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必須有嚴格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恨,軋樁用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為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3、高度為10~15米的井架應設纜鳳繩一組(4~8根);每增高之以10米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只以上的鋼絲繩夾頭緊固。纜鳳繩必須采用鋼絲繩。
4、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鋼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米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待固定纜風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度,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須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厘米,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將纜鳳繩栓在樹木、電桿上。
6、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7、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定,其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應超過2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15倍,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倍。
8、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米,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并裝有安全門或安全柵欄。
9、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靈敏可靠的停層裝置,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器和安全門,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片,高度不得低于1米,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籃的焊接必須符合規范。
10、井架底層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安全防護柵,井架高度超過30米,須搭設雙層安全棚,如無法設置隔離棚,則井架四周必須掛安全網,安全網應三面包滿。
12、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罩。
13、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14、并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信號裝置或標志。
15、裝設起重把桿的井架,底部應有3~4噸的壓重物,把桿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桿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70度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裝設限位裝置。把桿不得碰到纜鳳繩。
16、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
17、井架進行保養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18、并架的平撐、斜撐、纜鳳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19、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遇設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
20、搭拆井架要設警戒區,并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安全帶。
21、井架安全裝置應由定點廠家制作安裝。
篇2:住宅建筑腳手架搭拆安全措施
住宅建筑腳手架搭拆安全措施
一、腳手架搭設
1、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安全操作證的架子工搭設。
2、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不得違章作業,或酒后作業。
3、搭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掛好安全帶。
4、搭設前對鋼管,鋼跳板及扣件進行嚴格檢查,鋼管和鋼跳板如有嚴重銹蝕,變形和裂紋的不得使用,扣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發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5、地基要平整夯實,鋪放墊木和安裝底座,并做好排列。
6、立桿的接頭位置應錯開布置。
7、斜桿接長應采用疊交方式。
8、雷雨季節若鋼腳手架四周建筑和應焊有避雷針。
9、塔設完應經驗收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二、腳手架拆除
1、必須由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合格證的架子工操作。
2、拆除腳手架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進行,或在腳手架下組織施工。
3、詳細檢查吊運機械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塔設在腳手架上。
4、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拆除,夜間拆除作業,應有更好的照明設施。
5、拆除前應進行檢查,如因松動部位,清除跳板上的雜物,清除時不得隨意拋擲。
6、嚴格遵守拆除順序,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自上而下,后設先拆。
7、不允許下雨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自上而下,后做先拆,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8、所有的連接桿,斜拉桿,必須腳手步層拆除,同時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9、所有桿作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線上附差扣件,輸運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到地面。
10、拆除統一指揮,統一信號,上下呼應,放作業內,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件,應先告知對主,以防墜。
篇3:辦公樓工程卸料平臺搭拆安全技術措施
辦公樓工程卸料平臺搭拆安全技術措施: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用于高層建筑的,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專門規范的要求進行。
2、用于一般建筑工程,應嚴格按省廳相關的行業規程要求進行。
3、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宜使用。
4、嚴重銹蝕、變形、裂縫及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準使用。
5、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處理。
6、高層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掃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7、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8、所有扣件的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9、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10、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的二只扣件間隔不少于0.4m.。
11、高層建筑金屬腳手架的拉桿,不宜采用鉛絲攀拉,必須使用埋件形式的剛性材料。
12、拆除現場必須設置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訊工具。
13、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14、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
15、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16、所的高處作業的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拆除工藝及方案要求。
17、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18、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19、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20、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21、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22、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二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23、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24、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專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切割工具。
25、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26、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