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或改變接線方式。有關專業人員必須了解本單位動力電源總開關、分開關及動力、照明線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問題,以便迅速切斷電源。
2、電工作業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違章作業。對電氣線路要檢查各種電氣開關是否設有漏電保護裝置,用電的金屬外殼的接地或接零應完好無損。保險絲的選用要適當,不得用鐵絲、銅絲、鋁絲代替。
3、照明和動力需要接線時,必須切斷電源,并且要在開關箱上懸掛標志牌,必要時要設專人看管,防止有人誤合閘。
4、施工現場、修理車間等場所下班和不工作時,應將動力電源總開關斷開。
5、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配漏電保護器方可使用。在陰雨天氣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或其他與電有關的工具。
6、各種線路、控制箱和各種電器有問題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安排專業人員妥善處理。
7、每年按規定對漏電保護器進行檢測,凡檢測不合格的必須更換,更換或新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經過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電氣設備及線路應符合國家防爆、防火規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測量接地電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電系統中不允許部分電器設備接地,另一部分電器設備接零。
10、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檢修時,為采取措施的,應視同有電,任何人不得接觸。
11、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檢修時,原則上不允許帶電進行。否則要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措施,嚴格按帶電作業規定進行。
12、電氣設備及線路檢修時,必須安裝接地線。檢修作業時,應有專人看守總電源(開關)或掛有“正在檢修,嚴禁合閘”等明顯標志牌。
13、電氣作業人員到現場檢修,一定要與生產指揮人員聯系,待同意后方可檢修。檢修電氣設備與未停電設備之間加裝臨時遮攔,不設遮攔應保持安全距離并設警示標志。
14、遇雷雨時,所有室外開關、線路及引入線檢修工作均應停止。
15、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在滅火時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撲救。
16、在窄小、潮濕和金屬等容器、空間內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須選用符合規定的安全電壓。
篇2:E中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EE中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總務主任、學校全面負責,并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專業電工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專業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設備、電教設備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專業電工要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分管后勤的副校長,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使用大功率電器。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8、教師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分管后勤的副校長、專業電工要分別追究責任
EE中學
20**-9-6
篇3:小學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6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后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后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四、學校后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運行情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設備,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維修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維修人員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免出現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范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后勤人員禁止入內。
八、 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