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分部分項
工程工種
1.登高架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井架機搭設高度和重量必須嚴格控制,嚴禁超負荷使用。
3.井架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基礎的設置應根據產品說明書或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4.高度為10~15m的井架應設纜風繩一組(4根或8根),每增高10m加設一組,纜風繩應采用直徑不小于φ9.3mm的鋼絲繩。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只以上的鋼絲繩卡子堅固。
5.井架采用附墻時,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按說明書要求或經過設計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6.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或附墻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
45°~60°與地錨牢固連接。地錨設置方法由設計決定。禁止纜風繩拴在樹木、電桿上。
7.纜風繩不得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大于最小安全距離。
8.架體安裝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的其偏差不超過3‰,并不超過200mm)。
9.井架卸料平臺必須搭設牢固,出料口處設防護門,兩側設防護欄桿。
10.吊籃必須裝有超高限位(高井還要設低限位),停層保險和安全門,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片,高度不得低于1m。
11.井架底層需有防護門,搭設防護棚,井架高度超過30m,必須搭設雙層安全棚。
12.井架吊籃與每層防護門必須設自動聯鎖裝置。
13.卷揚機必須采用自動控制操作柜,嚴禁使用電動開關。
14.井架必須裝設可靠避雷和接地裝置。
15.卷揚機要有防護棚,操作工人視野要清楚,井架架體要用小網眼立網封閉。
16.井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信號裝置或標志。
17.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
18.井架進行維修保養時,必須停機使用,切斷電源。
19.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20.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遇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
21.拆除井架要設警戒區,并指定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22.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篇2:物料提升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范例
物料提升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范例
施工部位:
施工內容:物料提升機操作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必須持證上崗,專人專機,禁止把設備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3、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不得擅離崗位,工作中必須集中精神,注意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
5、發現層間閘門未關閉時,提示裝運人員關好閘門方可進行開機運作,井架吊籃禁止載人;
6、作業中突然停電,應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吊籃下滑及來電后卷揚機突然起動;
7、做好設備保養工作,并做好保養和操作記錄,發現異常情況隨時報告;
8、當班工作完畢后,吊籃必須返回首層,斷開電源,電箱加鎖才能下班。
施工現場針對性安全交底
1、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坐吊籃上下。
2、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過吊籃,嚴禁超載使用。
3、司機在通信聯絡信號不明時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進行。
4、提升機在工作狀態下,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等工作,若要進行則應切斷電源并在醒目處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
5、作業結束時,司機應降下吊籃,切斷電源,鎖好控制電箱門,鎖好控制電箱門,防止其他無證人員擅自啟動提升機。
篇3: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安拆安全技術交底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大廈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龍門架/井架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安裝與拆卸作業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方案。對作業人員進行分工交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域并設監護人員,排除作業障礙。
2.提升架體實際安裝的高度不得超出設計所允許的最大高度。
3.安裝作業前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1)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3)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牢靠;
6)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2個標準節(一般不大于8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校正,在確認穩定時,方可繼續作業。
5.安裝龍門架時,兩邊立柱應交替進行,每安裝2節,除將單肢柱進行臨時固定外,尚應將兩立柱橫向連接成一體。
6.利用建筑物內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停靠門,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燈進行聯鎖。陰暗處應裝照明。
7.架體各節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和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8.裝設搖臂把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把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2)把桿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3)把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4)把桿與水平面夾角在45°~70°之間,轉向時不得碰到攬風繩;
5)隨工作面升高把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應暫時停止。
9.在拆卸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個標準節(一般不大于8m)。
10.拆卸龍門架的天梁前,應先分別對兩立柱采取穩固措施,保證單柱的穩定。
11.拆卸作業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12.拆卸作業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時,應采取臨時穩固措施。
13.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宜遠離危險作業區,視線應良好。因施工條件限制,卷揚機安裝位置距施工作業區較近時,其操作棚的頂部應按第5.0.1條中防護棚的要求架設。
14.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
15.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輔助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拴牢。
16.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要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域內堆放物料。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