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層住宅安全施工管理控制的方法
1、危險源的定義
(1)危險源是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者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
(2)危險因素強調突發性和瞬間作用的因素,有害因素強調在一定時期內的慢性損害和累計作用。
(3)危險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對象,這里指出本工程危險源有,塔吊、外架子作業、臨時用電、職工食堂等。
2、危險源的分類
(1)第一類危險源:可能發生意外釋放能量的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
(2)第二類危險源:造成約束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壞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其中包括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三個方面。
(3)安全事故發生是上述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然條件,在事故發生時,兩類危險源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第一類危險源是事故的主體,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難易,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的大小。所以,施工管理人員要同時重視兩類危險源。
3、危險源的判別方法
(1)本工程要求項目部人員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判別,采用的方法是"風險評價法"
(2)將可能造成安全風險的大小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和事故后果(C)三個變量的乘積衡量,即:
S=L*E*C
S表示風險大小
L表示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E表示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表示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
以上三個變量可以從下幾個表中查到。
1)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必然發生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6相當可能0.2極不可能
3可能但不經常發生0.1實際不可靠
1可能性極小
2)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分數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10連續暴露2每月一次
6每天工作時間暴露1每年罕見
3每周一次0.5非常罕見的暴露
3)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分數值事故產生的后果分數值事故產生的后果
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7嚴重,重傷
40災難,多人死亡3較嚴重,受傷較重
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1引人關注,輕傷
(3)根據經驗,危險性(S)的值在20分以內為可忽視風險;危險性分值在20-70之間為可容許風險;危險性分值在70-160之間為中度風險;危險性值在160-320之間為重大風險;當危險性值在320以上為不容許風險。
(4)項目部要根據上述公式組織項目部成員對施工現場所有的危險源進行評價(打分),并記錄在案,根據打分結果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并在檢查中重點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危險源。
4、危險源的控制
(1)第一類危險源的控制方法:
1)防止事故發生的方法:消除危險源、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
2)避免或減少事故損失的方法:隔離、個體防護、設置薄弱環節、使能量或危險物質案人們的意圖釋放、避難與援救措施。本工程第一類危險源主要有氧氣、乙炔瓶,我們將把這些危險源隔離,并派專人看守,制定相關的使用制度。
(2)第二類危險源的控制方法:
1)減少事故:增加安全系數、提高可靠性、設置安全監控設施。比如對電焊機要求加裝漏電保護器,并派兩個專職安全員現場不間斷的檢查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并及時糾正。
2)故障-安全設計;比如對大模板設計時要考慮到安全因素。
(3)不同風險選擇適合的控制策略見下表
風險控制策劃表
風險措施
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且不必要保留文件記錄。
可容許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應考慮投資效果更佳的解決方案或不增加額外成本的改進措施,需要監視來確保控制措施得以實現。
中度的應努力降低風險,但應仔細測定并限定預防成本,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現降低風險的措施。在中度風險與嚴重傷害后果相關的場合,必須進一步地評價,以便準確地確定傷害地可能性,以確定是否需要改進控制措施。
重大的直至風險降低后才能開始工作。為降低風險有時必須配給大量的資源。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施工時,就應采取應急措施。
不可容的只有當風險已經降低時,才能開始或繼續工作。如果無限的資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風險,就必須禁止工作。
(4)項目不對危險源控制的要遵守以下原則:
1)盡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能接受風險的危險源,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險品。
2)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風險的危險源,應努力采取降低風險措施,如現場職工宿舍采用低壓照明,并用一些低壓電氣等。
3)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使工作適合于人,如考慮高空作業人員降低其精神壓力和體能的消耗。
4)應盡可能利用技術進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5)應考慮引入諸如機械安全防護裝置的維護計劃的要求。
6)將技術管理和程序控制結合起來。
7)應考慮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
