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裝飾工程施工工藝
施工工藝流程如下:(略)
外墻涂料
墻面基層抹灰經驗收合格,各種管線安裝完畢,洞口修補好后就開始施工涂料。首先將基層表面的灰塵、污垢、濺沫清理干凈,用膩子將基層表面的孔眼、裂縫及其他坑洼不平處填平并用砂皮磨光,把門窗等易被污染的成品用膠帶紙粘貼。
涂料施工時,要特別注意所有的涂料必須一次買齊,同一墻面所用的涂料必須一次配好,在施工過程中盡量不留搓,無法避免的,盡量留在陰角,以免產生色差。且不在雨天施工。
施工中注意事項:
(1)、粗糙:產生原因是基層處理不徹底,打磨不平,刮膩子時沒有收干凈,干燥后沒有平。
(2)、開裂:產生原因是原墻面缺陷較大而沒有認真處理,膩子刮得過厚,底層膩子未干又刮第二層膩子,造成底層膩子不干燥引起較大的收縮,造成干裂。
(3)、脫皮:產生原因是一次涂刷過厚,涂料含膠量太多,涂料與基層附著力不強。為增強涂料的附著力應在涂刷涂料前在墻面上噴一道膠水。
(4)、反堿:產生原因是墻面潮濕,每一遍涂料內膠水太少,前一遍涂料未干就刷下一遍涂料。
(5)、流墜:原因是墻面潮濕,涂料內膠水含量太多,不易干燥,刷漿過厚等。應在墻面干燥后再刷涂料。基層也要認真處理,不留疙瘩,刷漿要均勻一致。
(6)、墻面顏色不一致,透底:原因是基層表面太光滑或有油污,使涂料粘不牢,刷漿時漿膜難以覆蓋。一次調配的漿液不足,再次調配的顏色與第一次不一致。
篇2:內外墻涂料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內外墻涂料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責任,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經雙方充分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 ,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工程內容、涂料品牌、色號:
1、工程內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顏色號:
第四條 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積約為M2 ,單價為:元/ M2,(此單價不含稅金、配合費)
2、工程總造價約為:,以現金結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展開計算并結合簽證按實結算。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天內,由乙方負責將工程造價結算書送交甲方審核辦理結算手續。
第五條 合同工期
甲方發出進場通知后,天內乙方必須安排工人進場施工,有效工期為天。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工期順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災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變更設計圖紙、工程內容或增加項目。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1、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在保質期(天)內不脫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設單位對本m.dewk.cn合同項目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達到本款要求。
3、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提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仲裁。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
乙方進場施工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備材料,乙方完成膩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預留%保修金,保修期為,保修期滿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條竣工驗收
雙方對工程施工質量按《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73-91標準進行驗收。
第九條甲方、乙方責任范圍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電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擔由此費用。
2、按第七條款支付乙方進度款。
3、負責提供與施工相關的資料。
4、甲方委派為工地現場代表,幫助乙方解決應由甲方負責的問題,與乙方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辦理乙方送達的關于工程進度、現場簽證工作。
5、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甲方確定的施工圖及說明進行施工,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為工地現場代表,負責行使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負責提供外墻涂料施工并保證驗收合格,參加甲方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4、在施工期間做好現場防火、防盜及安全生產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對乙方材料失竊負責,施工中若發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應負責。
5、乙方進場人員由專人管理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號或涂料品牌更改應征得乙方同意,否則因為更改造成乙方定貨損失的,乙方則有權要求更甲方應按工程量造價的100%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如屬乙方責任所發生施工質量問題,乙方必須返工,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達成協議,提交有關仲裁機構或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價款全部結清后自動失效。
3、合同簽定地點: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法人委托代表:
電話:電話:
地址:
地址: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3:建筑外墻保溫飾面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外墻保溫及飾面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業分包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z·城上城綜合樓外墻保溫及飾面工程
1.2工程地址:遵義市南京路25號
1.3工程內容:z·城上城綜合樓外墻外保溫系統及涂料飾面工程系統
第二條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2.1工程做法:
2.2承包范圍:施工圖范圍內外墻的全部保溫部位和抹灰部位(包括屋頂造型部分)。外墻大墻面部分:①首層及局部二、三層面磚飾面部分:專用粘結砂漿粘結18公斤以上阻燃自熄EPS聚苯板按照JY附有錨栓系統(詳圖集第四頁)施工。
②二層以上涂料飾面部分:采用錨栓法。即在JY無錨栓系統的基礎上增加錨栓,同時錨粘。每平米錨栓不得少于四個。
③凸窗上及空調板下面、與室內相連的凸出外挑及裝飾線、門窗側口部分:局部抹抗裂砂漿找平,同時鋪貼網格布。(與室內直接接觸部分采用聚苯板保溫)。
④陽臺欄板、南立面出挑裝飾立面及未與室內相連的外墻部位原全為水泥砂漿抹灰均改為抗裂砂漿找平,同時鋪貼網格布。(與室內直接接觸部分采用聚苯板保溫)
⑤二層和復式層圓弧窗套線條、北立面窗套、樓梯間裝飾線采用聚苯板線條。
⑥原圖紙中的窗間墻部位鋸齒聚苯板線條取消。
⑦以上根據圖紙設計確定的施工內容,若有另外增加線條部分,決算時按照展開面積每平米72元計算。
⑧原圖紙中分格縫取消。
2.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2.4進場材料:乙方應及時遞交有關材料樣品及檢驗報告。乙方進場材料必須與投標樣品及資料說明一致,雙方約定乙方進場材料為保溫建筑材料如乙方中途更換材料,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二天內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同時扣除剩余尾款。
第三條合同工期
3.1甲方于單棟樓人員及材料進場之前3日,提供外墻施工作業面。
3.2開工日期:開工日期為10月2日,工期為25天。
3.2竣工日期:10月26日之前。
第四條工程質量
4.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第五條合同價款
