三、建立健全各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要制定各種文明管理制度,即總文明管理制度,施工人員管理制度、材料、機具等文明管理制度,值班門衛文明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