8)在各種措施還不能絕對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作為最終手段,還應考慮使用個人的防護用品。比如安全帶,安全帽等。
9)要求可行、有效的應急方案。
10)預防性測定指標是否復合監視控制措施計劃的要求。
5、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
5.1、本工程安全管理組織圖:
任何運行好的集體,一個團結的集體都離不開一個好的組織,組織論現在已發展到一門學科,全世界許多學者正在研究它,組織論主要包擴三個方面:
1)組織結構模式;
2)組織分工;
3)工作流程圖。
本工程安全生產組織將從以上三個方面進行詳細的說明:
5.2、組織結構模式:
本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模式采用線性組織結構,具體見下圖:
5.3、安全管理職能分工
> (1)項目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環保問題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環保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特點及施工過程,制定各項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要求,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工程承包、聘用工作人員時,并明確各業務負責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采用外包隊必須及時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包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環境保護措施。組織并監督施工中技術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實。確保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發生安全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7)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簽訂分包合同時,應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規定明確安全、環保責任。
(2)項目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注。結合本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審查安全技術、環境保護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預防施工中應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嚴禁不符合標準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參加配合因工傷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原因,提出預防措施、意見;
(3)生產經理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包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的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協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并對操作規程、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包括外協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裝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管轄的班組(包括外包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上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4)專職安全員
1)參與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督促按期實施;
2)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及時向上級匯報和解決安全、環保工作上存在的嚴重問題或嚴重施工隱患;
3)指導生產班組的安全員開展安全、環保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5)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7)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環保評比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毒、防塵、防暑降溫工作;
8)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9)檢查所屬分包單位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或上級指示貫徹執行情況;
10)對少數執意違章者以及經教育不改的,有權執行罰款辦法;
11)對隱患存在較多較嚴重的施工現場,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
12)對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或上級指示的個人有權向上匯報。
13)組織相關人員接受上級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
(5)臨時用電安全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中臨時施工用電、及用電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制定安全用電措施計劃,確保施工用電安全,防止發生人員觸電及電氣火災事故。
2)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使用機械設備、現場環境及季節性電氣設備防護要求,制定相應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并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參加工程整體施工組織設計的會審,提出涉及臨電安全的具體意見,同時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實施;
3)建立健全各種臨時用電規章制度;
A 變、配電值班員崗位責任制;
B 變、配電值班交接班制度;
C 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巡視及定期檢查制度;
D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E 臨時用電管理規程;
F 停送電提前通知辦理手續制度。
4)負責編制、收集、整理各種臨時用電管理資料;