5.1合同單價:所有施工部位均按綜合每平米72元計取,承包內容見2.2。
5.2合同總價款:保溫工程量暫估為6500平米,工程總造價暫定為468000元。外墻大墻面部位保溫層厚度為60mm,超厚或超薄部位均不增減費用
5.3價款調整:按實際施工展開面積計取工程量,單價每平米72.00元包死,不再調整工程價款。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結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開工后三天內乙方將施工所用材料的50%以上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撥付進場材料款的50%.每棟樓聚苯板粘貼完成后付至該棟樓承包造價的40%的進度款;面層完成后付至棟樓承包造價的70%的進度款,工程竣工
驗收合格一個月內,付至單棟樓結算款的95%;余5%質保金,單棟樓驗收合格之日起滿兩年工程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6.2計算原則:對于所有施工內容均按展開面積進行結算。
第七條發包人責任
7.1發包人根據合同要求及時撥款,因款項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
7.2發包人以單棟樓施工前2日,負責接通承包人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的接點。滿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用電量的需要。
7.3發包人向承包人無償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包括工人住宿、生活及施工用水電、工人食堂指定地點、材料庫房、外墻保溫施工用腳手架、腳手架至少提供滿鋪二步腳手板、提供垂直運輸。與門窗框穿插進行。
7.4發包人負責審核并批準乙方的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隨時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進度的質量,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有關結算。
7.5發包人負責協調承包人與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條承包人責任
8.1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提出要求和有關技術說明,進行外墻保溫工程施工,承包人應及時提供和保證相關材料、人員、機具的供應和到位,并在進場后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施工進度計劃,以確保整個施工的順利進行。
8.2承包人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及企業技術規范、標準、規程進行外墻保溫施工。承包人派駐工地項目經理.承包人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及安全管理體系。配備相關人員進行質量安全管理。
>8.3承包人應在開工前遞交有關材料樣品及檢驗報告及關鍵材料的二檢報告。
8.4承包人應服從甲方、總包、監理單位的指令、安排、檢驗及各規章制度。違反國家及地方或工地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甲方和監理可做出每次500-2000元的罰款。
8.5承包人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對施工中揚塵、噪
音、環境污染、垃圾處理等要求及時有效,做到工完、料凈、場清,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創包頭市安全文明工地。
8.6承包人負責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從安全防護、臨時用電安全、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現場管理、料具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環衛衛生管理等方面達到承包人要求。
8.7承包人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護措施,書面對施工人員交底,提高施工人員成品、半成品保護意識,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損壞,并在交用前,承擔成品保護作用。
8.8承包人及時將保溫施工的垃圾清運至發包人指定地點,由發包人統一運至場外。
8.9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廠家營業法人執照(復印件)、產品簡介(國家認證實驗室的試驗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技術、質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護、安全施工)。
8.10承包人負責二次材料進場的檢測費用(包括聚苯板、抗裂砂漿、耐堿網格布)。
8.11承包人自行檢查外腳手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則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對現場的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各種人身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8.12承包方負責將凸窗板及裝飾線上堆積的廢棄混凝土剔鑿清理完畢后進行施工。
8.13承包人所施工的外墻保溫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維護條件下,使用年限不應少于25年。并承擔在此期間因承包人施工質量問題所應起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工期順延
9.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2天,不能交承包方外墻保溫施工作業條件,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時;
9.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時。
9.3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9.4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時。
9.5各工種交差作業時對外墻保溫破壞而進行有償修復時。與保溫作業面交接的其他工種操作影響保溫收口時,工期相應延長。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甲方或監理的有關規定、質量、文明施工及安全,違反操作規程,甲方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處罰。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嚴把火災關,如引起火災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罰款2~5萬元;
10.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修期限為二年。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1.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1.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1%元的違約金。
11.4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每日支付給甲方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延誤工期10天以上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隨時安排其他專業公司進駐現場進行施工,所發生的進出場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在三日內全部清理退場)。
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1.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1.5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11.6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進行調解
2、調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二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即日起生效)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