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員工退休及返聘制度(三)
為規范員工退休和退休人員返聘工作,充分發揮退休老專家學識淵博、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作用,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退休
(一)退休年齡、退休工資規定
退休年齡、退休工資按杭州市人事部門退休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二)辦理退休手續
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的職工,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內按規定辦理有關退休手續。
二、退休員工返聘
(一)返聘原則
1、醫院及科室工作需要,由個人向醫院提出申請,返聘人員身體條件許可,能夠全日制正常工作,具有區內領先的醫療技術,能為人師表。
2、返聘以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其他人員原則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條件
1、原則上返聘人員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職稱。
2、年齡一般女性65周歲以下,男性70周歲以下,省、市級名醫可延長2年,特殊需求由科室申請批準以后可適當延長。
3、在院外無其他業務兼職。
4、聘期一般為兩年。
(三)返聘人員職責
1、返聘人員與在編職工履行同樣本職工作職責,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2、返聘期間不得再受聘于外單位。
(四)返聘待遇
1、返聘人員退休待遇不變,并按規定補足工資。
2、享受科室同級人員獎金及院內其他福利。
(五)返聘程序
1、返聘科室須在返聘人員退休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本人填寫《返聘人員申請表》,陳述返聘理由、要求承擔的工作等交人事科,經審核返聘條件,由相關管理組織提出是否返聘的意見后,提交院領導班子討論,再報衛生局同意后返聘。
2、簽訂相關協議,人事科下達返聘通知。
3、返聘職工接受醫院及科室雙重管理,按在編職工進行考勤、考核,考核的結果作為續聘的參考依據。
4、聘任期滿后如需要繼續返聘的,聘用科室須提前2個月將書面返聘申請交人事科,經審批同意后人事科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如期滿前一個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為聘任終止。
(六)解聘
返聘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時予以解聘:
1、聘用期間未能按約定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出現重大差錯和過失而損害醫院利益;
3、違反醫院的規章制度,如不合理用藥、開大處方、向外介紹病人等對醫院造成不良影響;
4、違反醫院規定在外單位兼職;
5、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
6、不服從醫院或職能科室安排;
7、聘任期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
篇2:醫院退休人員返聘管理規定試行
醫院退休人員返聘管理規定(試行)
一. 目的
鞏固和提高醫療水平及學科專業建設,適應醫院發展需要,充分發揮退休老專家、老專業技術人員學識淵博、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強化醫院管理,進一步加強對青年醫師的培養,規范我院返聘人員管理。
二. 范圍
適用于醫院臨床醫技科室及專家顧問組對醫院退休專家返聘工作辦理的全部流程。
三. 內容
(一)返聘原則
1、醫院及科室工作需要,并且在編制允許范圍內。
2、達到退休年齡,且已辦理(或正在辦理)退休手續,本人自愿、雙向選擇。
3、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能夠為人師表。
4、以醫療系列為主,藥、技、護理以及管理人員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則上不予返聘。
(二)基本條件
1、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學術水平較高,在本學科領域內有一定影響,院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
2、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3、年齡原則上不得超過各類返聘人員規定的年齡上限,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
4、聘期為一年。
(三)返聘人員職責
1、返聘人員應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工作職責。
2、受聘期間應遵守規定工作時間,不得再接受外聘或在院外私自開展醫療工作。
3、服從醫院及科室工作安排,完成規定工作量或工作指標,能夠對青年醫師進行言傳身教,在工作上起表率作用。
(四)各級各類返聘人員有關規定
1、院聘專家顧問組人員
(1)入選條件:(除第1項為必備外,2——4項至少具備一項)
a)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達到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續,年齡不超過70周歲者;
b)具有市級以上勞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三八紅旗手、先進工作者等政治榮譽稱號者;
c)獲得國務院特貼專家、市級以上突貢專家等專業榮譽稱號者;
d)近5年獲得科研成果或2年內有在研科研課題者:
成果:市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二位、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前二位
市科技進步二等獎第一位、省科技進步三等獎第一位
省科技調研三等獎第一位
在研項目:近2年承擔省科技攻關項目、市科技攻關項目均為第一位;
(2)職責:
a)在原專業學科發揮學科帶頭人的指導作用;
b)可受邀參與年終對科室主任述職考評工作;
c)根據需要參與專業科室的門診、查房、手術、會診等工作。
(3)待遇:
a)除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養老金外,返聘期間與在職人員同等享受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及績效工資中的基礎性補貼等工資待遇;
b)參與臨床科室醫療工作的,享受所在科室二級考核分配;
2、臨床及醫技科室返聘專業技術人員
(1)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已辦理退休手續且年齡在65周歲以下者;
(2)符合返聘基本條件,本人申請,科室同意并按程序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人事科審核批準;
(3)科室上報聘用意見:要提出具體崗位要求和聘用目的、崗位目標和職責,并說明該崗位系單純專家門診或兼顧病房;
(4)待遇(計入科室支出):
a)返聘為正高級職稱人員工資1000元,返聘為副高級職稱人員工資800元;
b)參與科室二級考核分配。
(五)返聘程序及辦法
1、各用人科室在接到擬受聘人申請后,以書面形式將科室意見、返聘理由、受聘人所承擔的工作、返聘時間等報人事科;
2、人事科會同其他相關主管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征求主管院長意見后交院長辦公會研究通過;
3、院聘專家組人員由院長簽發聘書,其他人員由人事科簽發聘書,各類返聘人員均與醫院簽訂聘用協議。
4、返聘人員聘用期滿后如需繼續返聘的,按以上程序辦理并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如期滿前一個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滿終止,不再另行通知。
(六)解聘或辭聘
1、返聘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醫院(科室)可隨時予以解聘,并由人事科辦理有關手續:
(1)聘用期間未能按約定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出現重大差錯和過失損害醫院利益。
(3)出現醫德醫風問題如不合理用藥、開大處方、向外介紹病人等,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
(4)違反醫院其他規定。
2、返聘人員在聘期內因身體不適或其他原因不愿再受聘的,可提前一個月向院方(或科室)提出辭聘,與所在科室交清工作并到人事科辦理解聘手續。
四.支持性文件
市中心醫院發[2010]75號
篇3:集團公司離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做好對離退休老同志的服務工作,并逐步使這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 政治學習
1、離休干部閱文件、聽報告等政治待遇,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老干部以支部為單位集中學習、活動一般每月一次,每次半天。
3、集團公司舉辦的重大活動,邀請離退休干部參加。
4、根據老干部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公司自身實際,限額為離退休干部訂閱報刊雜志。
5、每年組織離退休老同志參觀兩個文明建設新成果。
6、集團公司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定期由集團公司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一次E主要工作情況,并認真聽取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
二、 生活服務
1、離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如有新的文件和規定出臺,及時傳達并認真貫徹落實。
2、協助E醫院做好離退休干部的醫療保健和定期巡診、體檢工作。
3、對離退休干部住院,協助其家屬辦理入、出院手續,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領導報告。
4、每逢重大節日,對離退休老同志分別進行走訪慰問。
5、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每年春節前看望老干部遺屬。
6、不定期地向離退休干部征求意見,了解并掌握有關情況。
三、 車輛使用
1、集團公司為離退休干部辦公室配備專用車輛,為老干部提供專門服務,
2、離退休干部看病和遇重大活動,安排車輛接送。急診就醫,隨時安排車輛接送。
3、離退休老同志因私事用車,收取一定的汽油費。