A 臨時用電方案;
B 臨時用電技術交底;
C 臨時用電電器設備合格證、進場檢驗記錄;
D 臨時用電接地裝置、隱檢記錄及平面示意圖表;
E 臨時用電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F 臨時用電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H 臨時用電電器設備調試檢測記錄;
I 臨時用電檢查、復查記錄;
J 施工現場臨電驗收單;
K 臨時用電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單;
L 臨時用電電工值班、維修工作記錄;
5)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監測各種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
6)進入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及臨電設備
,必須嚴格把關,履行入場檢驗、驗收手續,將合格證等技術資料收集齊全備案。電氣設備、設施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工具要采取措施,達標前禁止使用;7)參加因工傷亡、電器火災、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電器設施、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6)項目工程機械設備負責人
1)對機械、電器設備、起重設備、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施工機械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監督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2)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去可靠;
3)對新構進的機械、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機械設備,要求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使用人員交底并進行檢查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提出關于安全使用機械的具體意見,同時負責監督、檢查、落實;
5)組織機械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培訓、考核;
6)參加因工傷亡及重點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機械事故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7)項目材料員
1)項目材料員應對所有進場材料做好收、發、儲、運、使用的各項工作,并負責搜集索取進場材料的材質證明書及合格證;
2)項目部材料員要負責監督、審查所有進場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材,防水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產品合格證。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到有資格的勞保站進行采購,防護用品進場后必須責成有關工長、安全員、技術員共同對產品的質量、合格證進行監督審查,合格后現場方可使用;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制定嚴格的限額領料管理制度。
3)認真執行《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的規定,按照施工現場平面圖的要求碼放材料和物品存儲,對物資的運輸也要加強管理,保證安全。具體要求如下:
A 現場砌塊碼放,最高不超過1.8m,其他散料應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雜;
B 現場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資應設專庫保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領退料手續;
C 在運輸超長、超高、超重的產品時,要選擇適宜的運輸工具、和行車路線,并捆綁拉接固定,確保在運輸中的安全;
D 料具和構配件,應按施工布置圖制定位置分類碼放整齊,預制件、大模板、等大型構件存放時,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碼放應符合規定;
E 施工現場各種料具應按施工平面圖制定位置存放,并分規格碼放整齊穩固,做到一頭齊、一條線。
(8)消防保衛員: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關于消防保衛的法規及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制定施工現場年、季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現場防火方案及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
3)組織經常性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反消防管理制度、法規的行為,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4)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提出消除措施,填發火災隱患通知單,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撲救,同時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5)提出施工現場消防器材配備方案,建立現場防火檔案,并做好記錄,負責現場的成品保護工作;
6)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記錄,負責現場的成品保護工作;
7)會同安全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對電氣焊和防水作業進行審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8)專業工長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老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協助安全部門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工作;
6)發現生產措施或技術措施中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專職安全員及項目經理匯報;
7)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或上報安全管理人員;
8)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9)項目環境衛生保護負責人
1)對項目工程生產中的環境衛生負責;
2)貫徹落實國家對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標準》;
3)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制定、建立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制度及環保工作的書面技術交底;
4)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律觀念,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環境衛生工作的落實情況;
5)對施工現場防止大氣污染、水污染、施工噪音污染及各供貨廠商、物資運輸單位,監督檢查,并做好環保工作的自檢記錄;
(10)項目部行政衛生負責人
1)施工區域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辦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潔、衛生、辦公用品和宿舍日常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2)現場大門內外及施工區、生活區劃分要建立衛生責任區,并明確責任人。各項目根據工程大小,安排人員負責現場衛生清掃及維護,使現場保持整潔、衛生;
3)施工現場門口應設清洗池,運輸車輛不要帶泥啥出現場,并做到沿途不遺灑;
4)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灰塵濃度,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
5)施工現場供應開水,飲水器具要衛生,施工現場內的廁所應有專人保潔,案規定采取水沖措施,及時打藥,防止蚊蠅孳生;
(11)項目部保安員
1)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勇敢頑強,遵守紀律,堅決完成任務;
2)積極參加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4)艱苦奮斗,厲行節約,愛好公共財務;
5)尊敬領導,服從管理,團結同事,愛好集體榮譽,注重自身形象;
6)嚴格遵守門衛管理規定,防止偷盜、治安事故發生;
7)嚴格制度,文明執勤,講究衛生,禮貌待人,靈活處置各種問題;
8)提高警惕,堅守崗位,機智勇敢,盡職盡責,發現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9)對出入大門的所有人員,要認真
驗證、檢查,無誤后方可放行;10)非本施工項目工作人員,未經領導同意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11)對所有進出工地的物資、車輛等要認真檢查出入手續或證明,進行登記,重要的物品必須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辦理出門證明;
12)禁止小商、小販各類推銷人員進入現場工地;
13)施工人員外出必須將工作證扣留,返回后方可領取;
14)維護好大門內外交通,禁止外來車輛隨便停車,妨礙車輛進場場地;
15)對進入工地的各種車輛禁止鳴笛;
16)夜間值班嚴防偷盜,禁止施工人員夜間私自外出。
(12)項目工程安全巡邏員
1)巡邏人員必須配帶手電、帶好安全帽在施工現場進行巡邏檢查;
2)在巡邏中,如發現違章作業、吸煙、酒后鬧事等違反施工規定的必須立即制止,并將其工作證收回交項目部安全員處理;
3)在巡邏中發現施工人員傷、亡等重大事故時,首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項目部或安全員進行現場處理;
4)巡邏要仔細、認真檢查施工現場,特別是死角,如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立即向項目部管理人員匯報處理;
5)每天早上工作前,和晚上下班后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以防留下事故隱患;
6)每天要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合格、齊全、到位;
7)配合安全員做好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5.3、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圖
(1)制定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圖
(2)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流程圖
篇2:賽迪大廈安全施工防護管理程序控制規程
賽迪大廈安全施工防護管理程序控制規程
1.目的
強化安全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項目執行部各種操作的安全防護。
3.職責
項目執行部所屬工程部在施工作業時,必須按《工程部工作手冊》中有關安全施工防護規程執行,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4.程序
4.1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業務培訓,強化安全操作意識。
4.2加強大廈及社區內各部位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4.3蹬高作業
4.3.1蹬高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必須有監護人。
4.3.2使用梯子時,要有人監護,確保梯子的可靠性,防止摔傷和砸傷他人。
4.3.3在頂棚內工作時應核查清楚橫梁或龍骨的承重,嚴禁在活龍骨、支龍骨上操作。
4.3.4在頂棚內操作時應保護好電線管路、空調管路、消防線路、噴灑管路,防止電氣短路或跑水事故發生。
4.4工作中注意安全用電,停電作業要驗電,使用合格的試電筆,確認無電后方可拆接電源,帶電作業要有監護人。
4.5檢查管路和閥門時,無論是停氣、停水都要先驗明是否真正關停,并且松半扣試壓,掛相應標識牌加以確認,嚴禁帶壓操作。
4.6電梯、鍋爐等特殊工種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
4.7各作業管理人員負責做好工作記錄。
5.監督執行
工程部經理監督執行
6.支持和相關性文件
JC/GZA06-1998(1)《工程部工作手冊》
篇3:砼施工安全施工控制措施
砼施工安全施工控制措施
1. 安全帽佩戴
在基坑作業、在生產布置區從事砼生產、模板安裝拆卸及鋼筋加工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2. 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及拆除
2.1 腳手架的搭設
2.1.1 搭設場地平整、壓實并設置排水措施
2.1.2 立于土地面之上的立桿底部加設寬度200mm、厚度80mm的方木。
2.1.3 腳手架搭設之前,必須對進場的腳手架桿配件進行嚴格的檢查,禁止使用規格和質量不合格的桿配件。
2.1.4 工人在架上進行搭設作業時,作業面上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并予臨時固定。不得單人進行裝設較重桿配件和其它易發生失衡、脫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業。
2.1.5 在搭設中不得隨意改變構架設計、減少桿配件位置和對立桿 縱距作≥100mm的構架尺寸放大。
2.2 腳手架的使用
2.2.1 在架面上堆放的材料碼放整齊穩固,不影響施工操作和人員通行。嚴禁上架人員在架面上奔跑、退行。
2.2.2 在作業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接緊固件等。確因操作要求需要臨時拆除時,必須經主管人員同意,采取相應彌補措施,并在作業完畢后,及時予以恢復。
2.2.3 工人在架上作業中,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發生碰撞、閃失或落物。
2.2.4 嚴禁攀爬腳手架上下;每步架作業完成后,必須將架上剩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嚴禁自架上向下拋擲材料物品和傾倒垃圾。
2.3 腳手架的拆除
墻體連接件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桿件都拆除后才能拆除。拆除過程中,凡已松開連接的桿配件及時拆除運走,避免誤扶或誤靠已松脫的連接桿件。拆下的桿配件以安全的方式運出和吊下,嚴禁向下拋擲。在拆除過程中,做好配合、協調動作,禁止單人進行拆除較重桿件等危險性的作業。
3. 鋼筋綁扎
3.1 綁扎鋼筋時搭設作業架子,并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爬鋼筋骨架上下。
2. 閘墩、翼墻等建筑物的高大鋼筋骨架設臨時支撐固定,以防傾斜。
4. 砼工安全作業措施
4.1 砼料斗的斗門在裝料吊運前要關好卡牢,防止吊運過程被擠開拋卸。吊車吊料斗時,料斗下方嚴禁站人。
4.2 砼輸送泵的管道連接和支撐牢固,檢修時卸壓。
4.3 砼澆筑時,嚴禁站在模板上或支撐上作業。
4.4 使用振搗器時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情況。
4.5 砼振搗時,發現模板撐脹、變形時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處理。
5. 電工安全作業措施
5.1 線路上禁止帶電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5.2 高空作業時,下方不得有人。
5.3 有人觸電時,立即切斷電源,使用干砂滅火。
5.4 登桿作業時,安全帶拴于安全可靠處;工具、材料用繩子吊遞、禁止上下拋扔。
5.5 變配電室、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切斷所有電源,操作手柄上鎖及掛警示牌,驗電時戴絕緣手套。
6. 電焊工及氣焊工安全作業措施
電焊及氣焊作業時,理順各種管、線。
6.1 電焊作業
6.1.1電焊機外殼接地良好,電焊機設單獨開關,焊鉗和把線絕緣良好、連接牢固。
6.1.2 作業時戴防護眼鏡或面罩。
6.1.3 雷雨時停止露天電焊作業。
6.1.4 電焊結束后,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6.2 氣焊作業
6.2.1 清除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物品。
6.2.2 氧氣瓶、氧氣表和割焊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2.3 氧氣瓶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劇烈震動和碰撞,防止曝曬。
6.2.4 點火時,槍口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6.2.5 作業完畢后,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場地并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7. 吊車安全作業措施
7.1 吊車作業前,仔細檢查各部位,排除隱患,并保證作業的連續性。
7.2 吊車作業時,吊車起重臂下嚴禁站人,設專業人員指揮吊裝。
8. 塔機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8.1 起重作業人員班前、班中嚴禁喝酒,操作時精神飽滿,精力集中,不準吃東西、看書報、打瞌睡等;
8.2 起重人員接班時,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裝置和零件不正常時,必須在操作前排除;
8.3 塔機開機前,鳴鈴和報警,操作中吊鉤接近人時,給予繼續鈴聲或報警;
8.4 操作按專人指揮信號進行,對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立即執行;
8.5 非塔機駕駛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塔機駕駛室。檢修人員得到司機許可后,方可進入駕駛室;
8.6 當塔機上確認無人后,才可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裝鎖或有標牌時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8.7 閉合主電源前,將所有的控制開關置于零位;
8.8 塔機上有兩人工作時,事先沒有互相聯系和通知,司機不得擅自開動或脫離塔機;
8.9 工作中遇到突然停電,將所有的控制開關扳回零位,因停電重物懸掛半空時,起重作業人員使地面人員緊急避讓,并立即將危險區域圍起來,不準任何人進入;
8.10 起吊重物時,一定要進行調試,調試高度H≤0.5米時,經試吊發現無危險后,方可起吊;
8.11 任何情況下,吊運重物不準從人的上方通過;
8.12 在吊運過程中,重物一般距離地面0.5米以上吊物下方嚴禁站人;
8.13 作業人員進行維修保養時,切斷地面總電源,并掛上標志或加鎖;
8.14 控制開關逐步開動,嚴禁突然打反車,先將控制開關轉到零位,再還反方向,否則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動或因銷子、軸等受力過大的扭力而發生事故;
8.15 塔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8.16 不準利用限位器停車;
8.17 塔機工作時,塔梯上不得有人;
8.18 塔機不得斜拉、斜吊,并禁止拔樁式作業;
8.19 塔
機停止作業時,回轉制動器松開,吊鉤升起,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處。9. 其它安全作業措施
9.1 確保施工現場照明滿足施工要求。
9.2 參與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著衣靈便;禁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所帶工具隨手放入工具袋內,所用材料堆放平穩,來回傳遞物件時禁止拋擲。
9.3 砼澆筑時,外圍腳手架安裝有防護欄。
9.4 雨天施工時,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腳手板等采取防滑措施,保證安全。雨天作業時,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設置防雨防潮設施。
9.5 遇惡劣氣候(風力6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等作業。風雨之后,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等有發生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